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拳”降初始成本夯实实体经济
今年8月,作为民营经济重镇的佛山南海区发布土地新政,提出将按照项目需求实施弹性出让年期,其中最低年限为10年,最高为50年。
这是广东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缩影。广东国土厅明确提出,创新土地出让方式,其中实施弹性出让年期是亮点之一,将国家规定的最高50年,变为鼓励不超过20年。
“从统计数字上看,我国企业的平均寿命明显少于50年。对50年土地出让期限进行缩减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初始成本,加快项目启动,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还可以有效防止企业借机囤地倒卖现象发生。”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光荣说。
在深圳,截至今年9月底,该市共出让弹性年期工业用地17宗,面积24.77公顷。在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这宗用地面积为4186平方米的土地,出让年期20年,评估出让底价约6000万元,比此前出让模式低价便宜了近四分之三。
近年来,随着实体经济成本上升,广东出现工业外迁现象。为此,广东在制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时明确提出,探索依据不同产业灵活采取弹性出让年限、租让结合、分期供应等多种“组合拳”供应土地,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
“中山推行先租后让政策,如果6年租赁期满后,企业满足建设、税收、就业等条件就可办理出让手续,价格则按租赁当年工业用地最低标准执行。”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吴伟强说,这样既能减少企业盲目购地,也提升了政府后续土地处置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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