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必须出以公心

用人必须出以公心

用人以公,方得贤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公正用人,并进一步指出,公正用人,公在公心,公心归根到底是对党、对人民、对干部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负责、公正无私,公平对待和使用干部。这一系列论断,抓住了“为谁选人”“怎样选人”等选人用人的要害问题,对于我们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把德才标准,坚持公正用人,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和工作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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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公天下之心,方能举天下之贤。公正用人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组织路线上的体现,应该成为我们选人用人的根本要求。用人不公道,优秀的人才、干部不能选用、凝聚到党的事业中来,党的先进性就失去了基础,党的事业就失去了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公道正派上出了问题,再好的制度也难以落实,再好的干部也可能选不出来。”可以说,用人真正做到了公道正派,其他的都变得简单了。出以公心用人是领导干部和各部门行使职权、做好工作的根本和关键所在,是敢为事业用人才的重要体现,应在工作中切实做到这一点,不断锤炼公道正派选人用人的能力。

“得人之道,在于识人。”出以公心用干部,尤须具有识人慧眼。作为领导干部和用人部门,选用干部时要有严格的标准和独特的眼光,把党和人民事业的需要放在第一位,坚持德才兼备,拓宽识人视野,摒弃一切成见选人,超脱自我选人,不以个人好恶而为之、以私情轻重而为之,对待干部要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既“知人之长”也“知人之短”,既看平时工作也看关键表现,既看“显绩”也看“潜绩”,既看组织评价也看群众公论。只有善于排除外界的干扰,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发掘干部的最大潜力为之所用,切实把有德有才的干部提拔到重要岗位,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取巧者钻营,才能让党员干部群众真正感受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用人出以公心,就要有“为他人做嫁衣裳”的境界,以博大的胸怀去发掘干部的优点,以“甘为人梯”的精神发现和培养人才。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要有容人之气度、纳谏之雅量,做善于发现“千里马”的伯乐,依靠班子成员、依靠干部群众,共同把好关口,不拘一格选人用人,对干部的选拔使用,只要程序到位、德才得到认可,就应推到相应的岗位上去。对于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者而言,要把敢为事业用人才的担当系于己身,只有为组织、为事业发现优秀的干部,才是真正做好了工作;只有把成就别人作为自己工作的最大成就,才是真正称职的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者。

把干部选好用好,把“带病”干部挡在门外,向来不是容易的事,可能会遇到阻力,甚至会得罪一些人。但事不避难、义不逃责,为党和人民选好用好干部,更应如此。在关键问题上,领导干部和干部部门要敢于表明态度、坚持原则,不当“老好人”“和事佬”。任何时候、任何环节,都要坚持按原则办事,任人唯贤,不拿原则做交易,不拿原则送人情;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用事实说话,凭良心办事,遇有棘手问题,则要敢于较真碰硬,主动担当。尤其要敢于为优秀干部说公道话,尤其是在其招致非议、受到委屈时和重要时刻、使用关头,敢于给他们撑腰壮胆,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确保公道正派的核心理念体现在干部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唯有克服一切私心杂念,排除一切干扰阻力,不以私情废公事,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才能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干部”是“干出来的”不是“跑出来的”,使选人用人之风真正纯洁起来。

“己身不正,焉能正人”,打铁必须自身硬。自身品行不端、道德修养差,就难以做到待人公平,处事公正。用人出以公心,首先需要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主观世界改造,做到“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坚持“吾日三省吾身”,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说话、踏踏实实办事。同时,要增强知事识人本领,客观、全面、准确地看人、评价人,考准考实干部,把最合适的人用到最需要的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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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安徽省委组织部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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