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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

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我们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如何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是我们的重点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前面我跟大家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论述之多、涉及内容之广,是前所未有的。我们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至关重要的就是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提出的“十一个坚持”。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最重要的成果,它精辟地概括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方面。接下来,我们围绕“十一个坚持”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们可以看到,在“十一个坚持”中,第一个“坚持”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在我国,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是重大问题,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是至关重要的。

同时,虽然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是重大问题,但是不能够将这个问题转化为“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这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试图设置的一个陷阱。

“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为什么不存在?因为在我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一致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1.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第一,是党执政领导应有之义。在我们国家,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所以,党的领导要贯彻到各个方面,包括法治。

第二,是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从“五四宪法”就明确载明了党的领导,我国现行宪法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所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也是宪法确立的。

第三,是我们的一条历史经验。党重视法治,法治就能不断地向前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16字要求”,即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的领导和法治建设四大环节内在地结合起来。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口号或者一个理念,而是要落到各个方面,通过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推进党的领导在法治建设中切实得到有效落实,用法治的方式来保障。

2.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第一,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我们党在党章中明确载明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我们党做出的庄严承诺,也是提出的要求。

第二,党要把法治工作作为党的重要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层面成立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各个地方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党要把法治工作作为党的重要工作来研究、部署、推进。

第三,党必须依照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的党内制度建设、党内法规建设取得了历史性进展,取得了重大成果。

坚持党的领导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至关重要的内容,在“十一个坚持”中放在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第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我们说第一个“坚持”是根本保证,而第二个“坚持”就是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即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为什么?习近平总书记在分析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我们党执政的根基是人民,我们的初心是为人民服务,所以,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这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是我们党执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治领域的集中体现。

第二,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很高的要求,其中包括法治方面的,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在新时代中的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那么,针对法治领域中人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法治建设中的痛点,我们要围绕这些来系统研究谋划。同时,不仅要解决问题,而且要推动法治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至关重要的内容。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沿着什么样的道路推进法治建设,是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所以,道路问题在法治建设中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也是一个重大问题。

同时,世界上没有“普世道路”,更没有唯一的法治道路。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必须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人民从本国实际、现实和国情中做出的选择。也就是说,“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中国发展道路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文化基因,被赋予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国情标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必须坚持我们的道路。我们的道路是什么?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而这条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

我们要坚持从我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走出一条我们自己的道路。这就是我们说的“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着才知道”。道路也是如此。所以,我们要选适合自己的道路,要通过这个道路走出我们的特点,走出我们的特色,体现我们的优势,取得我们的实际成效。

前面我们也提到,要根据国情、实际、历史、文化来选择道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多次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我们法治建设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习近平总书记概括了很多方面,比如,“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等等。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我国是一个有着14亿多人口的大国,我们传统文化中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是至关重要的,表现在实践中就是重视司法最终的解决途径,我们不能把所有的争议、争端都推给法院或者希望法院能解决,而要通过和解、调解、非诉等方式促使多元解决机制发挥作用,司法只是一个最终的渠道。所以,我们要通过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来化解纠纷,特别是要重视和解、调解,促成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理结果。这样,在法律框架中既解决了纷争,又能够内在地形成一种良好的机制。所以,我们不仅要多元,而且要建立多元机制的衔接机制。这就是我们中华法系中的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概括为“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等等。这些我们应当不断发扬,落实到法治制度中和法治实践中。

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安天下,就是前面我们讲的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的定位,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德润人心,是指法律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规则,它需要有公平正义,需要有软约束。我们可以看到,德治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特殊意义,它和法治之间形成了相得益彰的关系。我们既要靠法治,也要靠德治,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作用,才能推动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责任编辑:吴自强校对:范璧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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