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半年工作总结

2010年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半年工作总结

2010年是我市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第五次“国卫”复审的关键之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住建厅、省爱卫办的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国卫”复审为主要抓手,以打造精品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国卫”复审、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为重点目标,着力打造城管工作新亮点、新特色,努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四个四”发展战略营造优美环境,总体工作基本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城市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简要总结

(一)立足科学发展,认真开展“两大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三化”建设,大力实施“讲团结,树正气,促发展”活动,努力塑造城管队伍新形象。城市管理各项工作都与老百姓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需要科学谋划、用心落实,才能解决好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能力,我局自加压力,大力开展“两大能力”(执行能力和协调能力)建设和“讲团结,树正气,促发展”活动,使城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精神和干劲,全力投入第五次国卫复审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了城管部门的牵头作用和城管人的主力军作用。为使城管队伍健康成长、城管工作健康运行,我局于3月初即启动了党风廉政“三化”建设活动,健全了劳动、财经、物资采购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强化了监督管理,做到了早预防、保安全。

(二)着眼务实创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目标管理。一是认真研究制定了全年工作的总体思想和目标,即举全局之力,科学、精细、扎实、高效地推进城管、爱卫工作,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大突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大提升,确保顺利通过第五次国卫复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城市管理有创新、有突破,全面、出色完成省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调整了局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对城管、爱卫工作的组织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目标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复审工作。三是紧紧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打造精品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创新目标管理模式,推行工作目标月推进计划和考核制度,使城管、爱卫工作月月有目标、天天有任务、人人有责任。四是细化分解了省、市目标任务,修订了目标管理办法,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有序推进。

(三)突出以人为本,稳步推进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市委市政府在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可谓力度空前,计划投资7000万元,全面增强城区市政环卫设施配套,为老百姓营造方便、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为有效推进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我局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编制了《2010年市政环卫项目实施方案》,并有序推进。

市政设施建设方面,计划综合改造小街小巷18条、路灯等专项改造13条、路灯安全隐患改造9条,大、小维修改造41条、维修广场4个,解决无路灯街道数十条。已完成了枇杷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施工设计,小市沿江路垮塌拉筋挡墙整治项目的立项、设计、评审工作,龙马大道天河大酒店至区政府段人行道4个功能分区停车点的改造,王氏商城路灯电缆改造工程,龙马大道10个停车点和9条道路灯改造的预算评审,市政府大院草坪灯安装,市委道路改造,白塔广场、长起桥、枇杷沟桥护栏改造,以及第一批路灯改造、道路改造施工准备工作。

环卫设施建设方面,计划新建垃圾库2座、公厕1座,改造垃圾库3座、公厕11座,维修公厕6座,2个休闲广场给水点安装,新增果皮箱1000余个。已完成2座新建公厕、1座新建垃圾库的预算评审工作,5座改造公厕的设计、预算工作,6座公厕、3座垃圾库、1个小区化粪池改造工程的设计、预算工作,37座垃圾库绿化补栽工作,第一批370个果皮箱的制作安装工作。督促开发商配套定点垃圾库1座、公厕2座,备案化粪池25个、验收15个。

夜景工程建设方面。启动了《泸州市夜景工程规划》修编工作,对部分重要道路和节点开展了详规设计。投资45万元,完成了市农行大楼、酒城花园夜景项目。下达了银鼎大厦、中天时代广场、阳光水岸、爱丁堡、市政务服务中心夜景项目建设任务书。

(四)着力长效管理,不断提高市容环境卫生质量。

1.狠抓市政路灯设施维护,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一是创新市政维护管理模式。城区市政设施实行单元式维修管理,全市市政设施划分为24个检查单元定期检查维护,清理水窗板缝18312个次、雨水井和检查井淤泥19905个次;更换水窗板505块、检查井150套(块);维修车行道150㎡、人行道540290.47㎡,修补沥青砼路面108㎡,更换检查井垫板29块、路沿石295m,更换、安装拦车柱315根;清理路面牛皮癣4206处,油漆人行护栏4667m、拦车柱656根。城区一、二类道路完好率97.8%,三、四类道路完好率96.3%,人行道完好率97.2%,下水道畅通率98.5%,市政设施完好率97%。同时,积极推进主城区排水管网普查,通过公开比选确定四川省第三测绘工程院进行排水管网的普查和勘测工作。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路灯巡修制度。利用车辆GPS系统强化管理,加大巡修检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累计维修路灯7850盏次、线路4500米、触发器510个、镇流器425个,清洗灯杆5000余柱次、灯罩30000余次,确保了全市3万余盏路灯完好率95%以上、燃灯率99%以上,全部指标超过国家标准,安全运行率100%。切实加强夜景照明设施保护,追回损坏赔偿27462元。

