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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注重社会公平(3)

那么,怎样才能实现收入分配公平?也就是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对策有那些呢?

合理调节收入差距,首先必须坚持公平正义原则。公平是指合情合理合法、不偏不倚的规则和标准。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公平主要包括四项基本原则。第一个就是保证基本权利的原则。就是社会上的所有人的基本权利应该得到基本的保障,并且保障全体人民在权利义务上的平等。第二个是机会平等原则。就是说不管什么样的人,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强者还是弱者,不管在哪个地域工作,不管哪个民族,应当享有平等的生存和发展的机会。比如报考公务员,你让不让农民考,这就是一个公平问题,因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传统的观念一般认为农民肯定考不上因而不必包括农民,如果坚持公平原则,允许报考的人员中肯定要包括农民,就是保证他参加公平竞争的机会,在考试过程通过公平的机制,一视同仁的对他进行考评,如果最后他落选了,那是他的能力、水平问题。解决收入分配公平问题,主要是提供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第三个就是按贡献分配的原则。一个社会要有活力,就必须承认人们的贡献,而且应当让他们从这种贡献中受益,这样的社会才应该说是公平的。不要让有的人不劳而获,让有的人老是无私奉献,这样的社会长期下去肯定是没有活力。第四个原则就是调剂原则。就是说前面几个原则有保障了以后,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肯定要有一部分弱势群体,社会要通过二次、三次分配对收入进行调剂,让弱势群体有基本的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和条件。这四项原则是一个有机整体,缺少其中的任何一项,这个社会肯定不能实现公平。我们要保持这些原则,这是社会应该有的状态。在发展过程中公平的问题为什么成为一个永恒的主题,就是因为在各个社会里都没有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可能在某个环节有缺失,做得不到位,有一种可能这个社会就存在不公平的因素,所以不管在西方社会还是在中国,公平问题始终是一个话题。

合理调节收入差距的基本思路是“提低”、“扩中”、“调高”。要继续鼓励有能力的人走勤劳致富、合法致富的路子,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阶层结构。合理调节收入差距、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对策应当是多方面的。第一个是要千方百计的扩大就业。要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是社会和谐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已经成为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就会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因此,中央提出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千方百计地扩大再就业。我们知道,不就业哪来收入啊。“十五”期间我们好不容易解决了一亿多劳动力就业。“十一•五”期间,我们面临的就业压力太大了,城市失业人群有1千多万,新增就业人数又是1千多万,加起来就是2千多万需要就业。还有农村,农村劳动力转移非常困难,过去转移到乡镇企业,现在乡镇企业也不景气了,发展的余地不大了。现在农村的劳动力还有5亿多人,比发达国家劳动力的总和(4亿)还要多25%。一般认为,20亿亩耕地只能容纳一亿多劳动力。那就意味着农村5亿多劳动力中还有4亿富余劳动力要分期、分批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市。城市自己的就业问题就不好解决,农村人还要转移,这是非常大的压力。现在一般认为转移农村劳动力的办法就是发展小城镇,还有就是增强中心城市的吸纳能力。一些中心城市扩张很快,吸纳能力较强。像北京向郊区县的扩张,朝阳区的一些农民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居民,变成了城里人;像广州市南拓,这样就把番禺扩张进去了。可是,像北京、广州、上海这样具有强大扩张能力的大城市又有多少呢?这些大城市自身也面临着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因而,它们扩张和容纳劳动力有一定的难度。另一条途径是发展小城镇。这些年小城市也发展起来了,但是有很多问题,需要总结经教训。一些小城镇没有产业的支撑,没有市场的扩大,人为的造城市,造一些楼房,把一些农民搬进去,这样实际会劳民伤财,没有解决任何问题。我们知道城市是先有“市”才有城。这个市场是怎么形成的?这就要靠产业的发展,一个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其他服务业的发展,服务业发展使市场扩大了,城市的规模慢慢就起来了,这是城市发展的基本规律。有人说没有产业发展的城市叫空心城市,或者叫人造花园、人造盆景,问题非常多,浪费耕地太大了。如果现在继续要让小城镇更好地发展,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那就要解决产业和市场问题等制约因素。这些制约因素怎么解决呢?如果解决不了,小城镇不发展,那么多富余劳动力不能转移出去,那些人的收入怎么提高,生活水平怎么提高呢?这些都是环环相扣的。就业问题解决不了,许多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是没办法提高的。就业岗位的增加是与经济增长的速度是正相关的。因此,要扩大就业,就要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解决前进中问题的根本的方法。同时,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能像过去那样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而是要科学发展,“十一•五”期间要着力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就业体制。

