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虽然花了大力气,但国家还是没有把房价控制下去,主要原因就是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问题。中央想把房价降下来,但房价降下来以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马上减少,因为地方政府50%-60%的钱是从房地产业来的,所以各地政府都不愿意降低地价。2010年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金比2009年多得多,2009年大概是1.5万亿,2010年将达到2万多亿。
土地价格上涨的根本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土地供应方面的行政控制,政府囤积、政府储备,然后开发商二次垄断和囤积。实际上,土地不像鸡蛋,有100个养鸡场卖鸡蛋,这是竞争性供给。土地只在政府手里,想要地只能到政府那里买,最大的问题就是这种垄断性供给。二是土地市场是政府一家卖地,千百家房地产商买地,通过招拍挂,价高者得。三是70年的卖地收入一年收取,一年内花掉。四是没有房地产税。办个小企业不如买20套房,没有劳动纠纷,没有五险支出,没有找市场的风险,房子的持有成本为零。现在我们的税收是鼓励倒房子,不鼓励创业。土地出让金制度是造成两极分化的一种制度,一方面从农民手中低价把地征过来,另一方面高价卖给房地产开发商。五是土地供应不足。现在中国的地是拿出来种粮食吃饭,还是拿出来盖房子居住,这是一个两难问题。要保住18亿亩耕地就要减少建筑用地,但不提供更多的建筑用地房价就要涨起来,这是一个比较大的矛盾。
到底怎样才能把房价控制下来?房价的年增长速度不能超过老百姓收入的增长速度,否则很多人永远买不起房子。一定要把房价收入比压到7以下,宏观调控主要是看这两个指标。现在难就难在中央要调控物价,而地方要获得财政收入。那要怎么改呢?我的看法是:
首先,不管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不管法人手里的土地,还是自然人手里的土地,都平等入市。
其次,延长土地使用年期,让它接近于近似物权或近似产权。按照现有土地制度,等50年、70年使用期到期时,会造成巨大的社会矛盾。比如,一个企业从政府那里花15万买了一亩地,拥有这亩地50年产权,在会计账目上将15万的土地款按50年摊销。但50年后,地价可能还是15万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企业再使用,必须再进入土地出让程序,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不缴土地出让金,企业就得关闭,实际上这个土地出让金企业是交不起的,于是企业会大规模破产、倒闭。另外,如果50年到期后,企业交不起款,那企业在银行的土地质押贷款怎么办,银行的钱不成坏账了吗?
居民住宅到时候也将面临同样的问题,其实居民现在买的不叫房子,只是使用权,由于是土地开发商交的土地出让金,不可能回过头来再交一次出让金,那么50年或70年后只能自己交,可是这地价会涨,到时候居民能交得起吗?而且这些房子里有一些退休的、失业的、生活困难的人,他们怎么交那么大一笔钱?如果国家强制执行,就会使大量居民流落街头,无家可归。如果国家让居民先暂时住着,那么只能住着,但它将不能抵押贷款、典当、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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