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理论新视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断

【十九大·理论新视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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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自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以来,中共对社会矛盾判断所作的首次重大调整。能否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对于确定国家工作重心和发展方向具有航标性意义。

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到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认识的不断深入,也体现了不同历史时期中国社会的发展变革及政策倾向。我国是一个拥有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党和国家面对复杂国际环境,迎难而上、稳中求进,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成就。与此同时,也在进步中面临不少困难与挑战,如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民生领域的短板问题等。中国社会在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引发社会主要矛盾在新时代发生了显著变化。因此,报告中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表述、新判断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上升到了新的理论水平和实践高度,对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对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根基性意义。

我国新的社会主要矛盾中,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如何推进发展的平衡充分将成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生产力获得了巨大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体现了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阶梯发展,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然而,由于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贫富差距依然较大,人民群众需要的满足受到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客观性制约。社会主要矛盾决定大政方针、决定稀缺资源如何配置才能实现最大公平和最优效率。在我国新的社会主要矛盾中,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如何推进发展的平衡充分将成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基调,公平正义问题也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和民生工作的着力点。习近平同志强调,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我们要始终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更加平衡充分的发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习近平同志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技术转型和产业升级,增强经济质量优势;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乡发展的协调推进,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内涵;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竞争公平有序;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格局,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加强开放与合作,最终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更加平衡充分的发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习近平同志对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概括,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与新时代中国实践相结合的重大理论成果。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要始终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顺应人民的新期待,继续在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中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加快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新胜利、谱写新篇章。

本文链接:http://www.71.cn/2017/1116/973863.shtml(转载请保留)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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