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国辉:独具特色优势的军事领导制度(2)

毛国辉:独具特色优势的军事领导制度(2)

3.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政治设计和制度安排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依托。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进程中,必须依法解决好党和军队、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军的关系问题。我国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军委主席负责制,实现了军队领导体制法治化,保证了这一制度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军队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军必须坚持依宪治军,而最核心、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军委主席负责制。因此,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必然选择,是坚持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的客观要求。

一是人民民主的宪法原则。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任何组织或个人,只有代表人民意志和根本利益,才能在法理上取得领导武装力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是由宪法规定的,军委主席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体现了人民的最高意志与利益。因此,军委主席负责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的充分体现,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

二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军委主席负责制是民主集中制在军队领导体制上的具体运用。军委主席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之前,要进行集体研究和讨论,这既坚持了民主,又体现了以军委主席为核心的集中,不仅有分工负责,而且有人负总责,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是法治原则。法治就是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办事。当今世界许多国家普遍实行由执政党领袖掌控最高军事统帅权的法律制度。这说明,确保军事领导权高度集中统一已得到各国宪法的广泛认同,具有公理性和普遍性。

4.人民选择事业选择实践选择的必然结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说过,“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这说明了一个深刻道理:军事文明同政治文明、社会文明一样,不是千篇一律的。认识和评价一种制度,要以实践和人民的满意为标准。

从我军历史来看,遵义会议后,我党我军拥有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全军官兵就形成了坚如磐石的内部团结,这也成为夺取中国革命战争胜利的关键因素。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鲜明提出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标定了我军建设发展的大方向,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人民军队体制一新、结构一新、格局一新、面貌一新。事实证明,军队事业实现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的掌舵领航,有习近平强军思想的指引,有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在新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形成的,赢得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

可见,军委主席负责制是从我国党情、国情、军情的实际出发,创造形成的军事制度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我们坚信,有习近平总书记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强军思想的科学指引,人民军队一定能不断书写强国强军更加辉煌的篇章。

(作者:毛国辉,系国防科技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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