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转变住房观念创造条件才是硬道理

为转变住房观念创造条件才是硬道理

    近年来我国房价过快上涨给社会和消费者均带来了巨大压力,“啃老族”“夹心层”“蜗居”“蛋族”等新名词的不断出现,显示住房问题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从现实角度看,让广大消费者转变居住观念,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的理性住房观正成为破解高房价难题的一个思路。但这一思路最终能否真正实现,依赖于能否依靠多方智慧形成合力,为转变住房观念创造出切实可行的条件。

 

    从消费者角度看,许多人宁愿成为“负翁”也要咬牙挤入买房大军的原因,并非完全源于传统观念,很大程度上也是源于国内租房市场不充足、不发达、不规范。找不到价格合理、条件满意的出租房,租房人处于话语弱势地位,权益难以得到有力保障,出租房市场服务混乱欺诈乱象丛生等等,使得很多消费者往往不能、不愿租房。而在西方发达国家,正是由于拥有发达和完善的房屋租赁市场,消费者“住有其居”而非“住有其屋”的观念才能成为主流。

 

    从政府和市场角度看,当前中央政府正不断加大以公租房、廉租房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十一五”期间,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我国解决了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11年,我国将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计划全年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但从总体上看,保障性住房市场仍有诸多问题需要攻坚。一方面保障房建设的建设比例、监督措施尚未纳入许多地方政府的刚性规划和奖惩体制之中。一些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比例明显低于中央规定的比例;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有力的调节手段,在“市场之手”的推动下,企业为追求利润,缺乏主动开拓保障性和小户型住房市场的动力。

 

    因此,要使消费者真正转变住房观念,最重要的是要为消费者创造条件,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没有强有力的政策和市场保障,转变观念就成了一句空话。从具体思路看,中央政府应把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硬性指标之中,签订明确的责任书和政绩奖惩办法。同时,主管部委应出台更为详细的规范,保证租房人的合法权益。在市场层面,中央应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政策,通过金融、土地、税收等办法,推动房地产企业主动开拓保障性和小户型住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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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丁玮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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