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德育与法育有效协同的实施路径

青年德育与法育有效协同的实施路径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202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实施法治文化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随着人工智能和5G时代的到来,智能推送和大数据让互联网用户偏向于感兴趣的信息,青年群体容易陷入“信息茧房”中。“德育”在青年人专业知识学习、思维认知以及社会实践中发挥着内在的推动作用,同时思政教育也要求培养青年学生“法治思维”和遵守、捍卫法律的法治精神,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对此,要通过德育与法育有机融合、有效协同,使青年学生提高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成为知法守法的高素质人才。

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相互关系

首先,道德教育是法治教育的先导。道德教育本身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其中对于学生的教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思想方面、道德方面、政治方面。实现道德教育主要依靠对学生的理想信念、精神意识、内在认知产生影响来发挥教育作用。对于学生的法治教育主要是对国家法律法规内容的讲授,其实施的主要依据是法律的强制力,主要依靠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和控制来达到教育的效果。“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这一教育思想明确指出德育的重要性,同样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也需进行思想上的引导。通过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进而为法治教育提供思想基础,让学生在内心形成对法治文化的认同和尊重,进而提升学生对法治教育的认同度。

其次,法治教育是道德教育的应有之义。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辅相成,道德教育是法治教育的先导,法治教育则是道德教育的基本保障。道德教育是对学生内心深处信念和精神意识层面的影响和引导,具有较强的“自律性”色彩,如自觉将垃圾投掷到垃圾桶中,是学生对自我行为的约束,对于垃圾随地乱扔的行为大家可能会给予道德上的谴责。法治教育则是学生对国家法治思想的认识,是法律法规对于人们外在犯罪行为的约束,具有浓郁的“他律”色彩。应依靠道德教育来对学生自身行为进行约束,引导学生树立“法律意识”,让学生运用法治的思维和能力思考、分析、解决问题,故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相融合是很有必要的。

再次,德育与法育是内在统一的。高校的思政教育对于学生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统一性主要体现在两者都是以育人为本、培养青年学生的独立人格为教育理念而设立的。法律与道德的内在联系和教学目标是相统一的。青年学生对于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学习和理解,有利于营造更加和谐的校园氛围,为青年学生成为新时代的建设者奠定基础。同时,高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各个方面,引导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最后,德育与法育亟待有效协同。近年来,国内发生了多起未成年犯罪、在校大学生犯罪的案件。据2020年6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统计显示,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连续下降趋于平稳后又有所回升,2019年比2018年同比上升5.12%,这说明加强青年学生法治教育和提升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提升和加快思政教育中德育和法治教育的融合,可以让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危害性,通过内在和外在的约束力,使青年学生做到知法守法、知法用法,并能通过相关的法律条文约束自己的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德育和法治教育的结合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加强学生的德育和法治教育,有益于使思政教育外化于行内化于心,有益于提高全民族的法治素养和道德水平。

现阶段德育和法育的现状

当前,高校作为青年教育的主要场所,其教育目的不仅是让学生拥有才学,更为重要的则是让学生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社会人。受多年来应试教育的影响,部分学生或者家长将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置于首要位置,忽视了学生道德素质建设的重要性;部分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价也主要关注学生的成绩和就业率,道德教育出现弱化的现象。这些因素导致学生一味追求学习生活的进步,而对时事热点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缺乏关注和思考。这导致学生习惯以自我为中心,缺乏思辨能力,易受其他人或者事的影响,尤其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德育的教学活动实践较为单一,导致教育效果提升缓慢。我国的道德教育,像是一座内部结构尚未完善的阁楼,从表面上看较为宏伟,内部的内容填充不完善,并未发挥出作为“一栋阁楼”的“居住功能”。高校道德教育的传授主要依靠教师对道德观念的相关条例以漫灌式的方式传输给学生,这种教育形式对学生道德观念产生的影响效果甚微。

目前,我国的法律教育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教育定位的偏差。法治教育的实施是为了让学生在内心建立起对法律的尊崇和信仰,是法律意识的形成。但是一些学校对于法治教育仅仅是做知识的普及,很少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法治思想和法治精神,造成青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行为只是一种外在形式,而非出于对法律的信仰,或者仅仅发自于对法律惩戒行为的恐惧。只有真正将法治意识植入到学生的内心深处,才能真正使学生做到日常生活中的知法守法、知法用法和依法办事。二是实践教育经验的缺乏。多数法治教育存在的重要问题是对理论的重视和对实践的轻视,多数在校教育向来更加注重学生智力的培养,而非良好人格的树立,再加上法治教育被认作隶属于道德教育下的一项分支,并非一项独立的教学内容,因此法治教育未受到学生的重视,且缺乏实践锻炼和经验,尚未达到将法治意识深入学生内心深处的教育效果。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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