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晓南: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重大创新(2)

季晓南: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重大创新(2)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必须找到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效实现形式。习近平同志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把混合所有制经济确立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是由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逐步调整,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比重不断变化,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更好地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效实现形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有利于推动企业制度创新,调动各类市场竞争主体的积极性,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把混合所有制经济确立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是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重大创新,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也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总结近年来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历史进程,分析新的历史条件下国有企业改革的特点,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这一重要论述启示我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核心就在于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在于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两个优势。因此,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国有企业应当在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将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使党组织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同时,应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责任编辑:王玮玮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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