第二个途径是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改革发展的“减震器”,是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和社会安定的“稳定器”、“安全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必须逐步完善。如果这两方面配合协调,就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持久的促进作用。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社会和谐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任何社会都有弱势群体。弱势群体既包括身体残疾人也包括在经济社会转轨变型过程中由于下岗等方面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群体。我在北京市残联讲课,据残联的领导说,中国有6千万残疾人,这个统计是比较宽松的,因为在西方国家只要哪个方面残疾了就把你视为残疾人,在我们国家只要你能保证基本的行动,就不把你视为残疾人,因此,我国的残疾人实际上是远远超过6千万的,他们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是比较痛苦的。而且这6千万残疾人都有一个家庭,家庭成员至少有二三个。有的残疾人家庭实际上都笼罩着阴影,他们不仅精神上有痛苦,而且生存和发展的条件确实不如别人。这一部分弱势群体,必须要靠政府和社会给养起来,因为确实没有办法。还有一部分弱势群体,是暂时性的、结构性的弱势,比如有些人很有能耐,但是他们生不逢时,正碰到企业改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倒闭了,很多身强力壮又有劳动技能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下岗了。尽管政府想了很多办法解决他们的再就业问题,但实际上许多人下岗后由于各种原因是很难实现再就业的,有很多人甚至终身无法就业。对他们的社会保障目前还是比较低的。总体上看,目前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太小。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只有1.6亿人,纳入医疗保险体系的只有1.2亿人,失业保险只能覆盖8000万人左右。城市接近一半的人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农村有80%以上的人没有保障。一些人虽然有社会保障,但是保金比较低。有人讲“政府出一点,单位出一点,个人出一点,三点加起来还是一点点”,保金太低实际上也是难以真正保障的。我们现在失业、医疗等方面的保障,普遍来说还比较弱,像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比较差,很多人看不起病,但是农村进入新型医疗保障体系的只有20%左右,多半是珠三角、长三角比较发达地区的农民,中西部的农民很缺乏保障,这是我们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问题。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很多方面,比如有低保、有失业保险、有医疗保险,还有救济、救助、优抚等等。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逐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要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要继续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可靠、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要重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就为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指明了方向。我国政府也在逐步出台一系列措施,努力解决各阶层人民的社会保险问题。