2.加大环卫设施维护力度,确保环卫设施公共服务功能。一是规范管理垃圾处理场。做到了制度完善、专人管理,全部实施单元式元害化填埋处理,覆盖填埋垃圾10余万吨,绿化70000 m2(新增4000m2),有运行记录和监测报告;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正常,日处理渗滤液100吨,无渗漏;医废系统运行正常。坚持场内外定期消杀,保证达到“国卫”要求。二是及时维修环卫设施。城区82座直管公厕、120座垃圾收集点、1000多个果皮箱实行专人维护管理;垃圾收集点新做大门、斗门67座次,维修更新350余次,清洗500余座次,消杀2500余座次;改造公厕外墙40余座、更新公厕标识标牌81座;维修果皮箱450余个次,城区环卫设施完好使用率95%以上。三是加大化粪池等环卫设施监管力度。对城区4200多个化粪池、200余个垃圾收集点(含临时的)、200多个公厕进行建档管理,加大化粪池清掏力度,推出了“时传祥”号清掏服务,清掏471座,确保了安全使用。

3.坚持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确保市容环境整洁美观。一是城区日常保洁实行责任区域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并根据地段、时段不同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和人员,确保保洁无盲区、无空档,保洁率100%、“五无一净率”98%以上。二是切实加强“门前三包”。按照《泸州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制度》要求,补签责任书9930份,并加强了督促检查,为我市推进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规范管理,实现全民参与、互动管理,圆满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复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4.加强弃土和洗车站管理,切实维护城区环境。一是加大散装货运车辆加盖运输管理力度。市政府投资25万元改造50辆散装车辆,已完成改装企业的招标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内建筑材料和废土废渣等易撒漏物质实行官闭运输管理的通告》要求,强化弃土密闭运输管理和混凝土运输车的管理,查处超高、超载沿街撒漏车辆80余次、污染道路施工单位30余次,减少了城区道路污染。二是进一步规范装饰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在办理装饰装修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备手续时,与装修业主签订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共办理建筑弃土及装饰装修建筑弃土处置核准证148个,调配弃土400余万方。三是加强洗车站(点)规范化管理。健全了洗车站(点)设置标准,督促搬迁洗车站1家,查处违规洗车站5家。

(五)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增强城市执法管理效果。一是聘请4专业律师担任城市管理及城市执法管理法规顾问,为依法管理城市提供有力的法律帮助。二是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泸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2个规范性文件。三是严格行政审批。共审批各类户外广告196幅、占道挖掘240件、弃土处置148件。四是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制定了《泸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泸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卫标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风貌塑造要求统一规划设计城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并开展了清理整治。目前已启动第一批户外广告风貌塑造工作。五是加强占道管理。会同交警部门,新增22处人行道机动车临时停车点、37处摩托车自行车临时停放点、30处板架车停放点,做到了标志标牌明显美观,管理规范。六是强化城市执法管理。紧密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迎“国卫”复审,开展重点整治200余次,查处案件108件;拆除户外广告1530余幅(块);拆除遮阳蓬(布)1000余处、门前灶400余家,清理流动售货500余个、座商占道及跨门经营300余户、绿化带占道茶座100余个、烟摊24个;组织专人强力清除“牛皮癣”,捣毁制假窝点1个,抓获“牛皮癣”张贴者3名,查获未张贴“牛皮癣”1万余张,清除6万余张(处),教育群众万余人次,城区市容市貌明显改观。

