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实施国务院机构“三定”规定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实施国务院机构“三定”规定


  这次国务院全体会议,主要是总结前阶段各部门机构“三定”规定的制定工作,对下一步实施“三定”工作作出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三定”规定的顺利制定,标志着国务院机构改革迈出了成功的重要一步。
  党的十五届二中全会和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后,在江泽民同志关于机构改革“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方针指导下,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部署,各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规定。到目前为止,国务院五十一个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十九个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三定”规定(不包括国防部、监察部),已全部经总理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并陆续下达,下一步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在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完成这样大量而复杂的工作,是很不容易的。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但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总的看,各部门的“三定”规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精神,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属于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职能,交给了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该由地方办的事情,交给了地方。初步汇总,各部门划转出去的职能有二百多项。同时,对需要保留或加强的职能,也都作了具体规定。
  二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尽可能交由一个部门承担。过去长期想解决而又没有解决的职能交叉、权责不清、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问题,有了很大的改进。在部门之间调整和划转的职能有一百多项。对个别一时难以分清的职能交叉问题,也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当然,把某种职能划转一个部门管理,决不等于这个部门就可以独断专行,还是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商,听取大家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要报国务院裁决。
  三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各部门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有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精简。司局级机构比改革前减少二百多个,精简了四分之一。结合机构职能的调整,对各部门的机关行政编制重新作了核定,机关人员编制由三万二千人减为一万六千七百人,减少百分之四十七点五。如果减去新设的国防科工委、纺织工业局、轻工业局、有色金属工业局和知识产权局这五个单位的新增编制数,则人员编制总数基本达到了精减一半的预期目标。国务院办公厅精减了百分之五十点一,起到了表率作用。各部门的司局领导职数也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压缩。这将有利于改变机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状况。
  这些特点说明,各部门“三定”规定的质量和水平是高的。这些“三定”规定的制定,是上下齐心、艰苦工作的结果。特别是人员编制要缩减一半,确有不少困难。但是大家认识到,人代会上通过机构改革方案时全场掌声雷动,经久不息,这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心愿。如果做不好精简机构和精减人员的工作,就辜负了人民的信任。所以,各部门的领导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高度负责,一把手亲自抓,并组成专门班子反复研究改革方案。前一段时间,各方面的任务很重,改革和发展都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工作十分紧张。大家既要搞好本部门的机构改革,又要完成繁重的日常业务工作,都是超负荷运转,但各方面仍然井然有序,做到了机构改革、业务工作两不误。这次各部门“三定”规定能够在短时间内顺利完成,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和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是切实可行的,国务院全体人员对中央的决策和方针是衷心拥护、坚决贯彻的,也说明新一届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是顾全大局、团结一致的,是有效率、有能力的。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改革的精神落实“三定”规定。
  各部门的“三定”规定已经确定,决定了的事就要坚决办,认真抓紧落实。现在进入了机构改革的攻坚阶段,这一阶段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机构改革的成败。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务必确保“三定”规定在实施过程中不走样、不变调,不折不扣地得到执行。
  实施“三定”规定,主要是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已经确定的需要调整和划转的职能尽快到位。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搞好衔接,保证业务不中断。二是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干部职数,必须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不准突破。三是积极稳妥地搞好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
  人员定岗和分流是机构改革的难点,也是“三定”工作的重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发出文件,对机关人员定编定岗和分流安排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应该看到,人员定岗和分流,决不是单纯的精简机构和减少人员的问题,而是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和基层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充分发挥机关各类人员的潜能和优势,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又是适应未来发展需要,开发人才资源,培养后备干部,建设一支适应多方面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的战略举措。这是一项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措施,直接关系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机关人员定岗和分流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当然,不是对人的革命,而是对体制的革命”;“如果不搞这场革命,让党和国家的组织继续目前这种机构臃肿重叠、职责不清,许多人员不称职、不负责,工作缺乏精力、知识和效率的状况,这是不可能得到人民赞同的”。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这个问题亟待解决”。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不辜负人民的重托,毫不动摇地把这项改革推向前进。
