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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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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东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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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非常高兴和大家学习交流习近平法治思想。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不仅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和发展,而且对于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是一个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今天,我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跟各位主要交流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第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这是我们学习交流的重点内容;第三,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而生,是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实践中、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创新发展、日益成熟完备而确立的。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第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第三,是党领导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和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第四,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党的十九大一个突出亮点和重大历史贡献。之后,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式载入党章,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又一次与时俱进。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们对现行宪法的第五次修改。在这次修宪中,一项重大的成果就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非常丰富。这一思想在各个领域中都有体现,在法治领域也是如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对法治进行了一系列阐述分析。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我们梳理发现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综合的经济社会分析中涉及法治,比如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一个全面的报告分析中涉及法治;另一方面是专门讲法治。我们可以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讲的次数之多、涉及内容之广,是前所未有的。

习近平总书记对什么是法治专门作了分析。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什么?最形象的说法就是准绳。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这就是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习近平总书记用规矩、准绳来定性法治,同时又指出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

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的定位也作出了阐释。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纵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指出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我们必须面对,那自然我们今天要选择的是法治。

我们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的定位,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把握:

第一,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提出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构成了我国建设发展中的两个层面的问题。“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解决建设什么、发展什么的问题,“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解决怎么建设、怎么发展的问题。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是其中之一。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全面辩证地梳理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第一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我们的发展目标。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表述更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明确了我们新的发展目标。

第二个“全面”:全面深化改革,这是我们发展的动力。

第三个“全面”:全面依法治国,这是我们发展的保障。

第四个“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发展的领导力量。作为执政党,我们党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我们清楚地看到,全面依法治国构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

第二,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而基本方式这样的概括,在党的十九大中也清晰地呈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在这样一段精辟而简练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把党、党的领导、人民、治理、法治浓缩在其中,指出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第三,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2020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用“三个最”来强调法治的重要性,强调我们今天应当高度重视法治。

我们可以看到,习近平总书记在高度重视法治的情况之下,关于法治进行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而以“思想”来命名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第五个,前面几个是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足以看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重要地位,它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如何把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家、思想家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和中国实际相结合是至关重要的。在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产生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领域也一样,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需要和中国实际相结合,在不断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同时,也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相结合,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宝库。

比如,实质法治。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我们从数学公式中显而易见“100-1≠0”。如果从概率上来说,100个案件中错一个,这是1%的小概率事件,而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失误这个概率就更低了。这样的失误在工业产品生产中是允许的。但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在法治领域是决不允许的,因为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习近平总书记实际上阐述的是实质法治,要实质公正性,这对我们执法司法、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极高要求。这个公式也被概括为习近平法治公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其中就包括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清晰地阐明了对公正、公平、正义,特别是对实质公平的重视,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三)党领导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和重大理论创新成果

新中国成立前,我们党在根据地时期就有局部的执政经验,那时候就有法治建设的经验总结。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在废除国民党旧法统的基础上开启了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五四宪法”的颁布以及之后的一系列法律的颁布,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习近平法治思想正是对于我们党领导法治建设的规律进行了总结,对法治建设进行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创新性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观点,是重大理论创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点是对于我国法治阶段的判断,即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全面依法治国的阶段。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针对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的深刻的创新阐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这就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它既对我们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经验、规律进行了科学总结,同时,对新时代法治建设如何推进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性论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并且取得了重大成果。这个成果是前所未有的,具有历史意义。

(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三个维度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两大基本问题。这三个维度是:第一,历史和现实相贯通;第二,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第三,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两大基本问题是:第一,为什么要进行全面依法治国;第二,怎样进行全面依法治国。同时,还回答了我国法治建设中一系列重大问题,对我国法治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既有对重大意义的深刻阐释,又有对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具体部署,是我们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我们推动法治建设就要在这个基础上不断深化,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指引、作为根本遵循,推动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责任编辑:吴自强校对:范璧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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