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生产价格是分配资本和劳动的调节者。商品各组成部分的价值在再生产过程中的变化]

[(7)生产价格是分配资本和劳动的调节者。商品各组成部分的价值在再生产过程中的变化]

  [XVIII—1075]商业资本
  关于资本在各个不同行业之间的分配。
  “资本投向各个不同的行业,取决于利润率。这一一般原理会发生变化是由于:(1)因投资条件的改变而引起的困难;(2)各不同投资所经受的风险。亏损风险由保险公司决定,但同时成功风险也由他们决定。如果我们注意到一切商人所遭受的巨大亏损,破产的数量,以及异常成功的情况,那么可以看出,商业中的平均利润率同投在其他生产部门中的资本的平均利润率没有差别。”(赛·菲·纽曼《政治经济学原理》1835年安多佛和纽约版第83—85页)
  “在社会的现有经济制度中,居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商人的真正业务,是把资本预付给前者,并得到产品作为报酬,然后把这个产品交给后者,由此把资本收回。这种交易既便利了社会的经济过程,也会把价值加入它所经营的产品。”(同上,第174页)
  “这样,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因为商人的介入而节省了金钱和时间。这种服务需要预付资本和劳动,因为它把价值加入产品,因为同一些产品在消费者手中比在生产者手中有更多的价值。”
  {这是根本错误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在消费者手中比在生产者手中大,是因为它只有在消费者手中才得以实现。因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只有在商品进入消费领域以后,才能实现。它在生产者手中只是以潜在的形式存在。但是,谁也不会为一个商品支付两次:先支付它的交换价值,然后又支付它的使用价值。只要我支付了它的交换价值,我就占有了它的使用价值。商品从生产者手里转到消费者手里时,它的交换价值不会增加。}
  “[商业]严格地说是一种生产行为。”(同上,第175页)(这是错误的。)
  “我们可以说,商业是有用的,但是不能说,商业是生产的。”(弗·维达尔《论财富的分配》1846年巴黎版第198页)
  关于商业资本有一部出色的著作:柯贝特(托马斯)《个人致富的原因和方法的研究;或贸易和投机原理的解释》1841年伦敦版。
  柯贝特在这里并不指望去阐述政治经济学的一般原理。他把商业资本看作是某种特殊的东西,并论述了它发挥作用的特殊方式。他并没有去阐发商业资本同一般原理的联系,而只是稍加提示。而且柯贝特也并没有给自己提出这个任务。他把这一任务交给研究一般原理的经济学家去解决。我们在这里只想谈谈柯贝特的某些基本论点。
  “一切贸易都是不同种物品的交换,而利益正是由于这种不同而产生的。用一磅面包交换一磅面包……这不会带来任何利益……因此,贸易同赌博相比形成有利的对照,因为赌博只是用货币交换货币。”(上述著作,第5页)
  在W—G—W′中,利益来自W和W′之间的差别,即所交换的使用价值之间的差别。商品只有通过这种交换,从一个人手里(它在这里只充当交换价值的承担者)转到另一个人手里(它在这里成为真正的使用价值)才能作为使用价值而实现。交换价值表现为这个过程的单纯中介形式,而在这一过程中并不意味着要发生任何变化。相反,资本的整个运动[XVIII—1076]G—W—G′意味着1两极G和G′的质的同一性。如果两极不发生任何量的变化,那么,这一行为就会成为同义反复,荒谬而毫无用处。实际上这就是假定某一商人买了100镑的商品,而市场情况迫使他又以100镑将它们重新出售。这等于说,从他或他的100镑这方面来看,他手里仍保持着原来的100镑。如果他被迫以较小的货币额出售这些商品(这是可能发生的),那么,这一行为就意味着绝对的亏损,这决不可能是这一行为的任务或目的。