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统筹推进正风肃纪与反腐败斗争
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共同构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党中央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一手抓纠风肃纪反腐,清除党内不良风气与腐败毒瘤;一手抓建章立制,把管党治党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实现治标与治本协同发力。
(一)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从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破局,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是管一时的临时举措,而是新时代作风建设的总抓手。正是中央领导同志带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以上率下的强大示范效应。
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对顽瘴痼疾动真碰硬。坚决破除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反对利用职权搞特殊化,严格限制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公车私用等问题。坚决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老问题。紧盯不良之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对快递送礼、不吃公款吃老板、私人会所、变相旅游、私车公养等新表现露头就打。作风建设贵在常抓不懈,对此,党中央着力构建常态化发现问题、纠治问题的制度机制,坚持抓常、抓细、抓长,让铁规矩真正落地见效。
经过持续纠治,党风政风可谓是焕然一新,进而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好。过去一些司空见惯的歪风得到遏制,铺张浪费现象大为减少,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研,为群众办实事明显增多,有效重塑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进一步巩固了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二)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高压线
强调“铁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品格,因而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新时代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跟时代发展更新纪律条款,为管党治党提供纪律标尺。其中,重点是抓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同时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
在监督执纪落地实操层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苗头性问题上咬耳扯袖,改变过去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上不封顶”、没有“铁帽子王”,对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一体推进执纪与监察执法,把纪律约束力覆盖全体党员。此外,通过构建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把党纪学习教育推向全党,用好警示教育,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明纪,引导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久久为功、绵绵用力之下,党的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遵规守纪在全党蔚然成风,纪律的“戒尺”正逐步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行动自觉。
(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腐败,是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的顽疾,古今中外概莫如是。如今,腐败已成为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习近平总书记给出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自我革命,而反腐败可以说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腐败问题总是和权力相伴共生的,如果管党治党宽松软,腐败就会不断滋生蔓延、侵蚀党的肌体。进入新时代后,党中央深刻判断反腐败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深刻吸取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历史教训,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步不停歇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
一方面,为了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我们党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深挖彻查官商勾连腐败,聚焦金融、国企、能源、医药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重点领域深化专项整治。同时,紧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型腐败、隐性腐败,对“期权腐败”、“影子公司”、政商“旋转门”等新形态腐败精准打击。当然,反腐也不再只是盯着领导干部,而是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针对乡村振兴、民生补贴、集体“三资”、教育医疗等领域,严肃查处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微腐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成效。此外,在压缩腐败分子藏身空间问题上,不断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强化跨境腐败治理,开展追逃追赃,有效切断了腐败分子外逃退路。
另一方面,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查办案件不是终点,透过案件查找制度漏洞,推动相关领域补齐制度短板,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才是关键。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从思想源头涵养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实现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
纵观古今中外,新时代的反腐败规模之大、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成效有目共睹,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可以说,过去十几年来,我们党清除了一大批腐败分子,铲除了部分腐败滋生土壤,有效维护了党的威信,极大提振了全党全社会的信心。但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腐败问题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反复性,反腐败斗争不可能一蹴而就,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四)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释放党内法规制度治理效能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管党治党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方式。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治标猛药去疴,更要靠治本建章立制,把实践当中成熟有效的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织密扎牢制度笼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召开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系统谋划党内法规建设整体布局。组织开展全党范围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废止、修改不合时宜文件,解决旧制度相互冲突问题。持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党内法规立改废释工作,不断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同时,注重做好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之间衔接和协调,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打通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贯通渠道。当然,制度的生命力永远在于执行。针对部分制度束之高阁的现象,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的落地,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以严肃追责问责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逐渐完备,不断推动党的建设朝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为全面从严治党、治国理政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固化为长期管用的制度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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