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发放对交易笔数和交易金额产生积极影响——  消费券发放哪种方式更有效

消费券发放对交易笔数和交易金额产生积极影响—— 消费券发放哪种方式更有效

就消费券发放对交易笔数和交易金额的影响而言,我们最主要的发现是,在消费券发放后,发券地区交易笔数比未发券地区高4.2个百分点(以2019年12月为100%)。考虑到大部分地区发放消费券都是4月以后才开始,以及我们的分析中已经控制了城市特征、时间特征、随省份不同的时间趋势等因素,这个4.2%是如果没有消费券就完全不会出现的净效果。值得注意的是,这4.2个百分点是对全行业的拉动,由于受消费券支持的三个行业占比为16%,可以推出了在发放一个月内,发券地区消费券支持行业比未发券地区增加了25%,反映出消费券政策的良好刺激作用。

那么,交易笔数的增加是否一定是消费券的作用呢?这当中是否存在挤出效应?也就是说,如果消费券通过腾讯发放,那么为了获取消费券,公众自然会在微信支付上交易,从而微信支付可以追踪到更多的交易,但其实只是“挤出”了其他平台的交易而并不能代表整个市场发生了更多交易。此时就会高估消费券对市场交易的影响。反之,如果消费券不通过腾讯发放,腾讯可能成为被“挤出”的一方,从而追踪到更少的交易,使得我们低估消费券的影响。我们采用三重差分法来研究这个问题。我们的发现是没有证据说明存在挤出效应,也就是说,通过腾讯发券本身并不会显著改变交易笔数的增幅,因而交易笔数的增加是真实的。

就消费券发放方式的影响而言,我们采取三重差分法进一步分析不同发放方式是否会影响交易笔数的增加幅度。我们重点考察三种发券方式的差异性:摇号发放或向特定人群发放、定向低收入人群发放,以及多平台或单平台发放。其中,摇号发放显著增加了交易笔数和交易金额。在众多定向人群中,“保家庭”的政策目标让我们关注定向低收入家庭的消费券是否能改善这些家庭的生活水平。我们认为,发放消费券有助于支持定向低收入人群。从单平台还是多平台发放消费券的角度,我们发现如果是多平台发放,那么交易笔数增加比单平台发放要更多。不过,这一差异目前在统计上还不够显著。

我们还研究了不同特征的城市所发放的消费券是否在刺激效果上有所不同。城市特征主要考虑将城市的三产比例百分数、人均GDP(万元),和接受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占GDP比例的百分数分别交乘,考察这些特征如何影响消费券的刺激效果。

我们发现:第一,三产比例高的地区消费券发放的效果更为明显。在这些地区,交易笔数比三产占比低的地区明显更多。总体来看,由于大部分消费券都是意在扶持救助餐饮旅游等服务行业,所以三产比例高的城市也容易显示出消费券对本地经济产生更明显的刺激。第二,人均GDP高的城市消费券的刺激效果更大,交易笔数和金额都显著增加。第三,对上级财政依赖大的城市,即使在发放消费券的情况下,其作用也比对上级财政依赖较小的地方效果小。这再次印证了并非地方政府不希望发券,而是经济基本面和财政实力决定了如果发放金额小,那么效果就较小。对于这样的地区,就需要加大资金投入。

(作者为北京大学国发院教授、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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