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

深化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


  这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在全党全国人民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的新形势下,由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一次具有全局意义、非常重要的会议。会上讨论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五大精神,是一个很重要的文件。现在,我根据《通知》精神和会议讨论的情况,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和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势在必行。
  对于深化金融改革和防范金融风险问题,我在近几年特别是去年以来考虑很多。为什么?因为金融领域里的问题越来越严重,隐藏着极大的风险。
  党的十五大后,党中央、国务院把深化金融改革和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摆在突出位置,作为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是通观全局、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举措。
  党的十四大以来的几年,是建国以来最好的、关键性的时期。这个时期,我们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在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大的台阶。近几年经济形势一年比一年好。事实证明,中央所采取的深化改革、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决策与措施是成功的。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没有这一条,极有可能早就发生泰国现在的问题。二是对财政、税收、金融、外贸、外汇、价格体制等进行了重大改革。特别是税制改革使国家税收连续几年每年增收一千亿元以上。三是实行正确的农业政策。没有这一条,通货膨胀不会降得这么快。几年前,在经济的某些领域出现过热,导致严重通货膨胀以后,国民经济还能够连年保持百分之九至百分之十的速度,又能把通货膨胀很快降下来,这在世界上是罕见的。这些确实是来之不易的,是全党全国上下团结奋斗的结果。
  巩固和发展当前好的经济形势,至关重要的是,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正视而不是回避前进中的问题。当前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是金融隐患和金融风险不断地加大。对此,中央《通知》明确指出了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例高,应收未收利息急剧增加,经营日趋困难。相当部分不良贷款和应收利息是呆账、坏账,无法收回。二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问题更加严重。据最近对一百二十二家信托投资公司稽核,不良贷款比例大大超过国有银行。城乡信用社问题也很突出,部分省市已出现局部性支付危机。三是一些地方、部门、单位乱设金融机构、乱办金融业务和乱搞集资活动。近年来,由于乱设金融机构、乱办金融业务、乱集资活动导致的挤兑风波,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四是股票、期货市场存在大量违法违规行为。部分上市公司质量不高。不少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内幕交易,违规透支。一些地方擅自设立股票(股权证)交易场所,隐藏着很大风险。一些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没有经过批准违规进行境外期货交易,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五是不少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弄虚作假,违法经营。高息揽储、账外设账等屡禁不止,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大案要案越来越多。
  对于金融领域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党中央、国务院早有察觉,并不断地采取措施,颁布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主要是:第一,一九九三年下半年开始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首先从解决金融问题入手,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整顿金融秩序,清理乱拆借、乱集资,提出“约法三章”。当年清收违章拆借资金八百三十亿元,刹住了这股“热”风。第二,改革金融体制。实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分开。进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加上其他宏观调控措施取得成效,国家外汇储备从一九九三年上半年的一百八十亿美元增加到现在的近一千四百亿美元。去年底实现经常项目下人民币可兑换。第三,运用利率杠杆进行宏观调控。这几年两次提高利率,抑制社会需求膨胀;三次降低利率,每年减轻国有企业利息负担七八百亿元。第四,加快金融立法步伐,加强对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市场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重要法律相继出台。清理、撤并信托投资公司。清理了账外账,并“约法三章”,明确提出谁再搞账外账,一律撤职,而且不能再在银行系统工作。第五,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打击金融犯罪,处理了一批大案要案。例如,北京长城机电科技咨询公司沈太福、无锡邓斌非法集资案等。
  以上情况充分说明,近几年中央所实行的金融工作方针、政策是正确的,采取的措施是得力的、有效的,金融工作成绩是显著的。如果这几年不这样做,我国就不会有今天这样好的经济、金融形势。但是应该看到,金融领域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触及,历史上多年积累的严重问题并没有解决。这次东南亚金融危机,促使我们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再不能犹疑了。而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必须分析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问题。产生金融领域的问题有多方面原因,既有历史的包袱,也有体制上的原因;既有外部行政干预的因素,也有金融系统内部风险控制不严的问题。实际上,是国民经济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第一,金融体制不适应改革和发展迅速变化的新形势。政银不分、政企不分,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行政干预过多,使人民银行不能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国有商业银行不能依法行使经营自主权。