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3)

李志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3)

三、全面依法治国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要以全民族的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的培育为前提,亟需构建德法统一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养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

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具体到观念层面,必须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具体到实践层面,必须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全民守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随着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当代中国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构建法律和道德相统一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道德文明成为一种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全社会要以道德上的“公信力”为基础,加强法律的权威性并达到“良法善治”状态。同时,要形成人们对“良法善治”状态的认同乃至信仰,这种互动过程构成道德与法律相统一的文化氛围,必将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

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道德文明,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近现代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寻找支撑和资源;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协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要处理好法治思维与道德观念之间的关系,避免忽视法律的泛道德化倾向和忽视道德的法律万能主义。

在现代法治社会里,公民作为道德上的好人还不够,还要成为将法治素养与道德素质统一起来的好公民。好公民既要有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等方面的品质,还要有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等方面的观念,并将这两个方面统一起来,增强“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责任意识集中地体现了一个人的品格,是人格成熟的标志。完整的责任意识不只是讲道德责任,还要讲法律责任,是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的统一,也是营造全社会讲法治、守道德的思想基础。规则意识同样重要,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前提条件。人们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们的社会生活、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等秩序的维护,都需要守纪律、讲规矩。因此,遵守规则可以说是提高公民法治素养与道德素质的基本要素和关键环节。

 (作者系北方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责任编辑:王玮玮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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