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者,天下之根本”——中国古代“首都圈”的设置与管理(2)

“京畿者,天下之根本”——中国古代“首都圈”的设置与管理(2)

从直隶地区到直隶省

元代的首都圈为大都路,辖十州二十二县。又将河北、山东、山西、漠南等广大地域直属于中书省,称为腹里,同时设行中书省管理各地。如此一来,产生了一大片既不属于行省,又不属于首都圈,但是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区域。

明洪武十三年罢中书省,以所领郡县直隶六部,全国共有一个直隶地区及十二个地方高层政区。永乐元年(1403年)罢北平布政使司,所领府州直隶北京。由此,明代的首都圈有广义和狭义两个:广义的为直隶(北直隶),狭义的为京师顺天府。

清代在明代的基础上,通过职官层面的调整,逐步将直隶地区变为直隶省。康熙初裁直隶总督,由直隶巡抚管辖直隶全境及顺天府在外各州县。雍正二年十月,因直隶巡抚李维钧“办事勤慎,且能训练士卒,整饬营伍”,授为直隶总督,并令提督、总兵官听其节制。雍正下谕此为特例。此后,一直未设直隶巡抚。乾隆二十八年,照四川总督之例,直隶总督兼管巡抚事务,至清末未变,是为清代八大总督之一。

直隶地区实行省制后,“直隶”这个省名容易引起误解。乾隆十三年九月,礼部尚书王安国在奏折中说:

明时南北两京皆不设布按等官,事由道府直达内部,故曰“直隶”,犹直隶州之不隶于府而直隶布政使司也。本朝初沿明制,裁南直隶,增安徽、江苏两布政使司。厥后直隶亦设布按官,事申总督题奏,不直达内部矣,而“直省”之名仍旧。此见之寻常文字原无妨碍,惟典礼之书期垂不朽,似应核其名实。

建议皇帝给直隶省取个新的名字,达到名实相符的效果。此事虽未实行,但奏折所言反映了当时朝廷官员对“直隶省”的认识。

直隶总督行政空间的缩小与直隶省的消亡

明末随着顺天府和直隶地区施行总督巡抚制度,顺天府尹的行政空间仅仅局限于京城之内。进入清代,顺天府尹与直隶总督(或巡抚)的行政空间关系时有调整。

对府州县等地方官员来说,钱谷刑名是他们的主要职权。对总督巡抚等地方大员来说,他们的主要职权除了钱谷刑名之外,就是对地方官的考核权和委署权。

在顺、康、雍三朝,顺天府府尹只有对顺天府治中、通判、经历和大兴、宛平两京县官员进行京察的权力。直隶总督虽然也有对这些官员的考核权,但仅仅是形式上的会稿。顺天府其他各州县官员的考核以及与直隶各属之间的官员相互升调,大多由直隶总督会同府尹题奏,也就是说此项权力主要在总督手中。直隶总督实际上主管着顺天府属各州县官员的升迁,使得顺天府尹位高而权轻。

嘉庆十八年九月的天理教起义,部分起义者攻入紫禁城,对朝廷震动很大。嘉庆为此采取的措施,改变了顺天府尹与直隶总督的行政空间格局。嘉庆于同年十一月批准了新制定的《顺天府属州县官考察升调例》:

查顺天府所属二十四州县,定例均系直隶总督专主,府尹会衔。嗣后大兴、宛平二县缺出,请归府尹于所属之员详加遴选,出具考语,奏请升调。其外二十二州县拣选题调,均令府尹主稿,总督会衔。如顺天府所属官员无可保题,再咨行总督于通省拣选,令总督主稿、府尹会衔。顺天府属佐杂各缺,亦归府尹专主办理。

经过此次改革后,顺天府全境二十四州县的正印官和佐杂各官的考核调补均由府尹主稿、总督会稿,也就是说顺天府尹对下属的人事权,由大兴、宛平两京县扩展到整个顺天府辖区。顺天府尹由此成为一个完全意义上的顺天府行政长官。顺天府成为了一个相对封闭、独立的区域,只有当本区域内挑不出合适官员时,顺天府尹才会咨行总督从其他地区挑选官员进行调补。此后,顺天府尹对属官的考核权扩大至相关道员和四路同知。

经过上述改革后,直隶总督名义上仍为直隶全省的行政长官,实际的管辖范围有所缩小。进入民国后,北京政府于1913年1月颁布《划一现行顺天府属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保留顺天府,以顺天府尹为长官,顺天府与直隶省的关系一如清代。次年5月,将距离北京较远的宁河、文安、新镇、大城四县划归直隶省,同时将原先受直隶行政长官节制的司法、财政等权力全部划归顺天府尹。10月,北京政府公布《京兆尹官制》,将顺天府改为京兆地方,下辖二十县,京兆地方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首都圈行政单位。

直隶地区的行政长官,在北京政府时期先后称直隶都督、民政长、巡按使、省长等。1914年,承德等十七县往属热河、察哈尔两特别区域,辖境缩小。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将直隶省改名为河北省,同时废除京兆地方,所属各县并入河北省。

(作者为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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