实现历史跨越 攻克深度贫困(2)

实现历史跨越 攻克深度贫困(2)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摘要:17日是我国第4个扶贫日,也是第25个国际消除贫困日。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

建立制度体系,夯实脱贫基础

为确保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任务,中央建立脱贫攻坚责任、政策、投入、动员、监督、考核六大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制度保障。

——建立脱贫攻坚责任体系。根据“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管理体制,出台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中西部22个省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

——建立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各部门出台200多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各地相继出台和完善“1+N”的脱贫攻坚系列文件,很多“老大难”问题都有了针对性措施。

——建立脱贫攻坚投入体系。财政扶贫资金大幅增加,2013年至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2787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2.7%;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累计投入1825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6.9%。

——建立脱贫攻坚动员体系。确定10月17日为我国的扶贫日,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力度,实施“携手奔小康”行动。加大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军队和武警部队帮扶、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帮扶力度。

——建立脱贫攻坚监督体系。中央巡视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内容。国务院扶贫办设立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把各方面的监督结果运用到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中。

——建立脱贫攻坚考核体系。中央出台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对2015年工作成效试考核基础上,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正式考核。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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