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单悲喜剧:翻翻工薪族的个税账本(3)

工资单悲喜剧:翻翻工薪族的个税账本(3)

如何调节

从更长远来看,税制中深层次的公平问题需要继续破题。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个税改革的减税效应不会很明显,首要原因为税制设计。

我国个税改革的目标模式为综合税制与分类税制相结合。

目前,我国个税采取分类税制,对包括工薪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在内的11个征税项目采取不同计征办法。

综合税制是以年为纳税的时间单位,要求纳税人就其全年全部所得,在减除了法定的生计扣除额和可扣除费用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或比例税率征税。

比较而言,后者更能全面考量纳税者的真实承受能力。

张哲进一步建议,中国的个税可否采取以家庭为单位的计税模式,考虑纳税人抚养、赡养、就业、教育、医疗、购房等家庭支出的因素进行个税的费用扣除。

本报此前即报道,一名17.8万港元年收入者与双亲同住的话(并非全年同住),今年的合计免税额增加到了3.6万港元。

对于张哲的想法,业内早有讨论。

反方多以准确掌握家庭人口信息是一个难题为理由;正方则认为,在人口普查等数据不断完善之时,这并非一个不能克服的技术难题。

公平纳税,同样适用于高收入者。

一名国企财务高管对本报记者透露,目前高管避税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若一名高管年收入100万元,避税额可能会达到60万元,只有40万元是按照国家规定来缴税的。

国家税务总局曾多次强调,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除了加强高收入者日常税源监控,还包括针对容易逃避税的关键环节,完善征管措施。

这也是推进税制改革的应有之义。

目前,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累进税制,而资本所得、股票红利以及劳务报酬等仍然采取比例税率,这个纳税群体中隐匿着大量高收入者。

“若是对综合收入采取累进税率,那将更有利于让富人多纳税,从而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施正文说。

(原题为工资单的“悲喜剧”)

责任编辑:黄一帆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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