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第三篇

  资本是结果实的东西(利息、利润、生产费用等等)
  [(A)]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
  [(1)]利润率和利润额。利润率的下降
  资本现在表现为生产和流通的统一,资本在一定时期内(比如说一年)所创造的剩余价值=SZ/p+c=SZ/U,或者说=S(Z/P-Z/P×c/p+c)[注:在这些公式中,S表示剩余价值,Z表示时间,p表示生产阶段,c表示流通阶段,U表示资本周转(见本册第161—166页)。——编者注]。
  资本现在不仅实现为自行再生产,因而自行长久保存的价值,而且实现为设定价值的价值。资本通过吸收活劳动时间,并且通过它本身所固有的流通运动(在这里交换运动表现为它本身的运动,表现为物化劳动的内在过程),同设定新价值,生产价值的自身发生关系。它作为根据,同以它为根据的剩余价值发生关系。资本的运动就在于,它在生产自身的同时,作为根据同以它为根据的自身发生关系,作为预先存在的价值同作为剩余价值的自身发生关系,或者说,同由它设定的剩余价值发生关系。
  在一定时期(因为这个时期是农业中资本再生产的自然尺度,所以表现为资本周转的单位尺度)内,资本生产一定的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不仅取决于资本在一个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而且取决于一定时期内生产过程重复的次数,即资本的再生产的次数。由于资本的再生产过程也包括流通,即资本在直接生产过程以外的运动,剩余价值就不再表现为由资本同活劳动的简单的直接的关系所确立的东西;相反,这一关系只表现为资本的总运动的一个要素。
  资本从作为能动的主体,作为过程的主体的自身出发,——而在周转中,直接生产过程实际上表现为不以资本同劳动的关系为转移而由资本作为资本的运动所决定的过程,——同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的自身发生关系,也就是说,同由它设定并以它为根据的剩余价值发生关系;作为生产的源泉同作为产品的自身发生关系;作为进行生产的价值同作为已经生产出来的价值的自身发生关系。因此,资本计量新生产出来的价值,不再是用这一价值的实际尺度,即剩余劳动同必要劳动的比例,而是用作为这一价值的前提的它自身来计量了。具有一定价值的资本在一定时期内生产出一定的剩余价值。
  用预先存在的资本的价值来计量的剩余价值,即表现为自行增殖的价值的资本,就是利润;从这个角度来看,不是从永恒性的角度[56],而是从资本的角度来看,剩余价值就是利润;而资本作为资本,即作为进行生产和再生产的价值的自身,同作为利润,即作为新生产出来的价值的自身区别开来了。资本的产物就是利润。因此,剩余价值的量是用资本的价值量来计量的,因而利润率是由剩余价值同资本价值的比例决定的。
  这里要考察的东西有很大一部分前面已经讲过了。但是,提前讲过的东西应该放到这里来。
  只要这个新创造的、与资本具有同一性质的价值重新投入生产过程,本身作为资本重新保存下来,资本本身便增大了,现在便作为具有更大价值的资本发挥作用。资本先是把作为新生产出来的价值的利润同作为预先存在的、自行增殖的价值的自身区别开来,并把利润当作它增殖的尺度,随后它又放弃这种划分,使利润同作为资本的它自身成为同一的东西,而这个增大出利润的资本,现在又以增大的规模重新开始同一过程。资本划了一个圆圈,作为圆圈的主体而扩大了,它就是这样划着不断扩大的圆圈,形成螺旋形。
