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管理,外商投资流程更便捷
近日,某世界500强企业准备在中国投资设立物流公司。在大洋彼岸的该企业法务部门工作人员收到短信提示后,登录中国商务部的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发现两天前在线提交的企业全部备案申请材料齐备,已获得商务主管部门通过,无需领取书面备案回执。
今年以来,商务部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投资便利化措施,通过网络进行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过去,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一家企业,需要先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名称预核准登记,再到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版的申请书、企业合同、章程等材料,根据设立企业的经营范围和投资总额,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商务部审批。获得书面批复后,方可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平均耗时20个工作日。最终,才能到工商部门进行企业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现在,在线填报投资者、实际控制人、投资领域等信息,系统自动识别备案权限……外国投资者可以24小时从全世界任意地点,通过网络登录我国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工作人员核对后,3个工作日内就能收到短信提示并完成网上备案。
外国投资者普遍表示,与逐案审批制相比较,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化和缩短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的程序。目前,96%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可通过备案完成。商务、海关、质检、工商、外汇等部门实现系统互联或信息共享,让外资企业办事“少跑腿”。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资企业法等4部法律作出统筹修改,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为中国对外商投资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奠定法律基础,是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进一步将不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资并购纳入备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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