这就是资本的一般公式,不论它是工业资本还是商业资本,是商品经营业还是货币经营业,反正都一样。这始终是为卖而买;因此,如果我们把G′和G相比的量上的变化撇开不谈,那么,这就是用货币交换货币,用交换价值交换交换价值。在这里,被交换的商品并没有类的差别。因此,在这里,不会从这种差别中得到好处。这样,在柯贝特看来,资本的任何运动都是赌博,而真正的赌博同其他各种资本主义赌博之间的差别可归结为这样一点:在一种情况下{不过,这也适用于本来意义的货币资本的各种业务},货币同货币的交换被中介运动掩盖起来;在另一种情况下则没有被掩盖起来。赌博者直接拿出货币(而这是他和贷出资本的资本家,即银行家等的共同之处),为的是获得更多的货币,要么就失去所拿出的货币。生产资本家,不论是产业资本家,还是商业资本家,首先要用自己的货币去交换商品,然后才能用商品去交换货币。在一种场合,货币同货币的交换是公然的,直接的,直截了当的交换。在另一场合,它被中介运动掩盖起来,而总是表现为复杂运动的结果。可见,如果说柯贝特所以称赌博,是因为它是货币同货币的交换,那么,任何资本的运动都可归结为赌博。因此,例如品托也把商业看作“赌博”。但是,如果赢家总只是一方,赌博很快就会结束,因而要使这一活动继续下去,就得互有输赢:时而这一方输或赢,时而另一方输或赢。这里不过反映出这一矛盾:让渡利润表示一方的亏损,因而不可能是持久的、一般的生产关系。品托说:
  “贸易是一种赌博,不过从乞丐那儿是赢不到任何东西的。如果有人在长时间内赢了所有的人的所有的钱,那他只有心甘情愿地把赢得的绝大部分钱退回去,才能再赌。这种吞没一切的贸易会毁灭自己。”([伊·品托]《关于流通和信用的论文》1771年阿姆斯特丹版第231页)
  而我们的朋友麦克库洛赫实际上无论如何也没有能力把投机原理,即赌博原理同贸易原理和资本主义运动——为卖而买——原理区别开来。他说道:
  “任何交易,只要一个人购买产品是为了再卖出去,实际上就是投机。”(约·雷·麦克库洛赫《商业和商轮航运业的实用、理论和历史辞典》1847年伦敦版第1009页)
  考察分工时应加的注释。
  柯贝特提出了在同一生产领域内实行分工的很重要的崭新原理。但是,这里涉及的只是分工的一般性质,所以这种分工原理不可能在这里阐述,因为它要以资本的现实运动为前提。这一原理就是在较长的年份里商品价格平均化为商品生产价格。在真正的工业中,固定资本的特殊流通不仅使生产者固定在特殊生产领域中,而且固定在这一领域的一定部门。在商业(批发商业)中,由于商品价格[XVII—1077]即市场价格的平均化周期长达许多年,同样会产生从属于特殊种类的商业以及从属于这种商业的特殊部门的现象。柯贝特十分出色地指出,初看起来显得很抽象的平均价格,怎样
  (1)表现为调节分工的原理;
  (2)仅仅以平均[价格]为基础的各特殊种类的商业,即使用资本的各种领域是怎样重新形成的。
  “商业的第三个原理是:总是经营同一种商品或几种特定的商品。”(前引著作,第12页)“这部分地是以商业波动趋于平均化的必然性为基础的,并且是靠此来维持的。”(同上)“因此,当商业取得最大的进展并几乎达到完善程度时,就出现这样一种职业分工,如出现同俄国进行贸易的商人,同美国进行贸易的商人,同荷兰进行贸易的商人,木材商人,水果商人等等。”(同上,第14页)
  “根据一般原理,不论价格有多高,利润总是一样;它象一个在涨落的浪潮中飘浮的物体一样,保持着一定的位置。因此,在价格上涨时,商人就会提高价格,在价格下跌时,商人就会降低价格;也就是说,当对商人提高或降低价格时,商人就对他的买者提高或降低价格。”(同上,第20页)
  对商人来说,下述事实是以表面的和颠倒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利润不是来自加价,但它形成商品价值的组成部分。对他来说,这是以对立的形式出现的:“利润”总是产品的实际价值或价格的附加额。
  利润的平均化(以及已经提到过的涉及平均水平的问题),在下述论点中说得很好。
