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16条” 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不设隐形门槛

北京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16条” 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不设隐形门槛

本报记者 曹政

开出“处方药”,下好“及时雨”。11月24日,市经信局、市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关于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说,《若干措施》针对首都中小企业特点和发展诉求,从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保障企业权益、做好企业服务四个方面优化支持措施,助力中小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不设置隐形门槛、不以商业汇票等形式支付拖欠账款。

提出3条措施为企业减负

“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稳步推进,许多措施亟待做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说,新出台的《若干措施》围绕需求和供给、政府和市场、短期和长期之间的关系,结合新形势进行了调整优化,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

记者获悉,本市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回应企业诉求。针对中小企业现实困难和核心诉求,按照亟需解决和需常态化支持进行分类,及时、精准兑现政策红利。针对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成本上升、融资受限、权益易受侵害、服务需求多样等问题,相关部门进行深入研究,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收到的意见建议积极予以采纳,最终形成16条措施。

尤其在企业关注的“减负”方面,新政聚焦降低中小企业负担,提出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支付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3条措施。

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不设置隐形门槛

企业融资成本方面,本市鼓励各区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的独角兽、专精特新等高成长中小企业及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同时,用好支小再贷款,每年安排30亿元用于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产品“京创融”,并给予不超过贷款额2%的贴息支持。

“《若干措施》聚焦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出加大普惠金融供给、引导各类基金支持、分担文旅企业履约风险、加强金融数据共享4条措施。”这位负责人说,本市将通过推出信贷新产品、推动金融公共数据专区数据汇聚和应用、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推进“信易贷”落地实施等方式切实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本。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旅行业,提出保证金改革、开发新品保险产品等具体措施,进行精准帮扶。

企业权益也将得到积极保障。《若干措施》聚焦中小企业反馈的不公平市场待遇、原材料市场秩序、政企沟通渠道不畅等问题,提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市场价格执法、畅通诉求反馈通道3条措施。新政要求,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不设置隐形门槛、不以商业汇票等形式支付拖欠账款,强化市场执法、维护原材料市场秩序,线上线下并举、畅通企业诉求反馈渠道等方式进一步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涉企事项一站式汇聚一体化申办

记者获悉,本市也将精准做好企业服务,通过推进“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开展人才培训和招聘等常态化服务解决人才需求,提供更多“优质低价”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加快开放应用场景、助力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等方式满足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

所谓企业“一件事”集成服务,就是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聚焦开办注册、获得信贷、不动产登记转移、优惠政策获得、科创企业创新发展、上市合规信息查询、破产查询和注销、跨境贸易、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水电气网协同报装等典型场景,依托“首都之窗”等市级办事平台,推动“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实现涉企事项和政策的“一站式汇聚、一体化申办”。对资金、资质等关注度高的惠企政策,推行免申即享、快速兑现。

根据《若干措施》,本市还将完善企业上市培育机制,扩大上市企业培育库,提供各类上市辅导服务。对完成上市挂牌的企业,帮助对接金融机构提供股票质押、并购融资、定向增发等金融服务,对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予以资金奖励;支持各类服务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中介机构在京设立发展。

责任编辑:崔静涵(实习生)校对:吴自强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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