  前面所阐述的一般规律可以简短地概括如下:实际剩余价值取决于剩余劳动同必要劳动的比例,或者说,取决于用来交换活劳动的那部分资本即那部分物化劳动,同用来补偿这部分资本的那部分物化劳动的比例。而剩余价值在利润的形式上,则是按在生产过程开始前就已存在的资本的总价值来计量的。因此,利润率取决于——假定剩余价值不变,剩余劳动同必要劳动的比例不变——与活劳动相交换的那部分资本同以原料和生产资料形式存在的那部分资本的比例。这样一来,与活劳动相交换的那部分越少,利润率就越低。因此,资本作为资本同直接劳动相比在生产过程中所占的份额越是大,因而,相对剩余价值,资本创造价值的能力越是增长,利润率也就按相同的比例越是下降。
  我们已经看到,已经预先存在的资本的量,在再生产开始前就已存在的资本的量,特别表现在固定资本这一已经生产出来的生产力,这一被赋予虚假生命的物化劳动的增长上。进行生产的资本的价值总量在自己的每一部分上都表现出这种情况:同作为不变价值存在的那部分资本相比,与活劳动相交换的资本所占的比例不断降低。比如,以加工工业为例。在这里,随着固定资本,机器等的增长,以原料形式存在的那部分资本必定按相同的比例增长,而与活劳动相交换的那部分资本则减少了。
  这样一来,同在生产开始前就已存在的资本——并且是在生产中作为资本发挥作用的那部分资本——的价值量相比,利润率下降了。资本已经获得的存在规模越大,新[Ⅶ—16]创造的价值对预先存在的价值(再生产出来的价值)的比例就越小。因此,假定剩余价值相等,即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的比例相等,利润同各资本的量的比例也可以不等,并且必然不等。现实的剩余价值虽然提高,利润率却可以下降。现实的剩余价值虽然下降,利润率却可以提高。
  诚然,作为价值预先存在的、以原料和固定资本形式存在的那部分资本,如果和交换活劳动的那部分资本按同样的比例增长,那么,资本会增长,而利润也会按同样的比例增长。但是,这种同样的增长的前提是,资本增长而劳动生产力不增长,不发展。一个前提取消另一个前提。这是违反资本的发展规律的,特别是违反固定资本的发展规律的。只有在资本的生产方式还不完全适合于资本的那些阶段上,或者在资本还只是形式上取得统治权的那些生产领域中,例如在农业中,才会发生这种增长情况。在农业中,土地的自然肥力可以起到固定资本增长的作用,就是说,相对剩余劳动时间可以增长,而必要劳动时间量并不减少。(例如,在美国。)总利润,也就是撇开其形式关系、不是作为比例而是作为同其他价值量无关的简单的价值量来考察的剩余价值,将不是作为利润率,而是作为资本量平均地增长。
  因此,利润率同资本价值成反比,而利润额则同资本价值成正比。但是,这一原理只是对资本或劳动的生产力发展的某一有限阶段说来才是正确的。资本100在利润为1%时提供的利润额,小于资本1000在利润为2%时所提供的利润额。在前一种场合,利润额是10,在后一种场合是20,就是说,较大资本的总利润,比只等于这笔资本的1/10的较小资本的总利润大1倍,尽管较小资本的利润率等于较大资本的利润率的5倍。但是,如果较大资本的利润只是1%,那么利润额就是10,同只等于这笔资本的1/10的较小资本的利润额是一样的,因为利润率下降的比例和资本量增长的比例是相同的。如果资本1000的利润率只是1/2%,那么利润额就会等于较小资本的利润额的一半,只等于5,因为利润率减少到1/20。
  因此,总起来说就是:
  如果较大资本的利润率下降,但是下降的比例小于资本量增长的比例,那么,利润率虽然下降,总利润会增加。如果利润率下降的比例和资本量增长的比例相同,那么,总利润就和较小资本的总利润相同;保持不变。如果利润率下降的比例大于资本量增长的比例,那么,同较小的资本相比,较大资本的总利润会随着利润率的下降而下降。