  “任何必要的商业都必须带来或确会带来利润,如果商业不再能做到这一点,它就不再是必要的了。”(同上,第22页)“一种营业并不比另一种营业更有利可图。”(同上,第24页)“一种营业并不比另一种营业更担风险。”(同上)
  例如,造船业;对一般商业来说,
  “全部风险应由运费补偿或偿付,而对个人来说,风险通过保险而得到补偿或化为乌有,这是靠大家来分担亏损的一种方式。”
  {说亏损由于靠大家分担,就不再存在,这是愚蠢的,这正象说,由于可变资本对不变资本的比例减少,或由于固定资本的周转延长,或由于某几种流动资本的回流变得缓慢,或由于某些对不同生产领域的利润平均化起调节作用的情况——不测事故,不同领域中的大小亏损风险,都可算入这些起调节作用的情况——利润减少了,可是这种减少却不会使资本总利润由于上述情况而减少};
  “或者商业必须给予在平衡商业关系方面承担费用和风险的人,即保险商很好的报酬,以补偿每个成员的亏损。”(同上)“可以假定,属于大不列颠的所有船只在17年内都会沉没(遇险或由于毁坏)。”(同上,[第26页])“如果把收取的少量保险费同保险公司必须付出的巨额款项比较一下,那么,防火保险似乎是十分冒险的事业……但是,由于这种事业的巨大规模和这种规模所决定的平均数据,这种保险变成了很普通的事业,常常带来可观的利润或资本利息,如此而已;就它所遇到的极端情况来说,所发生的情况是极其准确的和确定不变的。”(同上,第27页)“当我们说,一种营业并不比另一种营业更有利可图时,应当把这理解为对营业一般状况的估计,并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每一个别营业在某一时期可以比在另一时期带来更多的利益或更少的利益,或带来更多的收入或更少的收入。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是否经常地或在一切企业的经常活动中发生利润以及价格的变动,这已经是另外的问题。这已经是从供求的相适应中产生的问题。”(同上,第33页)“波动会互相抵销。”(同上,第35页)“波动、涨落,在任何营业和每项营业中都不断地或在或大或[XVIII—1078]小程度上经常地发生。”(同上,第36页)
  关于竞争
  “适用于竞争的有下列一般原理:任一商品的最低价格,调节该商品的市场价格。第二,控制竞争的不是大多数人,而是少数人。第三,规定价格的是资本家,即最大的或有权威的资本家。从这个意义来说,在英国只存在一家公司生产任何型号的镜用玻璃,这就是郎卡郡雷文黑德的不列颠镜用玻璃制造公司,别的公司都是没有能力同它竞争的;而希鲁兹贝里的一些大轴线厂则迫使王国的所有其他轴线厂都步它们的后尘,正象苏格兰的所有铸铁厂都受大卡伦公司控制,并总是做它的尾巴一样。”(同上,第42—44页)“租赁,例如土地和房屋的租赁,是有条件的出售,或在限定时间内对一物的使用权的出售。”(同上,第81页)
  以平均数为基础的营业。
  “任何保险,不论是海运保险,人寿保险还是火灾保险,它所赖以经营的基本原理,是平均数原理,即把总亏损分摊给所有受保险者,或者说,是个别事件的不确定性和一般事件或事件总体的确定性。例如,某人的寿命是完全不能确定的,但是人的平均寿命却是完全可以确定或很好地计算出来的。因此,在海运保险或火灾保险中,任何个人财产或私有财产的损坏是一个无法确定的量,但是已损坏或在一定时期内将损坏的财产的平均数或平均价值额却是一个可以很好地计算出来或确定下来的量。所以,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风险(即每一个人风险)总计越少,而接受保险的人数越多,那么,营业就越可以达到精确的平均数,从而也就经营得越好。”(同上,第100—101页)
  “企业总是做得过分。”(同上,第115页及以下几页)“社会对任何物品的需要或需求不论怎样大,所提供的食品,即储备的食品量总是超过需求。正如马尔萨斯主义的繁殖原理一样,社会上有才能的人总是为数太多,过多,过剩。(例如,在报刊的撰稿方面。)……这在城市中尤为明显。城市总是房屋建筑过密,因为城市中总是房屋多于需要,特别是在近郊或远郊区,那里的房屋从来是无利可得的,但似乎是为了社会的福利,或者是为了有利观瞻,或者是为了本地区声誉而建筑的——只是遥望将来有利可得。”(同上,第116—117页)
