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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6)

制度治党是思想建党的有力保障,中国共产党走到今天,已经是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无产阶级政党,是现代的政党。所以,制度治党体现了中国共产党自觉的制度意识。强调制度,实际上也体现了我们对人类文明中先进法治精神的继承。

近代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有这样的观点,“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我们重视制度,其实就是针对这个观点,防止有人滥用权力。我们在从严治党的道路上同样体现了法治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条例、规则、准则,形成了管党治党的制度,非常鲜明地凸显了我们党的制度治党的意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就是说,我们要通过全方位宏观的制度来推动我们党的建设和党的各项工作在制度体系内的运行。

如何将制度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这里明确指出,必须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如果制度是纸老虎、稻草人就达不到我们的目的。中国共产党之所以拥有坚强的战斗力,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的党员干部都是在思想建党的教育下培养引导的,能够展现非常高的政治觉悟和纪律意识。同时,对于极少数违反纪律的现象,我们的态度是“零容忍”。

1933年12月15日,毛泽东、项英等同志签署了《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十六号训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其中规定,“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地位贪没公款以图私利者,依下列各项办理之:贪污公款在五百元以上者,处以死刑。”这个红线划得非常清楚。1934年11月,习仲勋同志当选为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主席。在南梁寨子湾简陋的窑洞里,习仲勋同志主导制定了《暂行条令十八条》,后来,根据刘志丹同志的建议,又增加“凡一切党、政、军干部,如有贪污公款1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的规定。这个制度也非常严,将党员干部的底线讲得清清楚楚。1938年8月1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陕甘宁边区政府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试行一段时间后,于1939年正式颁布。1943年正式制定颁布《惩治贪污条例》,其中规定,贪污数目在一千元以上者,处以死刑。

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成功,就是因为我们没有把制度当作纸老虎、稻草人,而是将制度的权威落到了实处。

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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