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县级机构改革

积极推进县级机构改革


  县级综合改革非常重要,是我们整个改革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县级建制是我们国家管理体制中直接面对广大农村、功能比较完备的一级政权组织,在行政管理层次中处于基础地位。全国十一亿人口中,有九亿居住在农村和县属乡镇。农村经济的发展,对于全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关系极大。我国的经济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是具有深远意义的改革,不仅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而且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农村进一步深化改革,就是十三届八中全会规定的四条任务:继续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不断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一家一户有许多事办不了,就要搞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不仅是粮食生产,还要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村经济不仅是发展农业,还要发展乡镇企业。发展乡镇企业的重要性,现在看得越来越清楚了,吃饭要靠农业生产,致富要靠乡镇企业。随着生产力发展,就要相应地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城市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就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并且转变政府职能。离开政府职能转变,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就会遇到障碍。在农村也是这样。全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虽然不一样,但经过十多年来的改革和发展,都程度不同地转向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轨道,扩大了市场调节的比重。十多年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举世瞩目的变化,乡镇企业的崛起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农村经济发生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作为城乡结合部的县,不少方面还不能适应经济改革的进展和发展商品经济的需要,加快县级综合改革势在必行。
  县级机构改革是县级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会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进行县级机构改革,一个原因固然是要解决财政问题,因为现在有一半县是赤字县,要减少和消灭赤字,必须依靠改革。但更重要的原因,是要转变政府职能,以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正像邓小平同志讲的,改革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要从这个高度来认识政府机构改革和转变职能的意义。
  中央机构已进行了两次改革,一次是一九八二年,一次是一九八八年。一九八八年中央国家机关进行的机构改革,带有很大的试验性质,重点是想进行政府职能的转变。所有国家机关都进行了“三定”:定机构、定编制、定人员。至于省、市这一级,基本是搞试点。在这个阶段,全国有二百多个县进行了县级综合改革试点。经过几年来的试点,县级机构改革已摸索出一套比较适合的经验,既包括比较发达地区的经验,也包括一般发展水平地区的经验和不发达地区的经验。事实证明,县级机构改革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当前全国正在积极贯彻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精神,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好时机。我们要抓住当前有利的国际环境和有利的国内条件,加快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步伐。这种形势要求上层建筑必须相应地进行改革。希望各省、市、自治区都重视县级机构改革,通过这次会议把县级机构改革向前推进一步。
  全国发展不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情况差别很大,县级机构改革的具体做法,不必强求一致,要因地制宜。但是,以下几点是各地都要注意的:
  首先,要明确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县的工作重点在农村,首先要抓好农业,同时要抓好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农村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进行。县级机构改革,总的方向是走“小机构、大服务”的路子,减少对企业和基层的行政干预,进一步发展服务体系。县级机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重点抓好规划、协调、监督、服务、信息。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事要直接管,如基础设施建设。在不发达地区,还需要集中县里的人力物力财力,直接管理重大工程的建设。从方向来看,随着经济发展,这种直接管理将会越来越少。经济体制改革要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实行计划与市场相结合,把企业推向市场,发展趋势是市场调节的比重越来越大。县级机构改革要适应经济体制改革这种趋势的要求。