  这从每一方面来说都是现代政治经济学的最重要的规律,是理解最困难的关系的最本质的规律。从历史的观点来看,这是最重要的规律。这一规律虽然十分简单,可是直到现在还没有人能理解,更没有被自觉地表述出来。
  利润率的这种下降意味着:(1)已经生产出来的生产力和由这种生产力构成的新的生产的物质基础(而这同时又以科学力量的巨大发展为前提)增大了;(2)已经生产出来的资本中必须同直接劳动相交换的那部分减少了,也就是说,为再生产出表现为大量产品,大量廉价产品(因为价格总额=再生产出来的资本+利润)的庞大价值所需要的直接劳动减少了;(3)一般资本,包括不是固定资本的那部分资本在内,规模增大了;从而,交往大大发展,交换活动量增大,市场扩大,同时进行的劳动具有全面性;交通工具等等更为发达,存在着为进行这一巨大过程所必需的消费基金(工人要吃、住等),——正因为这样,可以看到:已经存在的物质的、已经造成的、以固定资本形式存在的生产力,以及科学的力量,以及人口等等,一句话,财富的一切条件,或者说,财富的再生产即社会个人的富裕发展的最重大的条件,或者说,资本本身在其历史发展中所造成的生产力的发展,在达到一定点以后,就会不是造成而是消除资本的自行增殖。
  超过一定点,生产力的发展就变成对资本的一种限制;因此,超过一定点,资本关系就变成对劳动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限制。一旦达到这一点,资本即雇佣劳动同社会财富和生产力的发展就会发生象行会制度、农奴制、奴隶制同这种发展所发生的同样的关系,就必然会作为桎梏被打碎。于是,人类活动所采取的最后一种奴隶形式,即一方面存在雇佣劳动,另一方面存在资本的这种形式就要被撕破,而这本身是同资本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的结果;雇佣劳动和资本本身已经是以往的各种不自由的社会生产形式的否定,而否定雇佣劳动和资本的那些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本身则是资本的生产过程的结果。
  社会的生产发展同它的现存的生产关系之间日益增长的不相适应,通过尖锐的矛盾、危机、痉挛表现出来。用暴力消灭资本,——这不是通过资本的外部关系,而是被当作资本自我保存的条件,——这是忠告资本退位并让位于更高级的社会生产状态的最令人信服的形式。这里包含的,不仅是科学力量的增长,而且是科学力量已经表现为固定资本的尺度,是科学力量得以实现和控制整个生产的范围和广度。这也是人口等等的发展,一句话,是一切生产因素的发展;因为劳动生产力以及机器的应用,同人口成比例,而人口的增长本身既是有待再生产因而也有待消费的使用价值增长的前提,也是这些使用价值增长的结果。
  利润的这种下降,既然意味着直接劳动同由直接劳动再生产出来以及新创造出来的物化劳动量相比减少了,所以,资本就想尽一切办法,力图通过减少必要劳动的份额,并且同所使用的全部劳动相比进一步增加剩余劳动的量,来弥补活劳动同资本总量之比的减少,从而弥补表现为利润的剩余价值同预先存在的资本之比的减少。因此,在现存财富极大地增大的同时,生产力获得最高度的发展,而与此相适应,资本贬值,工人退化,工人的生命力被最大限度地消耗。
  这些矛盾会导致爆发,灾变,危机,这时,劳动暂时中断,很大一部分资本被消灭,这样就以暴力方式使资本回复到它能够继续发挥职能的水平。[注:这句话马克思是用英文写的,下面的话基本上是用德文写的,重复了前一句话的意思。——编者注]当然,这些矛盾会导致爆发,危机,这时,一切劳动暂时中断,很大一部分资本被消灭,这样就以暴力方式使资本回复到它能够[Ⅶ—17]充分利用自己的生产力而不致自杀的水平。但是,这些定期发生的灾难会导致灾难以更大的规模重复发生,而最终将导致用暴力推翻资本。