  在资本的流通和再生产中,下面这种情况是重要的:在资本支出和资本回流之间(即使它是回流的),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这段间歇期间,视其长度,产生双重影响。第一,对使用价值的影响。时间使使用价值不断遭到绝对损坏,也就是说,任何物品经过一定时期都会损坏,直至最后报废,变成无用之物并丧失构成其使用价值的性质;有些物品坏得快些,有些物品坏得慢些。有些物品必须迅速出售,才不致毁坏或完全不能使用;还有些物品可以保存较长时间。所有物品经一定时间后如仍不能进入消费,或者也可以说,仍作为待售商品放在那里,而不是作为使用价值投入使用,那么它们或多或少都要毁坏。因此,这是商品会遇到的第一个风险,实际上是从货币转化为供个人消费或工业消费之用的商品形式的资本所遇到的第一个风险。此外,就商品是使用价值或消费品来说,要保存[XVIII—1079]商品,就得在商品上支出资本和劳动,有的场合支出多些,有的场合支出少些。进入商品商业价格的只能是平均费用,其必要性是由商品处于市场上时对商品的保存所引起的。商品的平均费用是由它处于上述生产和消费之间的间歇期间的平均时间所决定的,或是由它作为商品留在市场上的平均时间所决定的。显然,对不同商品来说,这些保存费用不仅是由商品存在于市场上的平均时间所决定的,而且,视不同商品的性质,也是由它们被保存的平均期间,或由同一期间内为防止它们变质而付出的费用所决定的。如果平均时间已定,那么,不同商品的保存费用取决于它们作为使用价值的性质。如果由商品的不同性质所决定的费用已定,那么,商品的保存费用只取决于它们的平均周转时间的差别,或取决于它们堆满市场,作为商品(待售商品,这只是同义反复)存在于市场上的平均时间的差别。因此,这构成流通费用的项目之一。但是,很显然,这项费用不会增加产品总量的价值,而只能是产品总量价值的扣除额。假定,一切商品存在于市场上的平均时间是一样的,再假定,商品的毁坏和防止毁坏的费用也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假定所有各种产品在同一流通时间内的不可避免的毁坏以及防止过度毁坏的费用都是一样的,那么,很显然,一方面,这种不可避免的毁坏,以及为使毁坏减少到最低限度而支出的费用,是商品交换价值的扣除额(归根到底,是商品剩余价值的扣除额),第一,因为在一定时间内,商品总生产中的某一百分数被简单地耗费掉了,第二,因为产生了生产的一定的非生产费用,而且不是发生在创造剩余价值的进程中,而是发生在实现剩余价值的过程中。决不能认为,这应当由消费者来支付。再说,他应从什么来源来支付这笔费用呢?他的支付来源是他的产品或他在他人产品中占有的份额。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的产品显然减少了,而他的生产费用则显然增加了。由于生产基金减少和生产费用增加,他就完全没有能力来补偿其他生产者所受的同样亏损。因此,就上述[费用]项目进入价格来说,只要商品的这些流通费的比率是一样的,那么,这项费用就不会改变各商品价格的比例。如果它改变了价格的比例,甚至利润的比例,那么,这只能构成特殊企业部门所遭受的巨大亏损的补偿,而这种企业的性质所固有的这种特殊亏损,通过利润的平均化被分摊在使用资本的整个领域。
  [XVIII—1080]时间的第二个影响(撇开使生产者能够进行再生产的[资本]回流的一般影响不谈)在流通过程内不涉及使用价值(也不间接涉及交换价值,因为交换价值只存在于使用价值中),而是直接涉及交换价值,并同物品本身的变化,或商品使用价值的变化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商品只有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中间阶段,或在商品处于市场上时才可能发生这种变化。我们在这里不谈商品市场价格的变化,因为我们在这里进行的论述总是以这样一个假设为基础:商品是按照同它们的实际价值相一致的价格出售的。
