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7)

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7)

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对“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思想,对我们当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七、关于深化农村改革。习近平同志指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1996年8月20日在全省农办(农委)主任会议上的讲话),并强调“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关于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长期稳定的政策”(1998年《加快福建现代农业发展步伐》),针对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他提出“要推行股份合作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分散的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培育和构造各类市场主体”(1996年8月20日在全省农办(农委)主任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建立国家、集体和农民及其合作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重点”(1999年1月22日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他深入开展调研,总结提升南平选派干部驻村的经验,强调“开创农业和农村发展新局面,必须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农村工作机制”,“从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目标任务、运行方式、制度管理等多方面加强建设”(2002年《福建省南平市向农村选派干部的调查与思考》)。他高度重视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率先推动开展试点,2002年6月在龙岩武平县调研农业农村工作时强调,“林改的方向是对的,关键是要脚踏实地向前推进,让老百姓真正受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他十分关注供销合作社发展,要求“把供销社体制改革放在深化农村改革的全局位置上统筹考虑,把它真正办成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商业,以发挥其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特有作用”(1996年《全省农村小康建设调研报告》)。习近平同志的这些论述,为福建深化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多年来,福建坚持把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四化同步”的要求,着力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发端于武平县的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重要贡献,武平县被誉为全国“林改第一县”。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农村金融体系、精准扶贫机制、农村产权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成效显著,一批改革试验成果为中央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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