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方面的工作,开始着手从制度层面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比如说,首次专门针对农民工出台了两大社会保障政策:一个是《北京市外地农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还有一个是《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还有,我们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经过三次修改,开始实施新的北京市流动人口计划工作管理规定,提出了凡是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人员,持婚育证明都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免费领取避孕药具等。应该说,市政府出台的这些举措是前所未有的。
今年是北京市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一个标志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就是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市区街乡村居四级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网络;第二是明确了下一个阶段北京市流动人口管理和工作的思路。为什么说今年是北京市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标志年份?因为北京市委市政府从组织制度和服务思路方面有很多重要的举措出台。
如果大家关注流动人口动态的话,可能知道,今年1月19号全国首家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市区县街乡专门管理机构――北京市流动人口管理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这个机构是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是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首都中治委合署办公。这个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研究并整合全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各区县各部门有关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与服务工作落实进行监督检查。流动人口服务机构已经正式挂牌成了。今年四月底,各区县要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和出租委员会,作为本区县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的意识协调机构,还要下设办公室。街道乡镇在6月底,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和出租管理委员会。年底之前,有条件的社区和村委会要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站。大家可能觉得怎么又成立新的机构了?不是成立新的机构,而是对过去的管理机构进行了重新调整。
调整后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与原来的旧体制有什么不同呢?应该说,有三个特点,第一,突出了各级党委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大家知道,过去流动人口管理机构是设在公安局人口处的,由于公安局的职能定位主要是打击违法犯罪,在新形势下不利于统筹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所以现在把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上移到市里,由市政府和市委统筹规划管理,这样可以从组织制度上保证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变化。第二,将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合二为一,突出了以房管人的工作思路。第三,突出了以街乡、社区、村为重点的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和以社区、村、服务站和专职管理员队伍建设为核心的基层基础建设。也就是说,将来我们的工作重心和工作重点要下移到乡镇和村、居住地这样一个工作层面。所以我觉得,流动人口管理机构的重新调整和配置对我们下一阶段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应该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强卫书记在1月19号流管委成立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今后一个时期,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要做哪些工作呢?
第一,调整理顺管理体制,构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出租工作的新格局。根据市编办的批复,北京市流动人口管理和出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已经成立了,各区县要按照市区机构的组建模式,抓紧时间把区县、街乡、社区管理机构和基层组织建立起来。
第二,全面落实流动人口的属地化管理,把基层管理组织、管理力量的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做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要同服务、同管理。那么通过制度创新,在社区、村(行政村、自然村)这样一个范围内建立一种全新的以政府依法行政、公民依法自治、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公共管理和服务的一种互动型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模式。
第三,结合城市功能定位来研究城市人口。我们制定人口发展的总体规划,跟我们基层的工作关系不是特别大,主要是考虑到北京市人口规模这么大,如何通过产业机构和城市功能布局的扩散来调控人口规模。
第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打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根基。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要按比例配置、组建流动人口专职管理和服务队伍。
第五,落实以房管人的工作思路,强化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全面实行出租房屋登记制度。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房主对承租人违法行为的责任制度和监督报告制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结合今年房屋的普查工作,要摸清本市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
第六,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水平。这个也提出了一个时间进表,就是在2008年奥运会举办之前,要实现本地流动人口的信息化管理。
第七,围绕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建设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合保护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以农民工主体的保护性工作,以服务促和谐。结合本市的实际,要积极探索关于户籍、住房、医疗等切实关系到流动人口农民工切实利益的问题,要有新思路新举措,通过一系列的服务保护工作,要让流动人口切实感受到党委政府对这个群体的帮助,促进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建设。
第八,积极创新,努力开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新局面。要围绕本市居住证制度开展调研工作,加快研究本市居住证制度的实施办法。现在,流动人口还是实行暂住证的办法,大家主动登记的积极性都不高,因为这里面缺少服务的功能。所以下一步,市政府正在研究关于出台北京市居住证制度,未来的居住制度将要配一系列的服务型功能。我觉得其实也是给流动人口朋友们一个提示,要主动办理这样一个居住证,这样将来政府对我们的服务就能够更加到位了。