  做好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必须着眼于优化结构,改善素质,从严治政,提高效率。要注意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人员定岗和分流与优化结构、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结合起来。现在,一方面机关人浮于事,不少同志不能很好地发挥才干,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和基层单位缺乏人才,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缺乏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必须通过精减机关人员,逐步形成一支精干的、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同时又使企业和基层以及一些薄弱环节得到充实和加强,逐步建立一支精明强干、年富力强、熟悉业务的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尤其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使整个干部队伍的结构和素质有一个明显的改善。二是把人员定岗和分流与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结合起来。要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轮换交流、强化激励竞争机制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并坚持下去,使之规范化、制度化。部级干部已经在这方面带了个好头,司局级、处级干部也要这样做。三是把人员定岗和分流与从严治政、加强机关建设结合起来。要切实整顿机关作风和纪律,改进工作方法和态度,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勤政廉政,使机关工作真正出现新气象、新面貌。四是把人员定岗和分流与加强法制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实现政府机构、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治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总之,要通过人员定岗和分流,全面落实机构改革方案,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这次机构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机构变化较大、人员调整较多的一次,牵涉到广大干部的切身利益。经过前一阶段的工作,虽然机关干部对分流有一定的思想准备,但不少人想留不想走,还有一些人有这样那样的实际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和客观情况,我们要有足够的估计。既要坚持改革方向,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推进,又要结合实际,注意稳妥。前阶段的工作是做得好的,机关比较稳定。下阶段的工作要更扎实、更细致,确保“三定”工作顺利进行。这里需要强调几点:
  第一,明确责任。落实“三定”工作任务主要在部门。各部门必须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并指定一名负责同志分工具体抓。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要及时掌握和反映情况。
  第二,坚持党性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要出以公心,搞“五湖四海”,决不允许借机打击报复,搞任人唯亲等不正之风。人员定岗和分流,必须严格按照中央的规定和要求办事。人员留岗选用要全面贯彻干部“四化”和德才兼备的方针,坚持“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原则,根据重新确定的职位和优化人员结构的要求,因职选人,人尽其才。人员分流安排,要坚持“带职分流,定向培训,加强企业,优化结构”的原则,开辟多条渠道妥善安排,使每个干部都能够各得其所,各尽所长,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第三,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动员,发挥党的政治优势。要给大家讲清楚,国家机关干部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无论是留在机关还是分流,都是改革的需要、工作的需要,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国务院行政编制缩减一半,总会有一部分人离开机关,走上新的岗位。对于干部本身来说,这也是一个机会,可以到更能发挥自己优势的地方去施展才华。留在机关的同志,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全面提高素质,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教育干部服从党的需要,服从组织安排,个人利益服从全局利益,顾全大局。做好这项工作,仅靠开会不行,要一个一个人地做细致的思想工作,普遍进行个别谈心,使每个干部都能够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对他们是关心爱护和认真负责的,做到留的安心,走的愉快。
  第四,措施要具体。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制定本部门人员定岗和分流的具体方案。哪些人留下来,哪些人要分流,分流到什么地方去,都要一一具体落实。人员分流的重要途径是参加培训。培训工作事先要做好各项准备,努力做到干部这边分流,那边就可以开班上课,尽量搞好衔接。培训内容要适应社会需要,多设一些专业,包括会计、审计、工商管理、经济管理、法律、金融、税务、外语等等,做到谁想学什么就能够学什么。培训形式要多种多样,分批进行,使尚未安排的分流人员都能处于各种不同形式的培训之中。学习期间待遇不变。
  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要抓紧进行,年底以前务必完成。分流人员确定后,要离开现在的岗位,转岗的转岗,培训的培训,不能混岗。完成全部分流人员的工作,准备用三年时间,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要尽可能提前完成。留在机关的人员要集中精力做好工作,使新机构尽快按新的职能、新的机制、新的面貌正常运转。原来具有行政职能的总公司改组为集团的工作,也要抓紧进行,力争在年内完成。在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中,要严格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可以说,能不能做好机构“三定”的实施工作,是对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能力和工作作风的重要检验,也是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素质的重要考验。
  我们既要看到机构“三定”工作的艰巨性,又要充分看到有利条件,增强必胜信心。现在,人们担心的是分流的人没有地方去。我认为这种担心没有必要。人员分流安排的去向和途径很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人员分流安排实施办法》中,提出了八条措施。教育部可以安排培训的名额有八千个,如果需要还可以增加到一万个。我们还准备抽调一批年富力强的司局长,经过培训后到高校任职,充实高校领导班子。国务院要向国有大中型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加上专职助理和工作人员,也需要一批人。上面这些途径,加上严格执行离退休制度和各部门采取内部消化措施,用三年时间把分流人员安排好,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少数年龄偏大,又缺乏专业知识,工作分配确有困难的同志,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关心。对这些在机关辛勤工作多年的同志,一定要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千方百计,妥善安排。只要我们坚决按照中央的精神和要求办,真正把工作做到家,各部门“三定”和人员定岗分流工作一定能够顺利完成。
    *这是朱鎔基同志在国务院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的主要部分。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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