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从众之恶”

面对“从众之恶”

从众,是个心理学概念,通俗的说法,就是“随大溜”;恶,就是跟善对立的那些人和事:或是很坏的行为,或是犯罪的行为。这两者组合而成的“从众之恶”,真该引起关注、加以解决。

譬如近日,某高速路段一辆货车发生追尾,所载的冻猪肉抛撒出来,一大群当地民众闻讯而来,对车上的猪肉展开了激烈哄抢。混乱之间,约有7吨猪肉被抢走,甚至连车门都被人“顺走”了。

公路上的“哄抢猪肉”,到人家菜地里“哄抢萝卜”,到人家养殖场里“哄抢油蛤”……类似的哄抢、哄砸事件,无不源于从众心理,都可以“从众之恶”谓之。人们头脑里的善、恶因子,通常多会显现善的一面,但一遇到特定环境,有了诱惑或压力,恶的一面就被“激发”出来了。

面对“从众之恶”,有人总是摇头感叹“法不责众”,依我看,此说是伪命题。时下,视频随处可拍,探头到处都有,那些哄抢者的“光辉形象”,网上谁没瞧见呀?只要执法者拿事当事儿,解决这事就决非难于上青天。哄抢猪肉事件曝光后,事发地警方迅速处置,对5人行政拘留,对其余参与的村民进行法制教育。该追回的追回,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罚的处罚,该法办的法办……不但“法必责众”,且注意区别主次、轻重来追“责”,形成有效震慑。“从众”带来的追责难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当然,解决“法不责众”问题,还属于标,遵纪守法“从娃娃抓起”,才属于本。这么做,似是慢功,却出长效、显实效。让孩子从小就学会独立思考,具备判断是非的能力,时时良知在心、正义在胸,“从众之恶”者,就会越来越少。有了如此良知,在“哄抢”发生时,才有人敢于出面劝止、制止。照抢“不悟”者,还会那么多、那么猖狂吗?标本兼治举措落实了,根治“从众之恶”不敢说指日可待,至少也大有盼头了。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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