(六)强化质量考核,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一是根据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建设部市政环卫管理标准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标准,修定了《泸州市2010年城市市容环卫检查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使城市管理质量考核体系更结合当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复审工作实际、更具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加大了检查考核力度。调整了局环卫科、市环卫处的职能,将环卫管理职能全部调整给市环卫处,局环卫科作为检查考核市政环卫执法工作的专职机构,抽调人员每天上街检查考核,每月汇总通报考核成绩,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市政环卫执法工作,城市管理质量明显提升,为第五次国卫复审的顺利通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着力城乡统筹,扎实推进爱国卫生工作。一是按照全省爱卫工作精神制定了全市2010年工作意见,指导全市爱卫工作,并将爱卫工作纳入了市重点督办事项。二是结合“国卫”复审,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和控烟禁烟活动。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第2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围绕“治理城乡,保护健康”主题,于4月11日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主城区出动宣传车70余辆,设宣传台101个,医疗义诊点3个,悬挂宣传标语和气球标语295幅,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四是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市区统一安排,按照《2010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投入270余万元,对城区外环境及五小行业、中小餐饮进行除四害消杀,并完善防治设施,使“四害”得到了有效防治,“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卫标准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受到了省复审检查团的充分肯定。五是积极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成立了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省上下达我市的2009年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农村改厕项目工作任务2800户。开展了农村改厕和水质监测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强了健康教育宣传引导;落实了市财政补助13万元(100元/每户)和区级配套经费和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目前,已完成2032户,在建409户。同时,扎实推进CES扩展项目,已完成90户,完成了90%的目标任务。我市农村改厕暨CES扩展项目工作得到了省督导考评组的高度评价。

(八)搞好齐抓共管,努力促进城管爱卫工作和谐发展。从构建和谐城管出发,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不断提高城管爱卫工作水平。一是综治、安全、计生、保密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纳入党政目标管理,与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召开安全综治会议4次,开展垃圾处理场、堡坎、下水道等公共安全隐患集中排查2次,排查重大安全隐患1处(忠山路),正在研究上报整治方案。二是坚持为民服务,打造服务城管。坚持及时有效处理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击责任区外卫生死角,清运垃圾150余车次,义务清掏化粪池51次;接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9件,收到意见反馈表12份,满意、基本满意率100%;接办“12345”193件、信访42件、110应急联动指令27起,排查矛盾纠纷6起,得到了群众高度评价,收到群众锦旗2幅。

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复审工作简要总结

我局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迎“国卫”复审的牵头部门和主力军,始终以这两项工作为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省、市总体部署,举全局之力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统筹谋划,科学指导。制定了《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2010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第五次复审工作推进计划》,科学指导全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迎复审工作。

(二)加大力度,治理“五乱”。继续大力整治“五乱”,严防反弹回潮,拆除违规设置户外广告1282个,整治店招店牌1694个,清除“牛皮癣”6.4万处,治理违章机动车12787台次,治理改造市场33个、摊位 611个,整治施工现场噪音扰民340起,整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94起,清淘堰塘、沟渠9.6万平方米。

(三)大力投入,完善设施。新建、改建垃圾处理设施71个、公厕25座、污水处理设施6座,新建、新设停车场26个,完善交通管理设施438处,新建市场1个,改造农贸市场26个,新增绿地11750平方米,新建、改造乡镇道路35条,新硬化村庄道路6352平方米,改造特色农房611户,“改水、改厨、改厕、改圈”3254户,新建沼气池621口。

(四)统一规划,塑造风貌。制定了《泸州市2010~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改善最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入手,完成了24000米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整治和风貌塑造,城区主干道沿线、大梯步文化广场、“4.20”救灾楼等重要节点及各县区风貌塑造正有序开展。

(五)争先创优,稳步推进。积极申报全省“五十百千示范工程”,主城区、合江县城、4个乡镇、45个村庄已顺利进入省级示范名单;组织开展市级“211示范工程”,各区县组织开展本级示范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建筑立面清理和风貌塑造、污水和垃圾处理,创新资金保障、队伍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示范点全面达到示范标准。

(六)强力宣传,营造氛围。制定专题宣传方案,明确每月主题,继续办好专栏、专题,保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巩固“国卫”成果宣传在各媒体上天天都是“重头戏”。开设专题专栏31个,制作、播放专题宣传片22 部,刊发文章717篇,设置宣传栏1994个,组织群众性宣传活动5万余人次、文明劝导活动1万余人次,散发宣传单100000份。特别是通过开展“除陋习、树新风”和“七进”等教育实践活动,文明卫生知识得到广泛普及,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对“国卫”复审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知晓率和满意率明显提高。

