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法治建设的工作布局。这个工作布局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我们把它概括为“共同推进、一体建设”,或者概括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
这个工作布局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行动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第二,目标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个工作布局体现的是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就需要:第一,所有的主体都要共同努力,要贡献自己的力量,不能寄希望于别人;第二,法治建设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大建设中都要体现;第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大环节都要发力,都要发挥作用。这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
当然,全面不意味着平均用力,也不意味着没有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什么?第一,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够满足老百姓在法治方面的公平要求。行政机关和老百姓打交道最多、最密切,行政机关能不能做到依法行政,老百姓是最有深切体验和感受的。第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够起到社会引领作用。行政机关是拥有权力的,如果能够率先垂范,就能起到社会引领作用。从“共同推进、一体建设”中,我们既要理解和把握它的全面性,这是工作布局中的核心精神。同时,也要理解和把握在全面性中是有重点性的,是有重点任务的。只有在这些重点任务中取得突破,而且是率先突破,“共同推进、一体建设”才能够真正实现。
(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是法治建设的新“16字方针”。老“16字方针”是在改革开放时期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新“16字方针”和法治建设的四大环节相结合,是对老“16字方针”的继承和发展,它的要求更高,更有针对性。这是法治建设中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围绕着四大环节,全面推进新“16字方针”。
第一,科学立法。科学立法阐释的是我们对立法的要求,要从“有”到“好”。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很多领域中没有法律,那时候提出的是“有法可依”,宜粗不宜细。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对立法的要求已经从“有”升级为“好”,这就是良法。要以良法促发展,保障善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这段论述生动精辟地概括了对良法的要求,也就是今天我们概括的“科学立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民法典就是“大块头”的集中体现。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为其他领域立法法典化提供了很好的范例,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2021年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公布的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就提出了将研究启动环境法典、教育法典、行政基本法典等条件成熟的行政立法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这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同时,针对现实需要,我们也可以搞一些“小快灵”。比如,在新冠疫情中有针对性地立法,解决实际问题。所以,我们“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当然,在立法中既要避免越权立法,也要避免不作为等情形。
第二,严格执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实施中,行政机关执法非常重要。统计表明,80%的法律是由行政机关实施的,90%的行政法规以及几乎所有的规章都是行政机关实施的。所以,我们对行政机关提出了严格要求。
第三,公正司法。司法是解决争议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者。我们可以看到,对司法用的词是“公正”。这个“公正”加在司法之前,表明了在实践中公正的重要意义,这也对司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司法领域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公正司法的重大改革举措。
第四,全民守法。法治建设要立好法、执好法、实现司法公正,同时,也要全民守法,或者说没有全民守法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法治。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提出,要“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我们可以看到,第一,随着我国不断发展壮大,我们不仅仅成为全球治理格局中的重要一员,而且要发挥更大作用成为引领者;第二,近年来,国际格局加速演变,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要发挥重要作用,就要在涉外法治上下功夫,要跟国内法治统筹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要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针对西方一些国家对我国采取的措施,我们通过法治手段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在全球治理中的规则制定权、议程设置权、机构设置权、话语权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人才在各个方面都非常重要,在法治领域同样如此。我们前面讲到的这些最终都要落实到人才。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辩证地讲到了它的重要性。把二者内在地结合起来,这是至关重要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个至关重要的要求:第一,这个队伍的构成,包括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法律服务队伍、教学和研究队伍这五支队伍;第二,这个队伍的质量,应当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法治专门队伍“四化”的要求,即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第十个“坚持”和我们前面讲的第九个“坚持”是内在结合的。随着我国在全球治理格局中的作用不断提升以及国际形势纷繁复杂的情况下,我们要应对好、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需要有人才来保障。不仅要懂国内法治,还要懂涉外法治;不仅要语言好,而且要业务也强,还要有国际斗争经验。这是对综合人才的素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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