  但商品的实际价值在某一间歇期间会发生变化,而且时间越长,可能发生这种价值变化的余地就越大。我们不去考虑商业资本。虽然商业资本低于商品价值购买商品,但是该商品的价值可能在商业资本把它售出以前下降,在这种情况下,购买价格和出售价格之间的差额或者可能减少,以至完全消失,或者出售价格随商品价值在间歇期间的变化可能下跌到甚至低于购买价格。
  但是,已经说过,这里没有必要专门考察商业资本。
  资本流通过程分为两部分,两个时期,或两个阶段:第一,商品转化为货币,第二,货币再转化为商品,即转化为这样一些商品,这些商品构成前一种商品的生产或形成上的各个组成部分(以下我们简称之为生产组成部分)。现在我们来研究一下,在这两个阶段的任一阶段上所发生的价值的任何偏离或变化,会对价格和利润有多大影响。我们先从第二阶段,即货币转化为生产组成部分的过程开始。
  假定,生产的商品是棉纱。棉纱已被出售,转化为货币;包含在棉纱价格中的剩余价值已实现,现在[棉纱价值]应转化为棉纱的生产组成部分。
  棉纱应转化为棉花和辅助材料,如煤、肥皂、油脂等等。此外,棉纱应通过用已实现的基金重新支付工资的途径而转化为劳动。棉花的价值,如同其他各种原料的价值一样,不取决于人的意志或预付的资本,而取决于气候。就老的棉田来说,由于气候好坏不同,或就新开垦的棉田来说,由于土地肥力不同,同量的劳动可以生产出完全不同数量的棉花。因此,同一数量的棉花,比如说,一担或一磅,可以有完全不同的价值。现在假定,棉花的价值提高了,这或者是由于天气不好,或者是由于对棉花的需求增加了,不得不靠肥力较差的土地的生产来满足。在这种情况下,纺纱业主为了补偿他的资本中必须用于补偿棉花的部分,就得从已实现的货币中花掉较多的货币。[XVIII—1081]棉花价值的这种提高可能吞没或甚至超过他的资本在第一次周转中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此外,由于生活必需品价值提高,劳动价格会提高。他又得付出他的进款的很大部分,以补偿他的资本中转化为工资的部分。如果这两种情况同时发生,那么,很可能,即使他使用了全部货币进款——资本和利润——他也不可能{如果不求助贷款,而这不是我们这里所要考察的}按同样的规模重新开始他的生产活动。总之,这将是他用他最初预付的同一资本额所不可能做到的。如果我们不是考察他的资本的一次周转,而是两次连续的周转,他的营业就可能是亏本的营业。假定,在第一次周转中他预付了100镑,而回到他手里的是120镑。假定,在第二次周转中,用于数量减少的不变资本的支出增加了,可变资本在价值上也增加了,但在数量上减少了(使用的劳动量减少了),因而他的利润只是5%。在第二次周转中他获得了[大约]5%或5+(15/21)的利润。但是,他预付了120镑,即不仅预付了资本,而且预付了第一次周转中所获得的利润。因此,他损失了14+(6/21)镑,[270]因为他在第一次周转中所实现的这部分利润没有了。在两种场合,他都实现了剩余价值,但在第一次周转中所实现的一部分剩余价值,在第二次周转中失去了。在第二次周转中,如果单独地来考察这次周转,那么,资本家是受损失了,因为他过去有100镑资本,20镑利润,而现在他有资本120镑,利润却只有5+(15/21)镑了。显然,他的平均利润必定取决于不同周转期间的这些波动的平均化。因此,他必须坚持同一营业,才能获得平均利润率。
  他的固定资本的各个组成部分也可能发生价值变化。如果煤或铁的价值提高了,那么,[固定资本]的磨损就不可能按它最初进入生产过程时的价格得到补偿。它的补偿费用可能大于最初的费用价值。此外,撇开这部分固定资本,即应补偿的上一年磨损不谈,一切机器、工具等的价值,可能由于它们的再生产的价值下降,或由于它们的新价值的减少而降低。实际上,如果补偿磨损的费用较贵,那么,机器的未消费部分的价值也会提高;如果一切机器的价值都降低,那么补偿机器磨损的费用也就降低。
