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当前世界经济的运行模式是一个以中国为中介的“双环流”体系。这里面,一个环流是在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以产业分工、贸易、投资、资本间接流动为载体;另一个环流是在中国与亚非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之间,以贸易和直接投资为主要载体。也就是说,改革开放初期,发达国家以投资、外包等形式将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至我国,为我国制造业发展提供了条件。2010年我国制造业增加值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制造业第一大国,自此以后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之后,随着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成本的上升,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转移至亚非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当前,中国制造业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持续迈进,在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的地位稳步提升。由此可见,在这个“双环流”体系下,我国越来越发挥枢纽、节点的作用,把发达国家的贸易投资与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发展连接起来,比如“一带一路”建设,从而实现共赢。
为什么我国如此强调合作共赢?从21世纪不同国家和国家集团在世界经济中的GDP占比变化来看,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GDP占比从2000年的20%增长到2022年的40%,增长的这20个百分点中很大比例是由中国贡献的。可以看到,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GDP占比从不到4%增长到17%左右,增长的幅度最大。同时,其他发展中国家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总体约有7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潜力巨大,如果加强合作,可在国际市场上获得更多机会,实现共赢发展。另外,也要看到,发达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GDP占比总体达到60%左右,仍占较大比重。我们也要通过加强合作来巩固这些传统市场。
第二,更宽领域的开放。《决定》指出,“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从建设贸易强国的角度看,我们要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对此,《决定》也作出具体安排。在货物贸易方面,《决定》指出,“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全球集散分拨中心,支持各类主体有序布局海外流通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和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这里强调的是,我们要加强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上的话语权,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在服务贸易方面,《决定》指出,“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当前,商务部已经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与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给予其他缔约方或参加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这是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将为全球服务贸易开放创新合作提供新的机遇。《决定》还指出,“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离岸贸易发展,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建立健全跨境金融服务体系,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什么是离岸贸易?比如,一家深圳的贸易公司,从某种渠道购买了一批越南商品,未经过中国海关,直接就卖到了马来西亚。这种贸易就是离岸贸易。随着我国境外公司的增多,出现了很多类似这样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而这也体现了我国对外贸易地位的提升。在数字贸易方面,《决定》指出:“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什么是数字贸易?是指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据订购与交付为主要特征的贸易。在货物贸易中,跨境电商通过一些互联网平台下单和结算,购入或售出的却是实体商品。这是以数据订购为特征的贸易,是数字贸易的一种形式。服务贸易,是以数据订购与交付为特征的贸易。近年来,我国数字贸易迅速发展,如远程教育、医疗等行业,拓展了贸易发展空间,培育了新增长点。
第三,更深层次的开放,必然是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制度型开放是对应流动型开放提出来的。通过制度型开放,可以提升流动型开放的水平,有利于提升商品和要素的跨境流动。从开放手段来看,制度型开放更加重视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的开放。《决定》指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扩大自主开放,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制度型开放,一方面是通过与一些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签订协定,另一方面是通过自主开放平台,如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以及自主开放工具,如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从对接国际高标准来看,《决定》指出:“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提供更多全球公共产品。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优化开放合作环境。”推动制度型开放,实行“双轮驱动”,就是坚决维护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面向全球建立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同时,还要实现双向对接,一方面参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改善营商环境;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谈判与塑造。也就是说,要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以先行先试推动制度集成创新。同时,也为我们参与国际规则谈判积累经验。因此,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通过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谈判,实现对等开放,通过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实现自主开放。
总而言之,我们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努力在21世纪中叶全面建成贸易强国。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未经许可,不得印刷、出版,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