不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问题就解决不了。第二,房地产、开发区过热中,造成了大量的不良信贷资产。这些问题主要是在一九九二、一九九三年发生的。相当一部分成为呆账、坏账。第三,国有企业资本金严重不足,高负债运营。从八十年代初开始,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拨改贷”,流动资金全额贷款。企业变成无本买卖,负担过重。国有企业不改革,银行就会被拖垮,但是如果银行体制不改革,国有企业也改不了,因为它可以靠不断地向银行借钱,随意拖欠贷款本息取得资金来源,国有企业机制不可能转变。第四,经济建设中盲目上项目、铺摊子,重复建设,经济结构不合理,投资效益很差。这是造成国有企业困难的最大原因。第五,挤占、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相当严重,造成大量呆账、坏账。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应当清醒地看到,对于金融领域长期积聚的风险,如不切实加以防范和化解,任其发展下去,有朝一日爆发,就有可能发生影响全局的重大金融风波。这样,当前好的经济形势不但不能发展,而且还可能发生逆转,甚至会酿成大祸,动摇国本。党中央、国务院对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极为重视。江泽民同志近年来多次提醒要注意防范金融风险问题,指出这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方面。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又明确要求:“依法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包括证券市场的监管,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在十五届一中全会上,他进一步强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我国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中央其他领导同志也都十分关心金融风险的防范问题,作出了许多重要指示。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从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从党和国家安危的高度,充分认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深化金融改革和整顿金融秩序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二、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和国有银行管理体制改革问题。
  这次《通知》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深化银行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包括:改变中国人民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的状况,精减管理层次和分支机构;成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中央金融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和金融机构系统党委,完善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体制。这是我国银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根本性改革和创新,是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体系、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的关键步骤,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大措施,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的政府与银行关系、银行与企业关系,使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彻底摆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羁绊的重大举措。
  在会议讨论中,有些同志对改革银行管理体制存在一些担心和疑虑,这里有必要讲一讲。
  有些同志担心,这样改革会不会搞得天下大乱。我的看法,这件事情难度很大,要付出一点代价,也可能出一点乱子,对此,我们要有思想准备。然而,应当看到,现在下决心消除金融风险隐患,正是为了避免以后可能发生大的社会震荡。如果现在不采取坚决措施,将来问题集中一起爆发出来,那就不得了啊!我们现在有很多有利条件,只要考虑周到,方法得当,工作做得好,可以避免出现大的乱子。这个问题早抓早主动,越拖越被动。
  有些同志提出,现在进行银行体制改革,时机是否成熟,“一步跨十年”,能否行得通?我觉得,“一步跨十年”讲对了。这次改革就是要跨十年,因为是一次根本性的改革,意义非常重大,是国家的长治久安之计。我们是在过去已经进行各项改革的基础上迈了关键的一步。但是,这一步要跨多久呢?我估计最少需要三年。应该走出这一步,现在不走,将来要后悔。这次会议不是要求你们回去就马上动手,先要统一思想。思想统一了,就可以加快工作进度,思想不统一,又会刮风。中央《通知》是个指导性、方针性文件,是个整体思路,并不是具体实施方案。从现在到方案实施的这段时间,务必保持金融机构和队伍的稳定。各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认真做好金融监管和整顿工作,决不能有丝毫懈怠。银行机构改革,成立金融系统党委,不是对地方党委、政府信任不信任的问题,也不是说过去金融领域出现的问题责任都在地方。现在改革,中央和地方各有分工,只会加强地方对银行的监督。成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中央金融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和金融机构系统党委,目的在于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保证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更好地在金融系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跨行政区设置分支机构后,分支机构的管辖范围与行政区划不再一致,分支机构的党组织也不宜再由地方党委领导。这种做法,符合党章规定,符合我国国情,也是同改变人民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按行政区设置分支机构相配套的、必然需要采取的措施。今后,地方党委、政府和当地金融机构党组织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相互支持。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联系,认真听取他们对金融业发展和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地方党委和政府应继续帮助和支持金融机构的工作,例如参与查处金融案件,维护金融秩序等。