  第二,机构改革要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不能把机构改革单纯看成是减人缩编,更重要的是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县政府要逐渐地从单纯的管理职能,更多地转化为服务职能。当然,政府的管理职能不仅现在需要,将来也不可缺少。问题是哪些事由政府管,哪些事政府不要管。政府对企业、对农业的直接管理要缩小。各地可以从实际出发,打破农工商贸的界限,推行农工商、贸工商、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和管理。工商贸等专业管理部门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弱化微观管理职能,强化行政监督职能,有些机构可以改为服务实体和经济实体。办服务实体和经济实体,方向是政企完全分开,与财政脱钩,使之真正成为独立的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实体。在转变职能过程中,向服务实体和经济实体转变,可能一时不能与财政脱钩,还要给它一些管理的权力,这容易产生弊端,容易变成县政府和所属部门的“官产”,利用手中的政府职权,为少数人谋利益,而不是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这是值得警惕的事情。首先必须做到的一条,就是在经济上必须与县政府划开,不能成为政府的“小金库”,也不能成为政府办的为机关谋福利的公司。如果搞成官商不分,那是不符合政企分开的改革方向的。这一点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党委部门和执法部门,也要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但不要办实体,搞创收。
  第三,要理顺县与乡镇的关系。在改革中省、地、市要适当地下放权力给县,县要适当地下放权力给乡镇。要在县级机构转变职能的基础上,理顺县与乡镇的关系,让乡镇这一级能够办更多的事情。现在乡镇的很多机构是县直接管理的,到底实行双重领导以乡镇为主,还是维持原来的垂直领导,还是实行双重领导,还是下放给乡镇?不同性质的机构可以采取不同的做法。这个问题中央现在不作统一规定,由各省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将来大体上是要划一个界限的,但现在还不可能划这个界限。可以先通过试点,看哪种形式有利于经济发展,然后再全面推广。
  第四,要精简机构,精兵简政。现在全国每个县平均有五、六十个机构,机关行政编制平均每县七百多人,大县在一千人以上。事业编制一般在三千人左右,还有一些编外人员。机构确实太庞大了,需要精简。精简机构不仅可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也有利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可以设想,把县一级机构分成两类:一类是必设机构,主要是管理、监督职能,如公安、财政、工商、审计、统计;另一类是非必设机构,中央不作规定,可根据需要,由省、县自行决定,上下不要求对口。这里的根本问题,是中央、省、地、市机构要按照转变职能的思路进行改革,不能要求下面都对口设置机构。
  第五,要对全国的县进行合理分类。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县与县之间的发展很不平衡,不能用一个模式去规范全国各县级机构的设置。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面积等多种因素,对全国的县进行合理分类,制定各种类别的县级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编制。
  第六,要重视事业单位的改革。县里三分之二的人是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的改革,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总的来说,事业单位要逐步与财政脱钩,经费自给,或者实行企业化管理。有些事业单位与财政脱钩一时还比较困难,可以实行定额补助,经费包干。有的长期实行全额拨款的单位,也要改革管理办法。从改革的步骤看,可以先改革县级机构,然后着手对事业单位进行改革。事业单位要逐步减少全额拨款和定额补助的单位,扩大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范围。这样可以把竞争、激励、风险机制引入事业单位,使之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
  第七,妥善安置机构精简后的富余人员。在精简机构中,要十分重视合理使用人才,实现人员分流。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把一部分政府部门变为服务实体和经济实体,有助于解决机构改革中人员安排困难的难题。一般地讲,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是比较高的,但是由于编制的限制,作用得不到发挥。他们出去搞企业,搞服务实体,聪明才智可以得到更好的发挥,但不能再兼有原来的行政职务。当然,该离、退休的,要严格地执行离、退休制度。总之,要通过走人才分流的道路,妥善地安置富余人员,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县级机构改革在客观上有需要,也有可能。改革最先从农村开始,从人民公社制度转为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大的体制转变,解放了生产力,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造了条件。现在农村经济正在向商品化的方向发展,县域内的经济大部分是受市场调节的,计划调节比较少,从所有制来看国营经济比较少,集体经济比较多,因此,县级既有需要又有条件进行机构改革。与大中城市和中央的机构改革相比,县级的机构改革可能是个突破点。至于具体做法,请各省自行决定。有的地方可先搞试点,有的地方可扩大试点,有的地方条件成熟了,可以在较大的范围内推广。但就全国范围来说,还处于扩大试点的阶段。在适当的时候,中央编制委员会将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对县级机构改革做出全面的部署。各省有不同的省情,要因地制宜。总的要求,是要把县级机构改革作为县级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改革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这是李鹏同志在全国县级综合改革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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