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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新宇: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4)

第二,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需要考虑要素属性差异,“市场-政府”的结合方式应各有侧重。

一是劳动力要素。核心目标是实现“人尽其才、自由流动”。有效市场的作用,是让工资、发展前景等市场信号引导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有为政府的作用,则不是替代市场去分配工作,而是为市场的有效运行搭建平台、清除障碍、提供保障。

二是资本要素。核心是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实体经济,特别是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有效市场要求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金融产品,让风险定价更加市场化。有为政府的角色则体现在构建基础设施、引导方向、防控风险。

三是土地要素。改革的核心在于破除城乡二元壁垒,让土地这一最重要的稀缺资源能够流动起来、集约利用。有效市场意味着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让土地价格真实反映其稀缺性和区位价值。有为政府则需要做好产权界定、规划管制、收益分配和交易监管。

四是技术要素。关键是要破解“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困境,让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效市场表现为健全的技术交易市场、活跃的风险投资和清晰的产权激励。有为政府则需要改革科研管理体制、搭建转化平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五是数据要素。这是最具时代特征的新生产要素,当前面临“确权难、定价难、流通难、监管难”等全新挑战。有效市场的形成有赖于明确的数据产权制度、活跃的数据商生态和多样化的数据产品。有为政府的任务则更具开创性,需要进行制度创设、标准制定、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监管。

第三,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需要坚持渐进式路径。一步到位地打破所有行政壁垒,完善要素市场配置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在实践中面临巨大阻力。相关领域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极具启发性的渐进式改革路径,即从当前的“行政区经济”,经由“经济区经济”的过渡,最终建成“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个“三段论”的智慧在于它尊重现实、降低成本、稳步推进。“经济区经济”作为一个关键的中间阶段,是指率先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地理相邻、经济互补、联系紧密的区域内部,打破行政边界,实现要素市场的一体化。相关研究结果表明,这一阶段能有效缓解要素配置的约束,削弱地方政府间的“多边竞争效应”,使规模经济效应在区域层面率先释放,带来显著的福利改善,同时改革震荡更小。更重要的是,在中央转移支付的协调下,这还能促进区域内部的共同富裕,为全国统一积累经验和共识。

第四,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需要依托综合试点先行探路。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有利于破除改革面临的各种羁绊,形成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工作局面,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发挥好基础性、关键性改革的牵引作用。随着改革不断深化,我国要素市场化程度显著提升,但不同要素、不同区域的市场化水平存在一定差异。综合试点要充分考虑要素差异、区域差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重点领域,强化问题导向。

一是加强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等市场的改革探索。针对部分产业用地功能固化、存量用地效率偏低、城乡土地市场融合不足等问题,要探索赋予试点地区更大土地配置自主权,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用地,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等举措。针对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短板,地方金融市场发育和金融风险防范的短板,提出更好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等举措。

二是加快技术、数据、资源环境市场培育和规则建设。结合技术、数据和资源环境市场发展的新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从市场发育、制度建设、规则制定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技术市场方面,重点是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加强多要素融合,促进技术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数据市场方面,重点是从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数据流通交易、数据开发利用、数据安全保护等方面,完善市场制度规则。资源环境市场方面,要完善资源市场化交易机制,健全碳排放权等交易机制,探索开展资源环境权益融资等举措。2025年国务院批复在10个地区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正是这一渐进式改革逻辑的生动实践。这次试点体现了鲜明的系统集成与精准发力特点,它不是一套方案走天下,而是“一地一策”,10个地区各有侧重。例如:在破除流动壁垒方面:成渝地区探索户籍便捷迁移、居住证互通互认;粤港澳大湾区在推动职业资格互认、加大事业编制统筹力度上先行先试。在赋能新质生产力方面:杭甬温地区布局大科学装置,共享科研设备;各试点普遍将数据、算力等新型要素纳入改革框架,探索其确权、流通、交易和价值实现路径。在促进要素协同方面:试点强调“全要素精准直达最优项目”,引导土地、资金、技术、数据等打包式、集成化配置给那些发展潜力大、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项目和产业。这些探索的最终目的,是形成“一地创新、全国复用”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三、以协同高效为目标,牵引各领域改革同向同行

现代经济是一个复杂巨系统,各领域制度之间存在强烈的互补性。例如,当金融改革大步推进,但国有企业改革滞后,那么金融资源仍可能因预算软约束问题而配置扭曲,降低整体效率。因此,改革必须注重制度模块的匹配与协同,防止因错位与重叠造成系统“空转”与资源虚耗。

(一)改革举措之间产生矛盾或冲突的原因

改革举措之间产生矛盾或冲突,是深化改革过程中一种难以避免的现象。究其根源,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部门化与碎片化的治理格局。这是最直接的原因。我们的行政管理体制长期存在条块分割的特点,教育、科技、产业、环保、社保等领域各有其政策目标、考核体系和资源配置权。当每个部门都在自身领域内追求局部最优解时,就可能产生系统性冲突。例如,科技部门为推动技术突破,可能倾向于集中资源支持少数项目;而产业部门着眼于整体升级,则希望技术能普惠扩散;人社部门关注就业稳定,又可能对因技术革新产生的岗位替代心存顾虑。这种各自为政的局面,使得国家整体战略在落地时被分解成具体政策,资源分散、目标错位,甚至相互抵消,难以形成合力。

第二,传统路径依赖与利益格局的固化。既有的制度和利益格局具有强大的惯性,一些改革措施之所以难以推进或彼此冲突。深层原因在于触碰了固有的利益边界和思维定式。比如,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清理各种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但这与一些地方依靠特殊政策优惠进行“内卷式”招商引资的传统发展模式直接冲突。破除这些壁垒,意味着要改变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方式和财政收入模式,阻力可想而知。这便是部门理性与地方理性以及系统整体理性之间的冲突。

第三,顶层设计的系统性与政策执行的局部性之间存在落差。中央的改革蓝图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和前瞻性,但在向省、市、县层层传导的过程中,地方或因种种问题出现执行变形。例如,鼓励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一项全国性战略,但若各地不顾自身条件,都去追逐人工智能等热门概念,而非“因地制宜”进行产业升级或成果转化,就会造成新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这种“上下不联动”或“横向不同步”,使得顶层设计的协同效应在基层大打折扣。

责任编辑:赵苇校对:张一博监审:刘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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