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稳定农村基本政策的几个问题

关于稳定农村基本政策的几个问题


  我国十一亿多人口,九亿多在农村。九十年代中国社会经济的状况如何,关键取决于农村的状况如何。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形势是大好的,可谓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一派安居乐业景象。但在实际工作中也确实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讨论和明确。最近召开的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论述,我相信经过传达贯彻,必将对我国农业和农村形势的稳定和发展发挥重大作用。在这里,我着重就文件中关于稳定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乡镇企业问题谈点体会和看法。
  一、坚定不移地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稳定党的农村基本政策,是稳定大局,进一步推动农业发展的最基本因素
  稳定和完善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可以说是一个老问题了。但现在提出和重视这个问题,仍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因为这是涉及到农村乃至全国大局稳定的一个基本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邓小平同志的领导下,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因时因地制宜地在农村实施了一整套改革政策。这个政策的中心内容是在集体经济的框架内,普遍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并围绕这一基本政策,形成了一整套政策体系,并坚持稳定不变,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稳定不变,发展乡镇企业的政策稳定不变,在抓紧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稳定不变,在坚持公有制为主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政策稳定不变,提倡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帮助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的政策稳定不变等等。实践证明,我们党在农村实行的这些基本政策是成功的、得人心的,正是这些政策,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使我国农业生产节节上升,登上了新的台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步和成就。正是这些成就,使得我国农村即使面对今年这样历史上罕见的严重洪涝灾害,仍能保持整体的稳定和正常的发展,创造前所未有的抗灾自救和自力更生的奇迹,并迎得了历史上第二个高产年。一些人过去说家庭联产承包制抗不了大灾,搞不了水利,事实上既能抗灾,又能搞水利。近几年,每年冬春都是几千万人上阵,规模之大,效益之好,都是空前的。从更深的层次上看,我国农村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发展的过渡阶段,农民有那么几亩地,可以亦工亦农,亦商亦农,能进能退,是一项最大的社会保险。这也是乡镇企业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基本因素之一。所以农民把它看成是自己的命根子。只要我们实事求是地观察,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一系列农村基本政策,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适合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也是深受广大农民欢迎的。它不仅在八十年代,就是在现阶段仍有旺盛的生命力。
  正因为这样,中央对稳定农村基本政策,历来是十分明确,十分坚定的,中央历次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中央领导同志的一些重要讲话,经常强调要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基本政策。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定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全面地把握和贯彻中央关于稳定农村基本政策的精神,并不断地深化、完善。不要心血来潮,随便乱刮风,搞什么新花样。有的地方,为了壮大集体经济,不恰当地采取了提高土地承包费和提留的做法,加重了农民负担;有的违背农民意愿,把承包的土地收回或收回一部分归集体;还有的以所谓“赎买”之类的错误做法变更农村企业的所有制关系,等等。这些做法都是不符合中央精神的,引起农民强烈不满和抵制。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又一次郑重提出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继续深化农村改革,这是十分必要的,正确的。我们对于贯彻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要十分自觉,十分坚定,不能有任何的随意性。这是九十年代我们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要把握好的一个基本问题。
  二、坚定不移地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发展集体经济
  这些年在农村实际工作中,对党的基本政策出现一些误解和糊涂认识,有些地方在一些做法上也出现一些偏差,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公有经济属性认识不清,有些同志甚至以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分田单干”,是一种权宜之计,加上我们过去在宣传上不够全面,这也加深了这些同志的误解。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国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集体经济的框架内产生的,从总体讲,它是在不改变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逐步发展和完善的。因此我们说,家庭承包仍然是集体经济的一部分,并非分田单干私有化。这是我们之所以要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制度的理论根据。实行家庭承包制,与人民公社时期的不同之处在于,已经由过去那种单一的集中经营变为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两个经营层次。家庭经营在集体经济双层经营中属于分散经营层次,但是,仍然属于集体经济的范畴之内。这种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比过去人民公社生产队单纯的集中经营体制,由于符合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而且符合中国的国情,更能为中国农民所接受,因而也更富于生命力。农村改革十年来的发展表明,包括乡镇企业在内的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没有因为家庭承包制而遭到削弱,而是获得了空前的大发展。目前我们提出要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主要是加强和更好地发挥统一经营层次的作用,为家庭承包经营注入新的生机、活力,而不是削弱家庭的自主经营权,更不是取消家庭经营层次。