  有的同志说,这次银行管理体制改革是照抄西方模式,西方模式不适用于中国。我说,我们的所有宏观调控措施都不是照抄西方模式,都是有中国特色的。我们不是照抄,而是借鉴,不借鉴怎么改革开放?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照抄西方。不借鉴不行,西方毕竟搞了几百年市场经济。不借鉴何时能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人可能会说,省长不管金融,怎么管经济?不是省长不能管,而是看怎么管。中央《通知》写得很清楚,这次在深化银行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要加快地方性金融机构体系的建设。区域性的银行将来可以多发展分支机构,还要增加城市商业银行,县(市)商业银行也要开始试点,城市、县(市)的商业银行都是股份制的商业银行,还有合作制的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这些都是地方性的金融机构,他们的党组织关系都在地方,这就够地方党政领导管的了。怎么管?我们要牢记邓小平同志说的话:“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地方党委、政府对地方的金融机构也不能乱加干预,要让他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国人民银行也要加强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监管,监管的办法要学习、借鉴西方中央银行的经验。
  有的同志担心,跨行政区设立银行分行会影响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需要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跨行政区设立分支机构,是因为人民银行没有筹集资金的任务,是监管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谁来统筹银行资金?由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来统筹,商业银行总行才是法人。现在已经没有按地区存贷挂钩的问题了,是各商业银行的总行在统一调度资金,按照信贷原则和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发放贷款,没有地区规模限制,不会影响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在地、市、县的分支机构适当收缩后,总行的资金调度会比过去更加灵敏。
  有的同志还提出,国有企业改革没搞好,金融改革孤军深入,行吗?应该看到,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整顿金融秩序,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要求,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确实,国有企业不改革,银行单独改革不会成功;但是,没有银行改革的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也是搞不好的。国有企业现在为什么那么困难,我认为有三个主要原因:一是盲目上项目、重复建设,各地区经济结构趋同化。二是企业资本金不足,负债累累,再好的企业家也难以经营。三是人员过多,“一个人的饭三个人吃”,是普遍现象。所以,国有企业改革要“对症下药”。第一,不要再搞重复建设。对此必须“一刀切”。第二,要减轻企业债务。鼓励兼并,规范破产,增资减债,发展一些直接融资。第三,要实施再就业工程。现在社会上对就业问题反映强烈,主要原因是企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没搞好。据统计,现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大约一千万人,今后三年把这批人的安置和再就业搞好,就是一个重大任务。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是搞活企业的一条有效途径。党的十五大报告从理论上阐明了这个问题。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但是,不能认为“一股就灵,一股就化,一股就了”。搞股份制解决不了企业面临的所有困难和问题;也不是所有企业都能搞成股份制,更不是所有股份公司都能上市。股份制企业在资本主义国家也不是大多数,更多的还是独资和合伙制企业,上市的股份公司更是少数。因此,不要刮风。总之,不在“三改一加强”上下功夫,是不能解决国有企业的根本问题的。中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三年的目标,银行改革也需要三年,但稍微走前一点。走前一步,就是再不能让企业亏损在银行挂账,这会有效促使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现三年改革目标。
  三、关于完善金融体系和加强金融监管问题。
  第一,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类型金融机构体系问题。中央《通知》明确指出,完善金融机构体系的方向和目标是,建立健全在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和监管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国有银行为主体,区域性商业银行、中心城市和县(市)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合作、功能互补的金融机构体系。这样的金融机构体系,可以适应现阶段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我国多类型、多层次金融机构体系有了很大发展,今后的任务主要是在现有的基础上逐步加以完善和充实。对加快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建设,要做好准备,积极稳步地进行,要严格按条件审批,并要与金融监管能力相适应,不要搞得太快。一下子设了很多金融机构,如果不符合条件,素质不佳,会给自己找麻烦。组建地方性金融机构,还要与国有商业银行精简分支机构和人员、整顿地市级信托投资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有金融机构的设施和人员。不要把整个风险都押在国有银行身上,这样受不了。这里要讲清楚,地方性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虽然中央银行要监管,但如果出现了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等问题,地方是要负责的,中央银行不能拿钱保支付。在金融体系中还有外资银行。外资银行还会继续增加,但不会都集中在上海、江苏这些地方,将来也会到中西部地区去的。关键是要改善投资环境,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
  第二,积极稳步地发展资本市场,适当扩大直接融资。经过总结经验,现在来看,必须把股票市场融资和改革国有企业结合起来,要有利于大中型国有企业摆脱困境。但是,亏损企业不能上市,没有业绩不能上市。现在有个好办法,就是支持优势企业上市,筹来的钱去兼并有发展潜力的亏损企业,结果很有成效。比如,邯钢的管理确实好,舞阳钢厂很困难,一年亏损几亿元。邯钢说兼并了它可以转亏为盈,那就同意邯钢上市,让它发行股票,有了资金把舞阳钢厂接过去,今后就可以扭亏了。这是使国有企业脱困的非常好的办法。股市集资,前途很大,去香港上市融资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但我们希望规范股市融资,要稳步前进,千万不能乱来。
