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勋荣誉表彰,汇聚强军力量

功勋荣誉表彰,汇聚强军力量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了《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英雄者,国之干”。对英雄模范的表彰奖励,从来都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激动人心的礼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强调要充分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在全社会汇聚起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强大正能量。《条例》的颁布施行,对完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教育引导官兵发扬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激励全军官兵奋力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人民创造历史,历史造就英雄。一路走来,人民军队在党的领导下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以身许国的崇高风范,奉献牺牲的高尚情怀,默默无闻的奋斗品质,矢志创新的敬业态度,敢于斗争的革命精神……人民子弟兵永远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条例》把战时、平时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统筹起来,对接相关法规制度,整体重构军队功勋荣誉表彰体系,彰显了关心英雄、珍爱英雄、尊崇英雄的国家态度,必将激发全军官兵的自豪感和荣誉感,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军为国之柄,强国必强军。中华民族走出苦难、中国人民实现解放,有赖于一支英雄的人民军队;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人民实现更加美好生活,必须加快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我军功勋荣誉表彰自诞生之日起,就铭刻着为战烙印。《条例》总结我军作战奖励经验,适应现代战争需要,把战斗力标准贯穿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突出为战励战,加强体系设计,引导全军官兵学英雄、当先进、建功勋,砥砺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血性胆魄,才能更好地培育新一代革命军人,锻造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精兵劲旅。

山因脊而雄,屋因梁而固。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加强新时代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关系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关系部队战斗力生成提高,关系每名官兵切身利益。以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为契机,充分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聚焦备战打仗,融入军事斗争准备各项任务,培养树立一大批可学可做、可追可及的官兵身边典型,持续兴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热潮,必能激励广大官兵战位立功、岗位建功,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汇聚磅礴力量。(来源:宣讲家网)

本文链接:http://www.71.cn/2022/0210/1158575.shtml(转载请保留)

作者单位:云南省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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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慕琪校对:赵一頔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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