  我们现在来看看W—G,即产品在流通中等待转化为货币的阶段。我们不谈因供求相对量的变化而引起的市场价格的任何下跌或上涨,因为我们假定,价格是和价值相等的。如果在上述例子中,X磅棉纱的价格等于120镑(包括生产费用100镑,其中,80镑比如说花在原料,即棉花上,另加上20镑剩余价值),如果棉花的价值由于特大丰收而突然下降到60%,那么,已加工制成棉纱并在市场上流通的棉花,其价格将和未加工的棉花一样下降。因此,X磅棉纱的价格从120镑降到88镑(包含在其中的棉花的价值从80镑降到48镑)。纺纱业者将遭受32镑的直接亏损,虽然他实现了20镑利润,或[XVIII—1082]20%[以上]的利润,实际上这一利润可能是50%以上的剩余价值。这就象他用80镑购买X磅棉花,是为了以48镑将它们出售一样。如果他所出售的棉纱中没有剩余价值,那么,他的进款将只等于48+20=68镑。因此,把实现的剩余价值考虑在内,就比现在少20镑。实际上,如果棉花的价格保持在这一低水平上,那么,工厂主在新的再生产周期中只要在棉花上花掉48镑,在其他支出上花掉20镑,他就能以同样的规模继续进行生产。而且他能够通过生产获得同以前一样的20镑利润。(同预付资本相比,利润率甚至提高了。)如果棉花完全或大致恢复到以前的价格,他就没有足够的资本进行原有规模的再生产。如果他必须还债(例如,100镑借款的利息,或根据向棉花、煤等供应者开出的票据),他就可能破产。总之,他的资本的货币价值可能贬值,虽然货币的价值并没有贬值。总之,88镑代表比以前的100镑(连同利润为120镑)更少的资本。当然,如果棉花的价格是上涨而不是下跌,那么,结果就会相反。
  如果价值的变化发生在第一阶段W—G期间,那么,它就直接使资本(生产资本)贬值;如果它发生在第二阶段G—W期间,那么,它就会破坏再生产并使利润减少。
  但是,因为资本总是同时处于两个阶段上(当然,新预付的资本或追加的资本,只受在G—W阶段上发生的价值变化的影响),所以价值的变化以相反的方向影响着作为资本流通的(在W—G阶段)那部分资本,以及从货币形式重新转化为生产组成部分形式的那部分资本。例如,如果棉花的价值下降,那么,棉纱和棉布在市场上就会贬值,但是纺纱业者等的重新转化为棉花的资本将产生比过去更高的利润,并可以使他扩大他的生产规模。(当然,如果他在价值发生变化以前就储存了大量原棉,那他就会遭受亏损。这种原棉同已加工为棉纱的棉花一样都会贬值,不过前者贬值得更快。)另一方面,如果棉花的价值提高,那么,处于流通中的棉纱等的价格(从而利润,因为费用仍然和以前一样),简言之,凡有棉花包含在其中的一切商品的价格都会提高,因而流回的资本就会大大超过预付的资本(已经投在棉花储备上的生产资本的情况也一样),而应当转化为棉花(G—W)的资本将产生更少的利润,结果可能不得不或者缩减生产(如果工资并没有同时降低),或者投入追加资本,以便生产出同样数量的产品和吞并与过去同样多的剩余劳动量。只有市场充斥(假定是棉纱、商品[棉布]等充斥市场),或者上年收获的棉花的大量存货还堆满在商人的商品仓库里,或堆满在工厂主的库房里,棉花价格的下跌(或任何其他的生产组成部分价格的下跌)才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使生产资本家遭受损失。但是,棉花等价值的提高总是会大大妨碍再生产,同时,只有在市场充斥的情况下,它才会给生产资本家带来利润。
  总之,由商品生产组成部分的价值变化所引起的这种风险,因而在生产和出售之间的间歇期间,或商品的货币形式和商品重新转化为生产要素之间的间歇期间对商品产生影响的这种风险,不可能[XVIII—1083]进入流通费用,即进入在产品价格上得到补偿的流通费用。首先,很清楚,由一切生产领域所固有的这种价值变化而造成的平均风险,不可能给予任何特殊生产领域以补偿的权利。其次,对那些例外遭受到这种突然价值波动的商品来说(例如,所有含有土地年产品的商品,它们不同于那些含有特殊矿产品的商品),当它们遭受异常亏损的风险时,它们也就有获得异常利润的机会。因此,这一切就得到了平衡。
