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谋幸福: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2)

为人民谋幸福: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2)

三、持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解决好温饱问题,并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上实现更好的发展,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始终是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执政任务。中国坚持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努力通过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实现更加充分的人权保障。

粮食权得到有效保障。新中国成立之初,面临着农业生产基础单薄、“靠天吃饭”、粮食产量较低的现实困难,很多人处于食物匮乏和营养不良的困境。多年来,中国政府通过改革农村土地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大力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中国的粮食总产量由1949年的11318万吨提高到2018年的65789万吨,耕地灌溉面积由1949年的1594万公顷扩大到2018年的6810万公顷,谷物、肉类、花生、茶叶、水果等产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中国以占全球6.6%的淡水资源和9%的耕地,养活了世界近20%的人口,从根本上消除了饥饿,持续改善了人民的营养水平。

绝对贫困基本消除。贫穷是中国人民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国家积贫积弱、人民贫困如洗,是旧中国留给世人的深刻印象。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带领人民为消除贫困作出了巨大努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持续开展以农村扶贫开发为中心的减贫行动。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基本标志,作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明确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中共十九大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新的部署。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按照2010年贫困标准)由1978年的7.7亿人减少至2018年的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978年的97.5%下降至2018年的1.7%。2012年至2018年,中国每年有1000多万人稳定脱贫。中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是第一个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

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1952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仅为679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为119元。201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00309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1952年增长174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4644元;人均国民总收入达到9732美元,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1956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98元,人均消费支出仅为88元。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228元,比1956年实际增长36.8倍;人均消费支出为19853元,比1956年实际增长28.5倍;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4%,比1978年降低35.5个百分点。2018年,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达41辆,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达22.3辆;全国居民每百户移动电话拥有量为249.1部。中共十八大以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连续多年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2018年已下降至2.69。

饮水安全获得切实保障。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05年至2018年,全国累计解决5.2亿农村居民和4700多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了1.73亿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农村集中供水率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86%和81%。中国于2009年提前6年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提出的“饮水不安全人口减少一半”的目标。截至2018年,全国农村供水工程1100多万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农村供水服务总人口达到9.4亿人。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检查评估,将618个供水人口20万以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及年供水量200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纳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管理。按照水源地数量统计,201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871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中,达标水源地比例为90.9%。2018年全国居民有管道供水入户的户比重为90.0%,有安全饮用水的户比重为95.2%,获取饮用水无困难的户比重为96.3%。

人民基本居住条件显著改善。改革开放前,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城镇以单位为主体、农村以农户为主体,努力解决住房问题。改革开放后,开展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住房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大幅改善。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0平方米,比1956年增加33.3平方米,增长5.8倍;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7.3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39.2平方米,增长4.8倍。自2008年以来,大规模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截至2018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建设约7000万套,累计约2200万困难群众领取了公租房租赁补贴,合计帮助约2亿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帮助数千万贫困农民告别原来的破旧泥草房、土坯房、树皮房等危房,住上基本安全房,农房抗震防灾能力和居住舒适度得到显著提升。改善城市和农村人居环境,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截至2018年,全国已有84%的行政村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覆盖。

人民出行更加便利快捷。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迅速修复了被破坏的运输路线,恢复了水陆空交通。1953年至1977年,交通运输业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累计完成840亿元,先后建设了青藏公路、武汉长江大桥、首都国际机场、京沪铁路等重大项目,改变了落后闭塞的交通面貌。20世纪90年代后,国家将加快交通运输发展作为重要战略目标,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大力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交通网络日益完善,运输能力和运输效率明显提升,不断满足人民出行需求。截至2018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13.1万公里,比1949年增长5倍,其中高速铁路达2.9万公里,占世界高铁总量60%以上,2018年铁路客运发送量达33.75亿人次,其中动车组列车发送旅客20.05亿人次;全国公路实现跨越式发展,总里程达48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14.3万公里,2018年全国道路营运客运量达136.7亿人次,97.1%的建制村通了客车;农村地区有99.9%的户所在自然村通公路,实现“县县通公路”;内河航道里程达12.7万公里;定期航班航线里程达838万公里,比1950年增长736倍。

