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的“着力点”

准确把握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的“着力点”

军队组织形态,是指军队组织结构的表现形式,通常与一定的战争形态和作战方式相适应。组织形态的优劣,直接反映了军队整体结构科学与否,影响和制约军队整体作战效能的发挥。实现强军目标,必须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扎实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

习主席提出“能打仗、打胜仗”是强军之要,既是对全军官兵的殷切期望,更是对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的要求。我们必须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通过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优化军队组织形态,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担当起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任。

准确把握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的“着力点”

突出力量结构变革。军事力量结构是随着战争形态的发展而发展的。信息化战争是基于信息基础上的体系对抗、整体作战。在力量结构上,将依据作战任务的不同,编组结构合理、高度联合、形式多样的联合特遣部队和职能部队。模块化灵活编组是一种趋势。这种组合强调,当目的有限并需独立完成特定作战任务时,可打破军种界限,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军种组成联合特遣部队,或编成较低一级的诸军兵种联合战斗模块。技术变革是军事变革的起点,结构演变才是军事变革的归宿。我军必须着眼武器装备的现状,科学合理地调整结构力量,创新作战方式,以实现人与武器的最佳结合,着力破解结构性矛盾和问题。

深化军事制度创新。凡战,制必先定。军事制度是战斗力生成的基础,是构成战斗力诸要素中更具内核性要素。未来信息化条件下联合作战,高新武器装备和高素质联合指挥人才充斥战场,必须通过科学的制度将其结合起来,从而使之真正发挥作用。没有制度优势,先进的技术和武器装备只能带来局部的、战术上的优势,无法转变成战略、战役优势。为此,在全军部队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强军目标的今天,我们必须坚持制度创新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形成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为提升战斗力效能提供制度保证。

强化信息综合集成。信息化战争彻底改变了平台对平台、要素对要素的传统作战样式。军队必须将各武器装备、各作战单元、各军兵种等综合集成为一个整体,最大限度地追求军队的结构整合力,形成作战系统的整体效能。综合集成的实质是彻底摆脱机械化时代的“物理式”简单叠加、机械协同,转而追求“化学式”的有机融合、高效聚合。表现在作战力量编组上就是改变过去逐级配属、层层加强的“有形合成”方式,通过信息技术的“黏合”作用,实现不同作战单元上的“无形合成”,实现“单元个性优势与系统效能的完美结合”,表现出信息主导下的不同作战单元功能耦合的整体性。为此,在军队建设过程中,必须注重运用信息技术,使组织指挥、作战要素、保障能力等实现多要素集成、多系统融合、多层次衔接,进而实现军事信息系统、武器装备和作战体系的综合一体化。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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