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建立科学有效的学习考核评估制度。
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实践中,很多基层单位都建立了考学制度。本市南开区重新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述学、评学、考学的意见》等文件,区委宣传部等部门按照这些制度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党建目标管理相结合,根据各级党组织建设的目标任务,制定考核内容,并且根据不同基层党组织的实际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考评方式,通过查阅笔记、书面测试、现场答辩、述职报告、网络考试、民主测评等方式,把党组织的学习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员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表现纳入干部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到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中,使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真正成为选拔任用的硬指标,党组织的学习情况成为评先创优的硬指标。
完善的学习制度体系必须有一个学后的监督评价机制,这是检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及学习成果使用的重要环节。加强督查是促进学习的有效手段,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的各项工作进行分类督查,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可以防止学习过程中出现应景、走样、变形等问题。南开区制定的《关于处级领导班子“学习创新”的考评办法》,从领导干部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学习任务的完成、学习效果等方面入手,采取聆听一把手述学、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督查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了督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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