  当然,这并不是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尽善尽美了。我们必须看到,在某些方面亟待我们去加以完善。由于八十年代以前我们统得过多过死,所以“大包干”实行之初,曾出现过只“分”不“统”的情况。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在发展社会化大生产的过程中,确实有许多事情是一家一户办不了或者办不好的,比如小流域治理,兴修水利,修桥补路,大面积植树造林之类,是一家一户搞不了的;又如,繁育推广良种、机耕、排灌,植保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是一家一户办不好的,即使能办,也是费时费事成本高,集体干则费省效宏。正因为如此,这几年各地都先后出现了为千家万户分散生产提供各种服务的经济组织,有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办的,有集体经济组织办的,也有社会各方面办的,而且发展很快。特别是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已经由单项服务向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发展,通过社会化服务把千百万分散的小规模生产联结起来了,把家庭经营的积极性与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结合起来了,进一步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推动了农业主产的发展,保受广大农民的欢迎。这项工作做好了,本身就有利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完善,有利于双层经营体制的建立健全,有利于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发展服务避免一家一户小生产的缺陷,有利于把农户组织起来发展专业化、社会化大生产,这同样是一种有效益的规模经营。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当前社会化服务要促进农业生产往优质高产高效方向发展,不能只讲产量,不讲质量,只讲速度,不讲效益,这不是商品经济的观念。现在人民生活在提高,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上要求吃的、穿的、用的更好。农产品质量好,价钱高一点也有人要,劣质产品价钱低也很难销。社会化服务体系要为农民提供优良品种,引导农民优化产业结构,搞好农产品的加工、运销,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和农产品的商品率、转化率、创汇率,多层次地增加附加值,推动农业走上优质高产高效的路子。看来,发展社会化服务的作用和意义是多方面的、很重要的,九十年代我们能够有所作为的就在这个方面。要真正把功夫、把精力用在这里。这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既要抓紧,又不能操之过急,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我们搞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一个原则是:凡是农户一家一户能做好的事情就不要去包办,集体和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去做那些农户个人做不到或做不好的事情。我们的目标是,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使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渐形成较完整的网络。当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的工作,主要是尽可能创造一些外部条件,让各地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能够因地制宜地发展起来。最近,国务院专门就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搞活农产品流通发出两个文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当然要把发展农村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引导广大农民走共同富裕之路,作为自己工作的战略目标。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注意两点,一是不能操之过急。发展集体经济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要逐步积累,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一口吃个胖子是办不到的。二是路子要对。发展集体经济要把着眼点放在兴办乡镇企业,开发新的农业资源,开辟新的生产门路上,以及按承包合同收取提留和承包金。不能老是盯着农民那几亩地,老是在农民身上打主意,重复过去“归大堆”、“平调”的做法。我国人多耕地少,只盯着那几亩地既难以发展有实力和活力的集体经济,又容易与农民发生矛盾。这种狭隘的眼界和做法,路子是很窄的。现在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的领域宽阔得很,农村中各种非农产业也大有作为。我们说八十年代的农村改革,使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大大提高的一个主要依据,除了粮棉油等农产品大幅度增产外,还在于集体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速成长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中非常有活力的一支力量。因此,要下力量搞好农业开发、农产品加工,继续发展乡镇企业,为大工业配套服务,还要发展农村第三产业。集体经济搞得好,农民比较富裕的地方,都主要不是靠农民那几亩承包地,这没有多少油水,而重要的是靠农业开发,乡镇企业,第三产业等高效益的生产门路,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
  三、坚定不移地发展乡镇企业是农民奔向小康,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的必由之路
  发展乡镇企业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国情作出的战略决策,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和重要性,大家都是清楚的。现在,乡镇企业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商品的重要供应者,财政收入和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民经济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长远看,乡镇企业对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实现小康目标,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国家工业化进程,以及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等方面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在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同时,要采取积极方针,坚持不懈地抓好乡镇企业,任何时候都不要摇摆。要保持乡镇企业有一定的发展速度。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乡镇企业的政策是明确的,实践证明也是正确的。但总是经常地有一些议论,并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尽管如此,就全局来说,全国乡镇企业一直是保持着旺盛的发展势头。乡镇企业为什么具有这种旺盛的生命力,其根本原因,发展乡镇企业是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是一项群众的事业,是广大农民摆脱贫穷,迈向小康的必由之路。
