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姓“公”,需公众“细枝末节”监督

“三公”姓“公”,需公众“细枝末节”监督

近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深化“三公”经费公开,从今年开始,逐步实现县级以上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实际上,两年之前,湖南嘉禾县已主动实行“三公”消费公开试点,选取10个县直部门,以数种形式公开“三公”账本的“细枝末节”,赋予职工和百姓监督权,开创了全国县级政府三公“账本”公开的先河。(新京报3月30)

三公消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可见“三公”都姓“公”,实质是维持国家机关良好运行,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为公众服好务。而“三公消费”颇遭诟病,核心原因在于“三公”明明姓“公”,偏偏像个人隐私,即便在进行公开公示,也在遮遮掩掩,让人雾里看花,终隔一层。

既是为公,理应理直气壮,光明正大,那些担心群众不理解,为了少麻烦的思想终究不可取,事实证明,哪里越集权,哪里就越暗箱;哪里失去监督,哪里就滋生腐败。2012年4月,国务院再下“三公经费”公开令箭,剑指省级政府。 “ 近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深化三公经费公开,从今年开始,逐步实现县级以上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一年时间内,两位总理相继明确要求,足见对此问题的重视。

有报道称,2012年,全国三公消费总额突破了9000亿元,相当于2012年全年财政收入的10%。越来越庞大的三公消费支出引发民众不满,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公众对政府“三公经费”居高不下不满,更对自己的监督权无法有效实施感到不满。中央“八项规定”和各地出台的细则正在狠刹形式主义和奢靡之风,这都为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回应民意提供了保证。无疑,压缩三公经费是党政部门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的必然选择,有助于消解公众对三公经费的疑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而取信于民。

湖南嘉禾两年前试点公开三公,赋予职工和百姓监督权,10单位总数降一成,有明显的“瘦身”效果。笔者认为,压缩三公消费,需要每一位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需要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的自律自觉,更需要“细枝末节”的明细公示,群众监督。(潘俊臣)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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