(七)完善机制,增强效果。一是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体系。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全市目标管理体系,制定了《泸州市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考核办法》。二是健全督查机制。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复审《暗访工作制度》、《对口联系和督查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把暗访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以问责促进工作落实。已发出整改通知书59件,件件得到了落实。继续执行新闻媒体曝光反馈督查工作机制,通过开设“曝光台”等栏目,对卫生陋习、不文明行为等进行曝光监督。继续开通投诉监督热线电话(0830—3194234)和电子信箱,24小时值守,受理群众投诉。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投诉32件,办结率达100%。

通过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复审并驾齐驱,实现了相互推动、共同提升。我市于1月初,顺利接受了省爱卫办的初检,于5月底6月初,通过了正式复审,得到了省复审检查团“四个空前”的高度评价。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半年来,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安排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职能工作也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复查工作顺利推进,效果明显。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城市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一,从总体上讲,主要是发展不平衡。县区特别是乡镇和农村城市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仍然是薄弱环节,部分居民小区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状况仍需改善,城市基础设施还不能满足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尚需进一步探索新模式。总之,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化”标准、打造精品国家卫生城市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第二,城管机构与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否则,难以适应与城市的快速发展、公共服务要求的不断提高,难以有效履行党和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责。第三,保障城管、爱卫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目前,我市城管、爱卫工作体制机制与城市快速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责任主体在某些领域中还不明确,市区两级管理资源和管理网络的整合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间的配合还不够紧密,一定程度上存在推诿扯皮现象,致使一些管理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第四,环卫作业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工作时间过长(每日工作12小时)、工作量过大(平均作业面积大于4500m2)、经济待遇偏低(650元/月),导致既无法聘年轻力壮有知识的人员(连社区4050人员都不愿做此项工作),又无法留住所聘人员。同时,环卫作业设备老化且配备严重不足,我局现有环卫工作车辆59辆(且有14辆均临近报废或超龄服役),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每万人配备2.5台环卫工作车的标准,我市需环卫工作车150辆,缺口严重。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省爱卫办的关心支持下,一定能够逐步解决。

四、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克服困难,科学谋划,创新举措,狠抓落实,逐步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高质量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复审暗访工作任务,打造精品国家卫生城市,推动城管、爱卫工作和谐发展不懈努力。

(一)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是按照年初计划,分步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二是将国卫复审工作全面融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以复审丰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内容,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助推“国卫”精品建设。三是整体统筹推进“五十百千”和“211”示范工程,拓点扩面,以片促面,加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是深入推进城乡风貌塑造。到2010年底,市区和各县县城、交通干线沿线的集镇要完成风貌整治第一阶段的工作,初见成效。五是加快全市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道路、广场、公园、绿化、桥梁、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快建设进度。要在年底前,力争纳溪、泸县、合江、古蔺四个区县的城区和全市新增30%的乡镇、20%的村庄达到“五化”标准,促进全市城乡环境质量有效提升,为2011年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整体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夯实基础。

(二)全力巩固“国卫”成果,确保第五次“国卫”复审暗访顺利通过。对照“国卫”新标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从各个细节上狠抓落实,确保第五次复审暗访顺利通过、“金牌”不倒。

(三)搞好市政环卫设施建设管理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小街小巷改造规划、光亮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户外广告规划实施市场化运作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市政环卫基础设施的规范化建设管理,进一步推进百条街巷亮点改造、夜景工程特色提升、环卫基础设施功能配套工作,增强城市公共服务功能。

(四)加快环卫作业市场化进程。深化城市管理科学考核机制,加快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步伐,降低城市管理经营成本,切实提高环卫保洁质量。

(五)理顺县、区管理关系。积极探索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统筹发展的新路子,紧密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考核力度,提高我市市容环境卫生整体质量。

(六)加大爱国卫生工作力度。在城市,继续坚持和推进科学长效管理,巩固“国卫”成果,打造精品国家卫生城市。在农村,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重心,加快推进改厨改水改厕改圈和卫生集镇、卫生村的爱国卫生创建活动步伐,不断提升农村生活环境和卫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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