  在因美国南北战争而产生的现代棉花危机的情况下,这两种情况都有所表现[271]。一方面是工厂区的极度贫困和极大规模的工厂停工。另一方面,由于自1860年以来市场上商品充斥,处在市场上的棉纱和棉布的价格提高,因而拥有这些商品的工厂主,尤其是拥有棉花储备并在利物浦进行棉花投机的工厂主的利润也提高了。
  现在再回过来看看柯贝特的话。
  “时间产生价格差别。但是商业的原理是假定,不断的出售是由一个人进行的,而由另一个人购买;因此,这样的人将不会拥有任何会受时间作用或影响的储备。这是确实不会有的事情,甚至在食品商人那里也不会有,更不用说布商了。在这里,价格涨落的影响特别是针对工厂主而言的,因为在他那里,从他购买原料到他把它们以加过工的成品形式重新投到市场上,常常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在这期间,价格的变化必然影响到一切资本,其影响程度同它们退出营业时属于每一资本的量成比例,同这一时期的价格和它们进入营业时的价格之间的差额相一致。”(前引著作,第121页)“至于小店主的利润或工厂主为加工原料而付出的劳动价值,那么,如果不论在其中哪一种情况下,某人都能按减少的价格补偿他的资本,而这一价格的减少额等于上述利润额或上述劳动的价值额,则不论商品的购买价格和出售价格间存在着怎样的其他差额,他都不会受任何威胁。例如,如果他生产了100镑的商品,以85镑将它们出售,并以80镑补偿他的资本或原料,或者如果他只以80镑出售商品,以75镑补偿他的资本或原料,那么在这两种场合,他都是以获得资本的5%的纯利益、利润或收入而退出交易的;而且由于价格提高,他永远不能处于较有利的地位,因为在这种场合如果他要获得更多利益,那么,当他回到市场时,他也必须付出更多的东西。由此可见,资本的利润和价格的涨落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它和后者是完全不同的。”(同上)
  (但是,不管怎样,他的资本是贬值了。此外,这里正确的只是这样一点:他不断地获得5镑利润。说他不断地获得5%的利润,这是错了,因为5比100是5%,5比80是[6+(1/4)]%,而5比75是[6+(2/3)]%。如果资本价值由于价值变化而降低,那么,在利润额仍然不变的情况下,利润率将提高;如果资本价值由于价值变化而增大,那么,在利润额仍然不变的情况下,利润率将下降。在商人那里才纯粹具有这种形式,不论商品价格多高,商人总是例如添加5%。对于生产资本家来说这却是错误的。对他来说,利润率在一种场合必然提高,在另一种场合必然下降,只要他出售的是同过去一样的剩余劳动。
  据此,很显然,必须把资本的一次周转和一系列周转,或者说,资本在再生产经济周期中所完成的多次周转加以区别。如果我们考察单独一次周转,那么,利润等于剩余[价值]对预付资本之比。而如果资本家低于生产费用出售他的商品,那么,这就意味着纯亏损。实际上,我们在这里指的只是购买价格(或者,对生产资本家来说,也就是生产费用)和出售价格(或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最初的预付资本的价值和转化为商品的资本被出售时所获得的价值之间的差额。但是,如果我们考察的不仅仅是一次生产[XVIII—1084]周转,而是长达数年的经济周期的连续的再生产过程,情况就不同了。这里重要的同样是——而且,不仅是对已实现的利润来说,而且也是对应该得到补偿的原有资本的价值来说——各单个周转的相互联系或它们之间的关系;一句话,是周转开始时资本的原有价值同第二次等等周转中补偿资本的价值之间的差额。例如,如果资本等于100,第一次周转结束时的利润为10,而第二次周转开始时被补偿的价值等于110,那么,利润就等于0,并且再生产将是在更不利的状况下开始的,因为预付资本虽然增加了,但吸收的剩余劳动量仍然一样,生产费用将增加,而利润率将降低。这些波动会在一系列周转所构成的整个周期中(即使资本最终贬值,亏损也会由于利润得到补偿)得到平衡)。