  在发达的资本运动中,存在着以不同于危机的方式阻碍资本运动的另一些因素;例如,一部分现存资本不断贬值;很大一部分资本转化为并不充当直接生产要素的固定资本,很大一部分资本被非生产地浪费掉,等等。
  (生产上使用的资本总是获得双重的补偿;我们已经看到,生产资本创造价值,是以某种对等价值为前提的。资本的非生产消费一方面补偿资本,另一方面又消灭资本。[注:同一个规律又简单地表现为——但是这一表现要在以后的人口论中来考察——人口特别是从事劳动的那部分人口的增长同已经存在的资本之比。])
  其次,利润率的下降可以通过取消对利润的现有扣除,例如降低税收,减少地租等等,来加以阻止,不过这本来不属于这里考察的范围,虽然这具有很大的实际意义,因为这些扣除本身是换了名称的,并且不是由资本家本身而是由别人占有的利润的份额。[注:在许多资本的相互关系中,即在竞争中,这一规律的表现有所变化,这也属于另一篇的内容。它也可以作为资本积累的规律表述出来;例如在富拉顿的著作中就是如此。在下一篇中我们将谈到这个问题。重要的是要注意到,谈到这一规律时,问题不单纯涉及潜在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涉及这一生产力作为资本发挥作用的范围,即这一生产力一方面首先实现为固定资本,另方面实现为人口的范围。]利润率的下降也可以通过建立这样一些新的生产部门来加以阻止,在这些部门中,同资本相比需要更多的直接劳动,或者说,劳动生产力即资本生产力还不发达。(也可以通过垄断。)
  “利润是表示资本或财富增长的术语;因此,如果找不到支配利润率的规律,也就是找不到资本形成的规律。”(威·阿特金森《政治经济学原理》1840年伦敦版第55页)
  但是,他甚至不懂得什么是利润率。
  亚当·斯密用资本之间的竞争来解释利润率随着资本的增长而下降。李嘉图反对他的这个论点,认为竞争虽然能够使不同行业的利润化为平均水平,能够把利润率拉平,但是不能压低这个平均率本身。资本的内在规律,资本的趋势只有在竞争中,即在资本对资本的作用中,才能得到实现,就这一点来说,亚当·斯密的论点是正确的。但是,按照他对这一论点的理解,似乎竞争把一些外部的、从外面引进的、不是资本本身的规律强加给资本。从这个意义来说,他的论点是错误的。只有在利润率普遍下降的条件下,而且只有在竞争之前,并且不管竞争如何,利润率已普遍地、不断地、以作为规律起作用的方式下降的情况下,竞争才能够不断地压低一切工业部门的利润率,即平均利润率。竞争使资本的内在规律得到贯彻,使这些规律对于个别资本成为强制规律,但是它并没有发明这些规律。竞争实现这些规律。因此,单纯用竞争来解释这些规律,那就是承认不懂得这些规律。
  李嘉图也说:
  “如果没有某种提高工资的持久原因,任何资本积累都不能持久地压低利润。”(大·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康斯坦西奥译自英文,1835年巴黎版第2卷第92页)
  他认为,这个原因就在于农业的生产率不断减退,相对地不断减退,“增加生存资料数量的困难不断增大”,就是说,比例工资增长,结果劳动不是在实际上得到更多的报酬,而是得到包含更多劳动的产品;一句话,生产农产品所需要的必要劳动部分增大了。因此,在李嘉图那里,同利润率的下降相适应的是,工资在名义上增长和地租在实际上增长。他的片面的理解方法只去理解个别事实,例如利润率由于工资暂时上涨等等而可能下降的事实,而且把一种在前五十年中发生作用而在后五十年中颠倒过来的历史关系夸大为普遍规律,并且完全是以工农业发展之间的历史失调为根据的,——李嘉图、马尔萨斯等人在几乎还不存在生理化学的时期就提出关于这方面的普遍的、永恒的规律,这本身就是可笑的,——因此,李嘉图的这个理解方法遭到各方面的多半是出自本能的攻击,人们认为这个方法是错误的、不能令人满意的,但是大部分攻击与其说指向错误方面,不如说指向正确方面。
