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刑竣法治假货,要共识更要行动

严刑竣法治假货,要共识更要行动

经过全国网友投票和质量领域权威专家审核把关,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指导开展的2017“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中,全国网友投票选出了心目中的年度质量事件,“质量主题记者会”和“‘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在两会引起高度关注”等质量事件榜上有名。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的呼吁,得到了上百名代表、委员的响应,他们建议从制售假货的入罪门槛、举证责任和量刑标准三个角度切入,完善立法,对制假售假者加重刑罚,让治理假货从罚治走向刑治。

打假确有必要祭出刑治大招,就像治理酒驾一样。因此,我们拿酒驾入刑一事来说制假售假问题:酒驾未入刑前,经济处罚、拘留不足以震慑酒驾,导致酒驾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屡屡上演;酒驾入刑后,全国因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数与死亡人数,较酒驾入刑前下降了18%左右,充分证明了“重典之下,必有敬畏”。严打假货也应当施以重典,让制假售假链条上的每个犯罪分子,都不敢心存侥幸。

即使抛开严法治理酒驾的成效不谈,就现实情形而言,对制假售假也必须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犯罪成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副局长刘平均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曾透露,“前几年我负责打假执法分管的时候,曾有销售白酒的电商告诉我,假冒茅台50年陈酿,利润比贩毒还高!”《瞭望》新闻周刊四年前也曾披露,制售抗癌假药的利润比贩毒高,一家药企曾查获一种号称可治疗乳腺癌的假针剂,每盒售价8500元,但其实就是自来水,加上包装、人工费用也不过5元钱一盒。针对“利润胜过贩毒”的制假售假现象,焉有不出重拳的道理?

从危害后果看,制售假货在本质上也是谋财害命。比如,患者购买使用了宣称可治疗乳腺癌、实是自来水的假针剂,既被骗取钱财又耽误了治疗时机。正如不少网友所言,像这样的制售假货现象一经查实,必须让其倾家荡产、受到严惩。然而,现实的残酷恰恰是,制售假货者的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收益,这种语境下,一些人便总会为了利益而制假售假,源动力不断。何况,许多制假售假现象已经日渐规模化、链条化,收益之巨大恐怕远超出人们想象。

故而,“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别仅仅是喊喊而已。既然全社会对制假售假问题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共识,相关部门就应完善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假货利益链各环节获利者及从业人员的刑事责任,加大执法力度。

另外,打假也不能光靠执法部门,更不能只在特定区域打假。要想有效消灭假货,就要推动打假主体多元化、治理范围全覆盖,在制假售假的不同环节,各部门需要共同发力。期待入选“年度质量事件”,成为“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从呼吁到落地的契机。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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