国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医疗卫生水平很低,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缺医少药。70年来,中国政府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体系,不断加大公共卫生领域投入,提高医疗科技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35岁提高到2018年的77岁,提前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确定的指标,居民健康水平总体上优于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2018年,全国共有卫生机构99.7万个,比1949年增长271.78倍;共有卫生人员1230万人,比1949年增长22.73倍。2018年与1949年相比,每千人口卫生人员数由1.00人增长到8.81人,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由0.16张增长到6.03张,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推进,2014年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感染率降至0.32%以下,2015年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2000年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2007年实现了消除丝虫病目标,2012年消除了新生儿破伤风。加强癌症防治工作,近10年间全国总体癌症的5年生存率由30.9%提高至40.5%。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截至2018年,全国体育场地总数超过315.8万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1.84平方米,超过4亿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

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新中国成立之初,各地经济停滞、民生凋敝,灾民、贫民、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等城乡贫困人口众多。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及时开展临时性、应急性救助,为贫困人口发放款物,妥善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此后,城市的就业单位和农村生产大队承担了主要的社会保障功能,国家和集体对五保户、孤残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救济。改革开放后,中国进一步建立完善城乡救济制度,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救济。经过多年发展,中国的社会救助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以及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制度体系。截至2019年3月,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590.6元,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4953.1元,所有涉农县市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6693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9096元。中共十八大以来,截至2019年8月15日,针对各种重特大自然灾害共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响应157次,累计下拨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602.65亿元。2013年至2018年,年均紧急转移安置900余万人次,救助受灾群众7000多万人次,恢复重建因灾倒损民房50余万间。2018年,共资助7673.9万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住院和门诊救助5361万人次,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55万人次。

邮电通信水平全面提升。新中国成立之初,邮路总长度仅为70.6万公里,长途明线仅为14.6万对公里。70年来,邮电通信业规模不断扩大,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化网络化高速发展,人民通信权利得到切实保障。截至2018年,全国邮政和快递营业网点达27.5万处,比1949年增长9.6倍;邮路和快递服务网路总长度达3945万公里,比1949年增长近55倍;全国互联网上网人数达8.2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59.6%,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6%。截至2019年6月,光缆线路总长度达4545万公里,光纤用户占比超90%,4G基站数达444.8万个,全球最大规模的固定宽带网络和4G网络基本建成;全国移动电话用户达15.86亿户,其中移动宽带用户(即3G和4G用户)总数达13.55亿户,4G用户规模为12.3亿户;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91.8%,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97.1%;行政村通光纤比例、通4G比例均超过98%,位居全球先进行列。2019年6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放了5G商用牌照,正式开启5G商用。

四、切实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各项人权实现全面发展。

尊重和保障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是人权保障的基本内容。70年来,中国始终注重人身权利和人格权利的保障。宪法确认了公民人格权。中共十九大再次强调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彰显了保护人格尊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人文关怀。民法对人格权作了专门规定。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户口迁徙政策限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严格依法保障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信息安全。

充分保障劳动者各项权利。新中国成立前,城镇劳动力多数处于失业状态。1949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18082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仅有1533万人,城镇失业率高达23.6%。70年来,就业状况不断改善。1978年末,就业人员达到40152万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就业优先政策的实施,就业总量大幅增加。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连续6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00万人以上。2018年,全国就业人数增加到7758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处于4.1%以内的较低水平。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同工同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卫生、女性劳动者特别保护、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等各项权利得到依法保障。各地普遍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和评估机制,保障了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目前,劳动者每年共享有115日的休息日和节假日,以及5日至15日的带薪年休假,还按规定享受产假、婚丧假、探亲假等假期。全国已建立基层工会组织数由1952年的20.7万个增加到2018年的273.1万个,工会会员由1952年的1002.3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2.95亿人。