  《通知》要求,要彻底清理和纠正各类证券交易中心和报价系统非法进行的股票(股权证)、基金等上市活动;各地产权交易机构一律不得变相进行股票(股权证)上市交易。这个决定是完全必要的。必须指出,目前正在蔓延的非法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如不坚决加以制止,后果不堪设想。这次会议上,国家证券监管部门提出了清理整顿现有非法股票(股权证)交易场所的三条措施,是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同意的。中国只有上海、深圳两个股票市场,不能再多搞了,这两个市场的网络非常发达,任何地方都可以上网交易,完全可以满足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这次会议后,有关省市要首先宣布一条,擅自设立的股票(股权证)交易场所不能再搞新的股票上市了,产权交易所变相搞股票交易是违反国务院规定的,是违法的。但是处理这个问题要非常慎重,要有步骤地处理,安定人心。然后,讲明这方面政策。第一,现在在非法股票交易所进行的股票交易,暂时还可以继续进行,比较好的企业股票经过有权的评估公司评估,可以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上市。给它开一条路,只要企业好,还是可以上市。第二,没有资格去上海、深圳交易所上市的企业股票,公司要保证股金的分红,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第三,挂牌公司有能力自己赎回的,最好把股票赎回来。分别几种不同的方法来处理。
  第三,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方针,中央早已确定了,现在是抓紧贯彻落实的问题。一是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脱钩,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合作性质的、社员民主管理的、自负盈亏的金融机构。二是组建农村合作银行。要先试点,每省一个,最多两个,取得了经验,再逐步推开。三是进一步划分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的分工,农业发展银行要设下属机构,但收购任务较少的县和乡(镇)以下的业务,仍委托农业银行代办。四是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问题很严重,隐患尚未充分暴露出来。任其发展下去,问题会越来越重。国务院一九九六年颁发的《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就作了明确规定:一是从一九九六年起,各地一律不得再设农村合作基金会;二是现有农村合作基金会立即停止以任何形式吸收存款和办理贷款。我看这两条都没有执行。现在,首先要认真执行国务院的决定。并根据这次会议的精神,对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全面的清产核资,冲销呆账,符合条件的并入农村信用社;对资不抵债又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要清盘、关闭。与有效资产相当的债务可由信用社来承担,但对资不抵债的债务不能承担。资不抵债、又不能清偿债务,只有破产。我们有好几个办法,一个是还本但不计息;一个是还本依法计息,高息部分不付。要注意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总之,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妥善措施,分类处置,逐步解决问题,不能出大的乱子。这方面的清理工作,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提出具体方案,加强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四,加强金融系统内部建设问题。这次《通知》强调,要依法加强对金融机构包括证券机构的监管。目前,金融、证券领域之所以存在大量违法违规行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管工作软弱无力。管理学一个基本原则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任何方面的管理都必须坚持这个原则,金融包括证券业尤其不能例外。我们必须把健全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金融监管放在突出位置,建设好金融监管这个“闸门”。要加快建立健全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外部监管、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金融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组成的,严密、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和监管制度。
  一是,大力整章建制,全面加强金融机构基础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当务之急,是要按照国际通行的准则,改革和健全金融业财务、会计制度和存贷款内控制度。财务和会计制度是否健全,是金融机构存在的基础。没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就不可能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更谈不上有效实施金融监管。我一再讲要办几个专门的会计学院,对现有的机关干部进行培训,到国有企业去当财会负责人,起码不造假账,国有企业资产才不会流失。银行也造假账,怎么得了。要重新树立和坚决维护银行“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的“三铁”信誉。各金融机构要认真研究新问题,制定新办法。有了好的规章制度,还必须严格执行。否则,规章制度就形同虚设。要切实执行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责任制。严格执行会计工作“约法三章”,严禁设置账外账,不准乱用会计科目,不得编制和报送虚假会计信息。在金融系统全面实行财会人员资格审查认证制度,凡有造假账、报假数、开假票据、滥用会计科目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财会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调离财务、会计岗位,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编造、篡改会计数据的单位领导人,要一律撤销职务,依法从严惩处。如果不这样严格要求,没有“三铁”的纪律,这次会议提出的改革和整顿措施都是空话。国有企业也要实行这套办法。我现在想请一些很懂行的同志,包括懂技术、懂业务、懂会计的同志,再吸收一些外国大会计公司的专家,共同来草拟一个如何考核国有企业的一套程序、标准和方法。把这套软件用到企业中去,只要问几个问题,查一查原始账,就可以知道是不是虚盈实亏,是真的还是假的。要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的审计。造假账容易得很,不检查、不审计不行。