  “亚当·斯密认为,资本的一般积累或增加会降低一般利润率,其原理与每个个别行业的资本的增加会降低该行业的利润是一样的。但是实际上,个别行业的资本的这种增加,意味着这里资本增加的比例比其他行业同期内资本增加的比例大:这种增加是相对的。”(《论马尔萨斯先生近来提倡的关于需求的性质和消费的必要性的原理》1821年伦敦版第9页)
  “产业资本家之间的竞争可以使大大超过普通水平的利润平均化,但是不能降低这个普通水平。”(拉姆赛《论财富的分配》1836年爱丁堡版第179—180页)
  (拉姆赛和其他经济学家把形成固定资本,并且自然也形成工资的生产部门的生产率的增长,同其他生产部门,比如说奢侈品制造业中的生产率的增长区别开来,这是正确的。其他生产部门不可能使必要劳动时间减少。它们只有通过[用奢侈品]同别国人民的农产品交换才有可能做到这一点,那时,就好象农业本身的生产率提高了。因此,谷物的自由贸易对工业资本家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李嘉图说(英文版《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1821年伦敦第3版):
  “正如工人没有工资就不能生活一样,租地农场主和工厂主没有利润也不能生活。”(第123页)“利润有下降的自然趋势,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财富的增长,为了生产追加食物量,必须花费越来越多的劳动。利润的这种趋势,这种重力作用,由于生产必需品所使用的机器的改良以及由于农业科学上的发现使生产费用降低而周期地受到抑制。”(同上,第120—121页)
  李嘉图一下子就把利润同剩余价值直接混淆起来了,他根本就没有把它们区别开来。然而,如果说剩余价值[率]取决于资本所使用的剩余劳动同必要劳动之比,那么,利润率无非是剩余价值同在生产开始前就存在的资本的总价值之比。因此,利润的比率会按照交换活劳动的那部分资本与作为材料和固定资本而存在的那部分资本的比例而下降或提高。在任何情况下,剩余价值作为利润来考察时所表示的赢利的比率,必定小于剩余价值的实际的比率。因为在任何情况下,利润都是用总资本来计量的,而总资本总是大于用在工资上的、同活劳动相交换的资本。
  由于李嘉图这样简单地把剩余价值和[Ⅶ—18]利润混淆起来,并且由于只有在剩余劳动同必要劳动,即同再生产劳动能力所必需的劳动之比下降(这只有在劳动生产力降低时才可能发生)的情况下,剩余价值才可能不断减少,才可能作为趋势减少,所以,李嘉图认为,劳动生产力在工业中随资本积累而增长,在农业中则下降。他从经济学逃到有机化学中去了。我们已经证明这种趋势是必然的,而完全用不着考虑地租,同样,我们也用不着考虑比如说对劳动的需求的增加等等。
  地租和利润的关系问题,在考察地租本身时才应加以探讨,而不属于这里研究的范围。但是,被当作普遍规律来表述的李嘉图的这个生理学假设是错误的,现代化学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而李嘉图的学生们,在他们不是简单地盲从他们的老师的地方,也和整个近代经济学一样,心安理得地把他们老师的原理中不合他们心意的东西抛弃了。避开问题是他们解决问题的惯用的办法。
  另外一些经济学家,例如威克菲尔德[57],则去考察日益增长的资本的使用场所。这属于竞争的考察范围,并且宁可说是资本实现日益增长的利润的困难之处;因而是对利润率下降的内在趋势的否定。但是,必须为资本寻找越来越广阔的使用场所这个情况本身就是结论。不能把威克菲尔德和象他那样的人算作自己提出问题的人。(从某种程度上说,他是重复了亚当·斯密的观点。)
