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摘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核心、最关键、最重要的内容,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自觉认识和准确把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时代特征和战略意义。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核心、最关键、最重要的内容,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自觉认识和准确把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时代特征和战略意义。

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我们党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伟大任务,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努力实现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从法治国家到法治中国的历史跨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撑和机制保障。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从而深刻揭示了全面依法治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辩证关系。当前我国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必须按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总任务、发展方向、战略步骤,不断推进法治改革发展,不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目前“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这些矛盾、风险和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所致,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另一方面是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举措的实践中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加强治理能力,才能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十九大后全党承担的首要历史任务。从目前的情况看,对照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目标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弱项和短板,包括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社会文明水平尚需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党的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等。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特别是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必须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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