建立起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制度。新中国成立之初,社会保障尚属空白。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开始由国家和单位对城镇职工提供劳保等福利,并由集体对农民实行一定保障。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建立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安全网,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9年3月,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9411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2389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19697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超过2亿人,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基本实现全民医保。自2005年起,连续15年大幅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12年的240元提高到2019年的520元。自2016年起,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2016年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越来越多群众享受到直接结算便利。截至2019年3月,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约12.5亿人,覆盖全国89.6%人口。

教育普及水平大幅提高。新中国成立之初,教育水平低,人口文化素质差,小学净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仅分别为20%和3%,高校在校生仅有11.7万人,全国80%的人口是文盲。新中国高度重视发展教育事业,到1978年,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5%;1982年,粗文盲率降至22.8%。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切实保障公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2018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1.7%,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73.1%;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95%,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0.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2%。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2018年全国高中阶段在校生3934.7万人。高等教育即将跨入普及化发展阶段,2018年全国普通本专科招生791万人,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3833万人,毛入学率达48.1%。建成现代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2018年全国共有1.16万所职业学校,中、高职招生达925.9万人,在校生达2689万人。

公共文化服务更好惠及人民。新中国成立之初,文化事业极其落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极其短缺,1949年全国只有55个公共图书馆、896个文化馆、21个博物馆。经过70年的持续努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体系逐步建立,公共文化设施逐步实现免费开放,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176个,比1949年增长56.7倍;文化馆(群众艺术馆)3328个、乡镇(街道)文化站41193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340560个,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面积和群众文化设施面积分别为114.4平方米和306.9平方米;博物馆总数达5354家,约每26万人拥有1座博物馆,其中4743家博物馆免费开放。2018年,全国广播、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98.94%、99.25%;全年出版各类图书95亿册(张),比1950年增长34倍。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截至2018年,公共图书馆电子图书达8.08亿册,计算机22.35万台,其中供读者使用的电子阅览终端达14.63万台;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累计建设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总量约1200TB。加强科普工作,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质。

人民获得了真正的民主权利。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坚持选举实行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以及差额选举的原则,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国情和实际不断完善选举制度,逐步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并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在2016年开始的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登记选民10亿多人,直接选举产生近250万名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城乡基层民主有序发展,以城乡村(居)民自治为核心,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

切实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70年来,中国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拓宽公众参与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的渠道。截至2018年,国家立法机关共有172件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1.5亿多人次提出的510多万条意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不断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以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开展广泛协商。截至2019年3月,全国政协共收到141807件提案,立案130299件,编刊及转送社情民意信息12096件,大多数提案的建议得到采纳和落实。建立健全信访制度,国家信访信息系统联通了全国各级信访机构、9万多个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41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建立人民建议征集制度。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创新群众监督方式,建立便捷高效的网络表达平台,公民在网络上积极建言献策,表达诉求,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坚持和发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不断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让群众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人民政协积极探索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就决策执行中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

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从本国国情和宗教实际出发,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中国政府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各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自主办理宗教事业;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但不干涉宗教内部事务。国家对待各宗教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不以行政力量发展或禁止某个宗教,任何宗教都不能超越其他宗教在法律上享有特殊地位。中国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信教公民近2亿人,宗教教职人员38万余人,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4.4万处,宗教院校92所。

环境权利保障日益加强。70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加速推进,中国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职能范围,及时确立了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建立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体系,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加快清洁低碳化进程。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力倡导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全面打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环保督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22.1%,比1978年提高15.5个百分点;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6.8%,首批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42%,二氧化硫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68%;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增至71%,劣Ⅴ类比例降至6.7%。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初步划定,保护了约95%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以及约45%全国植被固碳量。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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