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讲话:新论述 新观点 新部署 新要求(3)

七一讲话:新论述 新观点 新部署 新要求(3)

  深刻认识制度的根本性作用

  

  梅宁华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意义重大。

  

  制度具有规定性、科学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表明我们的改革开放已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状态中,过渡到把握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规律,并将这些规律性的内容制度化、体系化、具体化。这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仅是一个理论概念或理论判断,而是一种非常具体的、确定的存在形式,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操作性。

  

  制度具有可靠性和稳定性。制度既能够凝聚共识,统一认识,更能够成为行动依据和行为准则,相比政策方针而言更具规定性。通过几十年的实践,我们不但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和理解,而且通过探索和实践,确立了涉及国家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行为准则,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制度的确立,可以避免一般政策在实施中遭到争论和左右摇摆的不确定性。正如胡锦涛同志强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郑重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这对我们增强理论自信和实践自觉有重大意义,使我们在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的时候,有了科学的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鲜明地回答了“五个不搞”,即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而中国搞什么,什么才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确立,便从国家和社会的各个层面对上述问题给予了确切的回答,并为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层面讲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提供了科学依据,在制度比较中更加自信。作为理论工作者,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宣传好。

  

  (作者为北京日报社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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