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鲜明的干事导向

树立鲜明的干事导向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干部犯了错误,只要肯改过自新,干出成绩,就应得到组织的认可。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时隔三年后问责条例再次修订。会议特别强调,要树立鲜明的干事导向,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受到问责过后表现突出的干部,符合条件该使用的可继续使用。

中央这一强调,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一贯要求,释放出了一个强烈信号,这就是问责不是最终目的,对受到问责的干部不是“一问了之”,对犯过错误的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要通过帮助、提醒、鼓励,引导他们知错改错,重新振作起来,继续为党的事业奋斗。毫无疑问,这一要求,鲜明树起了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必将引导和激励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坚持严字当头,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一些党员干部因履责不力、失职失责被问责,有效彰显了问责制度的刚性和权威,也有效推动了党组织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员干部切实履好职尽好责。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被问责干部不同程度存在重惩罚轻关爱、重处理轻管理的现象,甚至“贴上标签”“打入冷宫”,置之不理、弃之不用。对被问责干部不分青红皂白“一棍子打死”,很容易把真诚想改过自新的同志推进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的泥潭,打击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

压实责任是为了推动事业。问责的目的在于唤醒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同时让其他党员干部受到触动和警示,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党组织培养各级领导干部不容易,对因各种原因被问责的干部应给他们机会,继续为党和人民工作。坚持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对被问责干部及时“拉一把”,让知错改错、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有干事舞台,无论对党的事业发展,还是干部本人的进步,都是利大于弊。

管理学中有一种现象叫做“洗碗效应”:经常洗碗的人常会失手将碗打破,自责之余,周围的人可能还严厉指责,“怎么这么不小心,洗碗都洗不好,还能干好什么活呢?”那些勤快的人因为小小的闪失把碗摔碎,受埋怨、受责备,而那些懒惰的人不洗碗,自然摔不碎碗,也就不会被骂。久而久之,洗碗的人就越来越少了。干活的不如不干的,这种现象对干部的事业心伤害极大,对党的事业发展危害极大。如何破除“洗碗效应”、更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待犯这样那样错误干部的一贯原则。毛泽东同志曾说,不管什么人犯了错误,只要认识了、改正了,就好了,而且大家帮助他认识,帮助他改正。对待犯过错误的干部,组织采取不抛弃的态度敦促其改正,让他们在重新开始的干事创业中证明自己,不仅能减少干部人力资源的流失,还能让许多受处理干部迸发出巨大的能量。

当然,受问责干部的复出和使用,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标准要从严,程序要合规,操作要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对符合条件该使用的可继续使用。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受到问责过后表现突出的干部怎样复出,按怎样的程序复出,应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和程序安排。这样,才能使问责制度更加完善,使问责制度更具有权威性、严肃性,也才能减少群众对被问责干部复出或使用的疑虑,从而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世上从来没有完美无缺的干事者。海纳四川,有容乃大。我们应当能容有缺点也有特长的人,能容犯过错误但决心改正的人,引导干部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做到知责、负责、尽责。只要是踏踏实实干事的人,对他们在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就要包容,受到非难时就要为他们撑腰、鼓劲,做他们的坚强后盾。这样,干事者才会没有或少有后顾之忧,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就会得到很大激发,党的事业才能永续发展。(责编:于川;校对: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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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安徽省委组织部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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