  大家清楚,人口众多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十一亿人口,九亿在农村,靠人均一亩多的耕地是容纳不下这么庞大的劳动大军的。现在每个农业劳动力只占有三至四亩的耕地,加上复种指数,每个劳动力也就是五亩多的播种面积。不少地方,劳动力干半年闲半年,有的一年空闲时间有二百多天。无事就没有收入,无事就要生非,就要流动。据预测,到本世纪末,农村劳动力将剩余一点五亿左右,相当于目前全国城镇职工的总数。这么大的队伍,没有出路行吗?都拥到大城市行吗?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怎么办?解决的办法,就是主要靠发展乡镇企业。目前,在一些乡镇企业发达的地方,不仅吸收了本地区的全部剩余劳动力,而且还大量地跨县、跨地区、跨省吸收富余的劳动力。所以,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发展乡镇企业将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而且是最根本的渠道。
  实践证明,乡镇企业发展了,就可以稳定农业,就可以增加农村就业人口,提高农民的收入。当前,农民增产不增收,是农村的一个突出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要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例如大力疏通流通渠道,搞好流通;适当增加国家农产品(粮棉油肉糖等)储备,实行丰歉调剂;适当增加出口;有计划地调整种植结构,适当增加经济作物面积;陡坡地逐步退耕还林,或林粮间作,等等,都将有利于缓解增产不增收的问题。但我认为,解决农民增产不增收的最根本途径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发展第三产业,使滞留在种植业上的大批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多种经营发展,这是广辟就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富裕的主要出路。农民收入增加了,购买力提高了,对农业的投入也会增加,就可以扩大市场需求量,促进城镇工业发展,繁荣城乡经济。“七五”期间,全国农民纯收入净增量的一半来自乡镇企业。现在江苏、上海等一些乡镇企业发达的地方,农业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逐步减少,收入的增加主要靠乡镇企业。综观目前我国农村包括东中西部农民收入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乡镇企业发展水平的差距所导致的。种植业方面的差距,单产的高低也存在,但差距不大。要实现小康目标,没有工业,没有乡镇企业的发展,仅仅靠农业是办不到的。可以这样说,要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第二步战略目标,九十年代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没有乡镇企业的继续发展是绝对办不到的。没有乡镇企业的大发展,就没有农村的小康,没有农村九亿人口的小康,就很难实现全国十一亿人口的小康。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对发展乡镇企业的政策要坚定不移,不能摇摆。
  乡镇企业的发展是近年来小城镇繁荣和一批新的小城镇兴起的主要原因。把发展乡镇企业建立小工业区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是发展我国农村城市化的主要途径。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了,乡镇以及县一级的财政状况就会有很大的改善。一些乡镇企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乡镇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县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来自乡镇企业,日子好过多了。这些地方尝到了发展乡镇企业的甜头。
  发展乡镇企业,国家没花钱,只是给一些贷款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但经济繁荣了,群众生活富裕了,广大群众安居乐业,这正是党和政府所期望的。同时国家的负担也减轻了。从宏观上看,从社会发展的效益看,国家对发展乡镇企业提供一定的优惠是必要的。
  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确实也存在一些不正之风,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并认真地加以解决,但这不是主流。不正之风并非乡镇企业独有的。国营企业同样存在不正之风。消除不正之风,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乡镇企业的发展,根本在于机制。乡镇企业一出生就经受市场考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改革中生存,在竞争中发展。很多乡镇企业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职工宁愿不发工资,首先保生产的资金需要,职工与企业共命运,共度难关。职工如果在企业表现不好,或者不适合在乡镇企业工作,那就会随时被辞退,重新回到农业生产中去。这种精神,这种机制,是应该支持和鼓励的,是壮大社会主义经济实力所必需的。
  当然,处于开拓阶段的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七五”期间,特别是治理整顿期间,乡镇企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进行了调整,产业结构逐步趋向合理。今后对乡镇企业要继续按照“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特别是那些乡镇企业起步较晚、发展较慢的地区,更要适当加快发展步伐。当然,兴办乡镇企业,不能一哄而起,要从实际出发,不能层层提指标、压任务。
  发展乡镇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不能生产国家限制的产品;必须有可靠的原料来源,不能搞无米之炊;必须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不能粗制滥造;必须注意环境的保护,不能搞污染;必须遵纪守法,照章纳税。总之,只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并真正有效益,保持乡镇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是完全有可能的。
  乡镇企业肩负着跨世纪的历史重任,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帮助它,把它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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