第三个途径是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靠政府的第二次分配解决问题的力度是有限的。因为政府不是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不是不想解决这个问题,而是没有那么多钱。因此,就要唤起整个社会的慈善爱心。我国慈善事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像美国这样的国家慈善事业发展了近百年,我国只有十余年。美国有非营利的慈善组织100多万个,我国公益性慈善机构只有100多家。截止2004年底,慈善机构所获得的捐助总额只有50亿元人民币,只占GDP的0.05%,应该说是相当少的。慈善事业在国外一般都是企业、富豪的捐款,许多实业家设立了慈善基金会,将私人财富以捐款方式回报社会。像美国的慈善基金占到国家GDP的2.17%,底数那么多,再加上那么大的比重,应该是相当有保障的;英国等其他发达国家比它稍微低一点,如英国为0.88%,加拿大为0.77%。我国这么多人口的大国,现有的慈善基金就那么点,我们慈善事业救济到的人也是相当有限。那么我们国家慈善基金少是什么原因呢?有人发出了四声叹息。2005年发布的“中国内地慈善家排行榜”上,135位慈善家榜上有名,他们在2004年一年的捐献共计9.85亿元的善款。第一声叹息就是中国的大款捐款太少。他有一个比较,美国50个富豪在5年之内捐款是650亿美元,而我们国家135位大款捐献不到10亿元人民币,这相当于1亿美元,占美国善款不到15%。这么多人捐这么点,相差太大,并且认为慈善行为的差距不只是经济实力问题;第二声叹息是财富榜上名列前茅的人不是慈善榜上名列前茅的人。“福布斯2004年中国富豪榜”上,名列前茅的富豪基本没有捐款,有一个黄先生捐款了,他在财富榜上是排66位,就是说前60多位都没有捐款。我们的富豪富起来之后没有像小平同志讲的那样,先富带动后富,他们的财富取之于社会,但是没有用之于社会;第三声叹息是我们国家的慈善家主要是房地产业的大鳄,说前面135位的慈善家中有41位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和建筑行业,而排名最前10位的慈善家中有7位主要是经营房地产的。有人评出2004年十大暴利行业,房地产业位居榜首。房地产业是资金的富矿、富翁的集中营,而许多老百姓住不起房。实际上是对房地产行业有一些微词;第四声叹息是一些经济实力在国内靠前的地区没有在慈善榜上体现出来。这是我国富人捐献的情况。实际上,企业应该是捐款的大头。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有1千多万家,其中只有1/10的企业有捐款的记录,就是说99%的企业没有捐款的意识,虽然有的企业是因为财力有限的,但多少总要表示一下。这方面我国与国外企业的表现反差也很大。善款的第三块来源是个人的捐款。在一些发达国家,捐献善款是高贵人从事的高尚事业,民众普遍都有这样的意识,把家庭收入的一部分拿出来作为捐款的基金。我们社会13亿人,如果每个人献出一点爱的话,我们的慈善基金就会比较大。现在捐款不是自己有这个意识主动捐,基本都是都是单位组织的。所以要唤起全社会的爱心,从各个途径发展我们的慈善事业,首先要把慈善基金做大了,资助才有力度。

第四个途径就是要完善我们的各项制度、规则。法律是最大的规则,首先是各方面法律要完善,对于合法的收入我们要保护,对于不合法的收入要坚决打击。还要形成一个合理的分配制度。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资本、劳动、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目前按劳分配还没有真正体现好,一些人的高收入并不是付出更多劳动所得。按要素贡献分配也需要规范。有些要素的获得在起点上就不大公平,有的人借改革开放之机通过各种手段得到了很多积累,他们这个很大的积累在市场反复滚动,就获得更多的收益。而很多人没有这个积累,因而就没有收益。这样下去,财富差距就会越来越大。所以国家在各方面法规和政策都需要配套,如果不配套,越是按要素分配,得的越多的人做得越大,获得越多,那这个差距肯定是没办法缩小。还有税收体系要完善。发达国家的税收体系都是比较规范的,个人所得税、高额累进税、房产税、遗产税等税种非常齐全,而且对每一个税种的法律规定都非常细、非常严格。我们现在方方面面都有漏洞,首先法律没有健全,也不配套,该收的税有不少还没有收起来,因此,不能“限高”。对于高收入要用税收的手段进行调节,例如现在呼声很高的就是征收遗产税。发达国家这方面的税都比较重,为什么很多人愿意扩大投资规模,很多人愿意捐献慈善事业,因为他们的税收很高,捐献可以享受一些免税政策。我们国家也开始实行捐献减免税的政策。总之,按劳分配也好,按要素贡献分配也好,都应该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则,而且这种规则之间应该配套,配套之后应该落实。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要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分配制度等,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要依法保护个人经济权利和合法收入,多管齐下坚决取缔那些通过侵吞公有财产、偷税漏税、权钱交易、抢劫、盗窃、走私、贩毒、卖淫等犯罪行为;等等。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还提出,要建立健全个人收入的信息体系。收税也好,捐献也好,都需要个人收入公开。现在很多人工资单是明的,但是工资外收入比工资单上要多得多,一些领导干部很多收入来源不明,这会带来许多问题。因此,建立健全个人收入的信息体系不仅是规范分配秩序的前提,也是避免贪污腐败的一个重要措施。

中央不仅提出了更加关注社会公平的要求,而且还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随着这些措施的贯彻落实,我们的社会必定越来越公平。

责任编辑:刘晓楠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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