  二是,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证券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真正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放在对金融、证券业的监管上。尽快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资产质量评价和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金融稽核、监管体系和制度。要充实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力量,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切实履行职责,敢于监管,善于监管。
  三是,加强金融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素质。这次进行银行、证券、保险等管理体制改革后,银行、证券部门的权力、责任更加明确了,任务更重了,责任更大了,对银行、证券、保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从业人员的要求也更高了。必须坚持权力和责任相统一,今后再出问题,造成重大损失,就完全是你们自己的责任了。因此,一定要切实加强金融机构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对问题突出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首先要对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和调整,不称职的一定要调离。要选择一批懂宏观经济、懂生产技术、懂财务会计的人才充实金融机构领导班子。要加强金融知识的学习和金融人才的培养。中国人民银行最近编写了《领导干部金融知识读本》,江泽民同志题写了书名,省长们可以看一看;对银行干部要考核,这些都不懂,不能当行长。同时,要大力培养人才,要选拔、使用真正的专家型人才。今后,由银行贷款的项目一律由银行审批,并由银行负责。因此,现在银行这批人就不够了,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把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产业部门有知识的人才吸收一些到银行里来。对不适合在银行、证券机构从业的人员,要让他们下岗,进行培训或者转业。银行干部队伍的素质要提高,要能够独立地进行项目评估,当然也可以请咨询公司、评估公司来评估项目,但银行本身也要有这方面的人才,要集中大量懂生产技术、懂业务知识的人才。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金融包括证券、保险业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做到铁面无私、执法如山、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把握时机,增强信心,把《通知》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这次会议上,大家认为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和金融形势的分析是符合实际的。《通知》提出的总体要求、主要原则和各项措施,是正确的、可行的。但是,也有些同志担心,能不能做好这些工作。应当说,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有些问题确实很复杂,解决起来难度很大。然而,我们既要看到困难,更要看到希望,当前是深化金融改革、解决金融领域问题的好时机,有着许多有利条件。
  第一,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很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物价稳定在较低的水平。国家粮食、外汇等战略物资储备充足;财政、金融运行平稳;经济实力和回旋余地比较大,能够承受这种改革。
  第二,各方面思想认识比较一致。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金融改革、解决金融领域里问题的认识高度统一,决心很大。这次会上,大家的认识也比较一致,都感到不彻底解决问题不行了。现在,广大干部群众金融风险意识增强,对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有强烈要求。这次《通知》的政策措施符合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定会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第三,已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这几年,我们不仅有力地打击了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的现象,而且对一些有严重问题的金融机构采取了不同措施,积累了解决各种不同类型问题的重要经验。例如:对中农信公司采取行政关闭、由建设银行托管的办法;对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采取改组领导班子、债权转股权等综合措施;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先由中国人民银行实行接管一年、然后由广东发展银行收购兼并;对福建、湖北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由省政府组织地方财政注入资金和划拨优质资产救助。此外,最近对广东恩平农村信用社的信用危机,正采取先组建农村合作银行保支付,恢复金融机构在群众中的信誉,然后再逐步解决资不抵债的问题。以上这些,都是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有益经验,应当很好地总结和运用。
  第四,目前政治、社会条件很有利。党的十五大制定了正确的政治路线,并选举产生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这个领导集体是坚强有力的,有驾驭全局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当前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前景、对党和政府有足够的信心。这些是最根本的有利条件。
  总之,我们应该坚定决心,充满信心。只要认真对待,就一定能够成功。当然,由于金融领域里问题比较复杂,解决这些问题不是轻而易举的,必须花很大的气力,付出必要的代价,要做缜密、细致、艰苦的工作。我们相信,在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和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引下,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上下同心同德,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一定能够完成《通知》提出的各项任务,建立起我国的现代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开创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实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宏伟目标。
    *这是朱鎔基同志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讲话的要点。)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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