  “但是,价格的下跌对商业有非常不利的影响,因为起码被看作商人的资本家虽然实际上并没有因为价格下跌而遭受亏损,但看起来似乎遭受了亏损,实则破产的是非资本家。因此,如果某人在没有资本的情况下购买比如100镑的商品,因而必须开出这一数额的期票,又如果他被迫以80镑把这些商品出售,也就是说,不能以更大的数额把它们出售,那么,他就短缺20镑,因而就无力偿付已开出的期票,势将被迫停业。通常的情况是,这种处境下的人通过低于成本的出售来支付第一张期票,可能第二张期票也是这样;但是很显然,这种方法很快就会产生影响,并导致危机。非资本家经常遭此命运,并且他的处境很类似于持有定期契约的票据投机者的处境,其差别是,他缺少必要的资本,以便在清帐日到来时支付对他不利的差额。”(同上,第122页)
  “如果我们假定,原料价值的变化影响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某些商品的价值,特别是呢绒的价值受它的影响更大——并因而假定,某人由于拥有这些商品的储备而可能受益或受损……投机主要是投在原料上(虽然看起来,并非如此),因而能达到目的的最好办法是只在较粗糙的和较简单的商品上进行投机,因为这些商品不受时尚的影响,而且所需生产费用也最少。”(同上,第128页及以下各页)
  “储备的积累,或交换的中止……生产过剩。”(同上,第104页)
  “其实,1蒲式耳谷物或1码棉布并不具有不断增大的价值;价值就其性质来说是固定的,不变的,所以能够影响它的只有其他物品的价值变化,因为视情况的不同,这种价值变化可能有利,或可能不利。”(同上,第204页)
  “……以有价证券签订的定期契约……被打上赌博的印记,因为一个人所失的,似乎正是另一个人所得的……所以,这当然是赌博。”(同上,第207—208页)
  “关于后者<这种票据投机的道德方面>,那么,我们实际上不可能把它看作与任何投机中所发生的事情有所不同的东西,就不同时期价格发生差异,以及就未来和偶然性来说,投机也可以归入赌博一类;事实上,商品契约规定着未来交货的条件,或者要么就规定着差额的偿付。”(同上,第209页)[XVIII—1084][272]
  注释:
  [270]如果利润率在第二周期中也是20%,那么,利润就等于24镑,而不是如马克思所预计的20镑。这意味着,资本家所损失的不是14+(6/21)镑,而是18+(6/21)镑。——第450页。
  [271]美国南北战争(1861—1865年)特别使美国棉花向英国的出口陷入被封锁状态,这就引起了英国纺织业的危机。许多工厂倒闭,工人被解雇。棉花价格上涨,这导致了利物浦棉花市场上投机猖獗。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第145—154页。——第453页。
  [272]往下,在第XVIII笔记本第1084—1157页上,正文在手稿中用横线与本章正文分开。前一正文属于《剩余价值理论》(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第3册第348—352、360—496页),不过《其他问题》篇中所收入的几段除外(见本卷第457—470页)。——第456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
  
本文关键词: 马恩第三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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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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