应该说,刚才强卫书记讲的这八条工作,是指我们未来一个时期,至少是三五年关于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思路。我想在坐的有是流动人员的朋友,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或者是我们的村民,了解北京市市委市政府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实际上无论是对权益保障还是对工作都很有重要的意义。
和谐共荣是新时期流动人口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
大家知道,从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来,建立一个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就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这个共识从我们的调查研究来看,不光是流动人口欢迎,而且应该说是全国人民上至政府下至百姓都非常欢迎。去年10月份,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专门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到了是我们党不懈奋斗、努力奋斗的目标这样一个高度上来了,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的时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九大任务。
这九大任务是什么呢?第一个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要更加完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得到全面的实施,人民的权益要得到切实的尊重和保障。第二个就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要基本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要基本形成,家庭的财产要普遍增加,人们要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第三个任务就是社会就业要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基本建立。第四个就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要有比较大的提高。第五是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还有健康素质要明显提高,要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谐的人际关系要进一步形成。第六是全世界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第七是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要良好。第八是自然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第九是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建设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显其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这样一个局面。应该说,和谐社会提出这九大目标,贯彻了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这样一种思想。其受惠者是谁呢?是我们广大的老百姓。
但是这些目标的实现,应该说不仅需要政府的努力,还需要咱们基层百姓的积极配合。要通过完善村委会、居委会的居民自治,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务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发挥住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建设当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的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治管理的这种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一种良性互动。
我在这里面为什么要讲这些呢?是说上面的政策很好,那么下面我们基层怎么样?因为党和国家的宏观政策有的时候讲的是个大目标,具体到我们基层,我们希望这些大的目标能够尽早落实,我们能够成为受益者。但是这个构成显然不是一个单纯的政府工作,需要我们基层、社区组织、百姓和政府产生一种互动,这样才能推进这样一个目标早日达到。去年的中央决定里面特别有一句话,提到了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居民的和睦相处。我想这句话可能对我们未来的工作是有直接的指导意义的,因为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构建和谐社会的时候,我们看重的正是社会关系的和谐。
那什么叫社会关系的和谐?说通俗点,也就是生活在我们社会主义中的不同的社会群体、人与人之间要建立一种良好互动的人际关系。大家知道,建立在互惠互利基础上的良好人际关系会使人心情舒畅,不仅有利于经济发展,还有促进社会稳定的作用。那什么叫互惠互利啊?就咱们基层社会而言,流动人口聚居区内的户籍人口,主要是我们的户籍农民与流动人口之间在谋求各自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这种利益共享和相互依赖的这样一种关系。在城市社区来讲,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紧张程度往往要高于乡村这一级。但是,对于我们城乡结合部就不一样了,因为城乡接合部的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以土地和出租房屋为媒介,形成了一种相互依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存共荣的利益一体化关系。我想这几个形容词可能大家都深有体会。
应该说,流动人口在咱们城乡接合部的聚集是流动人口和当地社会互相选择的结果,不是说哪一方是被迫来的,流动人口到这儿,是一种需要。当地社会、行政村村民接纳流动人口也是一种需要,是一种双向选择的结果。对流动人口而言,城乡接合部在城市这样一个边缘的位置,以及由这种位置所带来的种种的资源和人文环境,为流动人口提供了一种城市规范体系所不能提供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比如说我们进城,所谓靠近城市、靠近城区有这种区位优势,有大量空闲的、可供自由租住的房屋和经营的土地,以及对出入城市的农民来讲,一种相对熟悉、可提供心理缓冲的一种文化环境。因为毕竟咱们农民工从农村到这儿来,基本上是农村的那种乡土文化环境,所以相对来讲,会感到比较熟悉。对当地的政府社区组织和村民来讲,经营规模可观的流动人口生活和服务的各项事务,无疑是找到了一种低成本、无风险、稳定致富的这样一种途径。
去年,北京市流动人口聚居区做了一个重点研究,在我们调查的流动人口聚居区中超过80%以上的家庭都经营出租房屋,仅朝阳、海淀、丰台三个区围绕流动人口和村容村貌服务的绿化队、治安队和清洁队,就安置了北京户籍农民2万4千人,占村集体安置人员总数的41.4%。就是说,有一半的农民是围绕着为流动人口服务这块来增加就业岗位的。绿化队、治安队和清洁队这三大领域,就成为京郊农民就业的三大支柱,因为相互需要和相互适应,所以我们说,流动人口和当地社会在谋求各自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种深刻的利益共享和相互依赖的关系。
为什么我们今天要把这个主题放在和谐共荣上?是有内在的含义的。流动人口聚居区在北京城乡接合部应该说绝不是个别现象,调查研究结果显示,目前以街巷、辖区为统计单位,万人以上规模的流动人口北京市有96家,而且向行政村和自然村这样的地域开始聚集。在北京市近200万个流动人口聚居村点当中,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的比例大多都是严重倒挂的,有的甚至高达几十倍。比如说朝阳区的崔各庄乡和善各庄村,户籍人口只有1391个人,流动人口却有3万人,流动人口是当地村民的20倍。在朝阳、海淀、丰台三个区,位于五环之内的17个乡112个行政村里头有多少流动人口呢?有多少流动人口聚居区呢?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比例倒挂的行政村,112个里面一共有73个。那么112个行政村当中,万人以上规模的流动人口村有24个,其中丰台有5个,咱们新发地就是其中的一家。流动人口在5千到1万人的聚居区,朝、海、丰三个区有26个,丰台区有6个。所以说,流动人口聚居区在城乡接合部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只是规模有大有小。但是,无论规模大小,村民与流动人口之间形成的这种互利互惠的关系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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