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

摘要:法治建设规划,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全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对依法治国中的重要问题、重点问题作出了部署,我们今天的核心任务就是要把这些举措任务落实,真正转化为生动的依法治国实践。唯有如此,全面依法治国才能不断取得新进展。

第一,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以立法高质量发展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是第一次把发展的高质量和立法的高质量联系在一起。

第二,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第三,要适应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制定统一的外资基础性法律。目前,我们已经着手做这项工作。

第四,对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地区相关立法授权工作要及早作出安排。改革要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这就是要为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地区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撑。

第五,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安全、土地制度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立法项目要统筹考虑,立改废释并举。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重点领域,由于涉及面广,无论是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安全还是土地制度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等,这些方面的立法项目都要统筹考虑;二是要做好立改废释,“立改废释”这四个方面都是我们在立法中需要解决的。今天,我们既要立新法,又要完善已有的立法修改,还要对那些已经不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进行废止,同时要对在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好立法解释。这是在涉及领域上、立法方式上对立法质量提高提出了明确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重要,决策同样重要。程序是保障决策高水准、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障。国务院相关部门很早就开始研究起草这样一部行政法规,但在决策中有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值得研究,比如,什么是重大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如何保障,怎样既能发挥决策者作用,又能避免决策者滥用职权,这是在实践中经常会涉及的问题。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草案)》,同时对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出了要求。

第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重大决策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大影响,比如,一个项目、一个工程能不能进行,怎样进行,怎么防范风险等。因此,重大行政决策既要科学化、民主化,又要法治化,这是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

第二,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

第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规范的程序、科学的决策维护重大公共利益、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法治建设规划的重要性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了法治建设规划的重要性,提出要完善法治建设规划。

(一)意义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法治建设规划,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全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党的十九大描绘了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宏伟蓝图。中国的法治建设和西方国家的不同,中国作为一个大国,人口多,涉及面广,各个地区的发展也不一样,我们要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推动中国的法治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快速发展,与我国的发展道路密切相关。今天,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确立,就更要有法治建设的规划。

(二)任务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贯彻新发展理念,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相适应,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协同,扎扎实实把全面依法治国推向前进。

党的十九大指出,从二○二○年到本世纪中叶可以分两个阶段来安排。第一个阶段,从二○二○年到二○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那么,实现这一目标有哪些指标要求?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我把它概括为六大指标,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大建设加上民生。其中,对法治的要求是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第二个阶段,从二○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同样,实现这一目标有哪些指标要求?六个方面:一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二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四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五是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六是中华民族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也就是说,基于从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分成的两个阶段,实际上就有了两个阶段的法治建设路线图,其中,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

(三)要求

研究制定法治建设规划,要统筹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第一,统筹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规划,一定要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内在结合起来,要匹配,要同规划、同部署,不能脱节。第二,法治建设总体进程。根据党的十九大的部署,在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的重要时间节点上,对目标、蓝图加以计划,以实现不同阶段的目标。第三,人民群众需求的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生活需要也在发生变化,要求越来越高。法治建设规划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是我们在法治建设规划中的具体体现。法治建设规划要更科学、更符合实际,作为推动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抓手,发挥重要作用。

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义和要求

(一)意义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主要源于两方面内容。第一,是由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中国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的地位决定的。会议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示范创建活动的指导,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全面依法治国强调全面,但在强调全面的同时并不是没有区别的,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国家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重点任务。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权的规范约束,既是重点也是难点。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因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第二,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有新的举措。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作出很多安排,1999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专门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安排。应当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各地区各部门都非常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但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它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那么,如何让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高质量,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针对这一问题,不同地方、不同部门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作出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新时代,如何能够让法治政府建设既适应法治建设的进程,又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就需要有新的举措,此次会议也明确提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具体来看,有三个重要方面:一是重要举措,它是新时代我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二是重要载体,就是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这项工作作为重要载体;三是重要抓手,全面依法治国,很多的地方都对应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七大任务,非常全面。但仍然需要不断推进,找准突破口,在实践当中,抓典型、树标杆,利用好示范带动效应。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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