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们要使房价下降或者稳定,就要考虑用什么来替代这个土地财政,土地财政怎么转型。有一种思路是,通过开征房产税来替代土地财政,但按我们目前的观察,现阶段的房产税可以增加地方收入,但还不能替代土地财政,也难以使房价下降。
首先,没有证据表明房产税可以使房价下降。房产税如果税率过高,房地产市场可能崩盘,或者无法推进,受到广大有房者的抵制;如果税率过低,对房价下降可能没啥作用。在很多地方,比如韩国、中国台湾都有物业税,但房价该涨照涨,有段时间涨得还非常快,韩国出台了很多政策都没有起到作用。
其次,房产税替代不了土地财政。从目前的情况看,房产税的财政收入没有办法替代土地财政,即使开征了房产税,土地财政和房产税仍然可能并行的存在。开征房产税还可能遇到一些其他问题,比如房产税的征税成本,它涉及到浩大的产权登记清查和评估工作,会占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另外,我国还没有对财产直接征税的先例,是不是会受到纳税人的抵制还没有论证。此外,如果某些地方率先征税,会不会造成高收入者的外迁也是一个问题。当然并不是不需要开征房产税,只是说这未必是降低房价的最好办法。还应看到,开征房产税有利于解决社会公平问题。
我认为现阶段土地财政的作用暂时还没有办法被替代,这是一个现实,目前所能做的不是降低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而是规范土地财政的运作。土地财政如果运作得好,就不一定推高房价,现阶段“低价征用、高价批出”是一种很狭隘的土地财政运作方式。
第五,保障房建设的资金从哪里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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