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 D920.0; A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5)05-0056-04
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五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正确处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创新国际法治理论,丰富和发展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及其原创性贡献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就其主要内容和任务要求来讲,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
一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最大区别,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这个政治定位体现着中国制度的高度自信,是对渲染西方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普世性”“优越性”的有力回击。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具体讲,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个方面规定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四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五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才能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六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七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的工作布局,旨在解决法治建设中不协调不平衡、各自为政、争权诿责的问题,增强法治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八是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九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正确处理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辩证关系,更好地运用国内规则和国际规则两个规则体系维护我国的合法利益,为国家的繁荣富强、持续稳定发展构建良好的外部环境。十是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法治工作队伍包括从事立法、执法、监察、司法、法律服务、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十一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这“十一个坚持”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战略地位、工作布局、主要任务等根本性问题,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为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在属性
马克思主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哲学根基。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出发,探究各种法治现象的本质特征及其运动规律,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国情条件、本质特征、政治基础、历史使命、轨道方向和文化优势,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新飞跃。
党领导法治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本质特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领导,保证法治中国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顺利推进,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中华民族向心力凝聚力、开创中国法治建设新局面意义深远。要不断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制度保障和程序机制,确保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法治为民的根本立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坚持法治为民,就要依据反映客观规律、体现人民意志、解决实际问题的良法治理国家,实现权利有保障、权力受制约、违法必追责、正义可预期、公平看得见的善治状态。坚持法治为民,就要用法律保障人民权益、保护人民安全、增进人民福祉。坚持法治为民,就要始终切实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充分激发人民的主体作用。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世界近现代史大致向人们展示了四种类型的法治道路:一是西方国家自发演进式的法治道路,二是一些殖民地国家的法律殖民化道路,三是发展中国家法律移植的道路,四是原有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苏联模式下的法治道路,其命运和遭际各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这条法治道路是在我国历史文化传统、法治实践传承、经济社会状况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成果。
保持良法善治的价值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这些论述深刻表明,法治不仅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国家制度的整体运行与实现提供坚实保障。通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成熟可行、取得共识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并进行推广,同时对实践中尚不成熟的措施予以限制,使其不能越过法律的红线,进而推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守正创新的辩证思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规范体系和法治体系的发展完善以及法律的立改废释纂,是一个制度优化过程。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成果经验进行历史性回顾、学理性提炼、理论性阐释,可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理论证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关于法的相对独立性特别是法的继承性思想,突出问题导向,敢于开拓创新,以理论创新推动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创新,深入研究保持改革与法治、普遍性与特殊性、稳定性与变通性的辩证统一。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
2022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要以中国为观照、以时代为观照,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这一重要论断是习近平总书记结合当前国内国际形势,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对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作出的科学判断,为中国法学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新征程上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提供了思想武器和科学方法。
从历史文化视角看,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必须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以其鲜明的特色与丰富的内涵,在古代中国维护国家统一、调节社会关系、实现国泰民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孕育出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这一重要论述展现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强烈的文化主体性铸就中华法治文明新辉煌的理论自信。
从国内法治视角看,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必须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生动实践紧密结合。必须既尊重法治发展的普遍规律,又联系现实国情民意,实现法治一般原理与中国法治实践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解决中国当下的现实问题,蕴含着反映中国国情的问题意识与主体性,总结了现代化建设的中国模式和中国经验,涵养了“四个自信”,深刻把握着党提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规律条件。
从涉外法治视角看,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必须同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的理念相结合,与包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平发展与构建和谐国际社会”“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多边主义”等体现人类文明发展方向的价值理念和完善全球治理的真正的多边主义理念相一致,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推进国际社会持久和平与发展。
(本文是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及其理论阐释研究”〈项目编号:22&ZD198〉,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2AZD059〉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
[2]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M].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1.
(作者简介:冯玉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政党研究中心研究员)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