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4)

奋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4)

摘要:广大文化工作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定的文化自信、不懈的改革创新,努力推动文化繁荣兴盛,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努力。

深化文明交流互鉴,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

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意义和有效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是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各国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必由之路。他强调,要正确对待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明,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加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坚持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要提高对外文化交流水平,完善人文交流机制,创新人文交流方式,综合运用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人际传播等多种方式展示中华文化魅力、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塑造国家形象、提高国际话语权。这些重要论述,为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提供了根本遵循。

广大文化工作者要坚持国家站位、全球视野,把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与促进政治互信、经贸往来统一起来,切实发挥文化在促进民心相通、保障合作共赢、提升国家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统筹协调文化交流、文化传播和文化贸易三种方式,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彰显文化自信。大力发展与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的政府间文化交流,构建畅通的政府间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在各大洲举办中国文化年(节)等大型文化交流活动,持续提升“欢乐春节”等品牌的影响力,统筹开展文物援外工程。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民心相通,夯实民意基础。加强国际汉学交流和中外智库合作,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汉学家、翻译家。继续加快推进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与发展,使之成为中华文化传播的有效窗口和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建立健全双边、多边政府间文化贸易对话与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国际文化贸易规则制定,搭建国家文化贸易服务平台,引导文化企业和社会资本拓展海外文化市场。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探索形成有效的交流合作机制,搭建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平台,提升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水平。加强面向港澳台青少年的文化交流,促进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国家认同。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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