  最后,最近的经济学家中的和谐论者,其中以美国人凯里为首,而他的最令人讨厌的伙伴是法国人巴师夏(顺便指出,大陆上的自由贸易派盲目附和巴师夏先生,而巴师夏先生的智慧又是从保护关税派凯里那里吸取来的,这真是对历史的绝妙讽刺),他们承认利润率有随着生产资本增长而下降的趋势这一事实。但是,这一点他们是直截了当用下面这样一种情况来解释的:劳动份额即工人在总产品中所占份额的价值增长了,而资本则通过总利润的增长得到了补偿。古典经济学一再谈论的以及李嘉图以科学的无情态度着重强调的那些令人不快的对立,对抗,这样一来就被冲淡了,变成了无忧无虑的和谐。凯里的分析还有些分析的样子,说明他一般说来是自己在进行思考。他谈到的一条规律,我们在关于竞争的学说中才能加以考察,到那时我们再来同他讨论。
  巴师夏以反论的方式表述一些陈词滥调,并加以精雕细刻,用形式逻辑来掩盖思想的极度贫乏。他的这套陈旧乏味的东西,现在马上就可以来了结它。[注:此处可以把笔记本Ⅲ中对比凯里和巴师夏的一些段落[58]插进来。]在1850年巴黎出版的《无息信贷。弗·巴师夏先生和蒲鲁东先生的辩论》一书中(顺便指出,蒲鲁东在这场辩论中扮演了非常可笑的角色,在这里他以夸夸其谈的傲慢态度掩盖他在辩证法上的无能),在巴师夏先生的第八封信中(顺便指出,在这里,这位高贵者用他的调和的辩证法,把由于简单分工而应归道路建设者以及道路利用者所得的赢利,直截了当地变成归“道路”本身即资本所得的赢利)有这样一段话:
  “随着资本(以及产品)的增长,归资本所得的绝对份额会增加,而它的相对份额会减少。随着资本(以及产品)的增长,劳动的相对份额和绝对份额都会增加……因为,资本虽然依次取得全部产品的1/2、1/3、1/4、和1/5,但它的绝对份额会增加,而劳动由于依次得到1/2、2/3、3/4、4/5,它在分配中就显然得到越来越大的份额,不仅在相对意义上,而且在绝对意义上说都是如此。”
  巴师夏引用下述材料作为例证:
  “全部产品
  资本的份额
  劳动的份额
  第一个时期
  第二个时期
  第三个时期
  第四个时期
  1000
  1800
  2800
  4000
  (1/2)或500
  (1/3)或600
  (1/4)或700
  (1/5)或800
  (1/2)或500
  (2/3)或1200
  (3/4)或2100
  (4/5)或3200。”
  (第130、131页)
  第288页上又重复同样的妙论,说什么在利润率下降而按较低价格出卖的产品量增加的情况下,总利润会增长。同时郑重其事地谈到“无限减少而永远不会达到零的规律,数学家们所熟知的规律”。(第288页)“这里可以看到〈真是江湖骗子!〉,由于被乘数不断增加,乘数就不断减少”。(同上)
  李嘉图已经预料到了他的巴师夏。他强调指出,尽管利润率下降,利润作为总额会随着资本的增长而增长,就是说,他预料到了巴师夏的全部智慧,同时他也没有忘记指出,这样的级数“只在一定时间内有效”。他的原话照抄如下:
  “虽然资本的利润率会因农业中资本的积累和工资的提高〈必须指出,李嘉图所说的工资提高,指的是维持劳动能力所必不可少的土地产品的生产费用的提高〉而降低,利润总额仍然会增加。例如,假定连续多次进行积累,每次为10万镑,而利润率从20%降到19%,18%,17%,那么,我们可以预计到,先后相继的资本所有者得到的利润总额会不断增加;资本为20万镑时的利润总额会大于资本为10万镑时的利润总额,资本为30万镑时的利润总额还会更大些,依此类推,因此,即使利润率不断下降,利润总额也会随着资本的每次增加而增加。但是这样的级数只在一定时间内有效。例如,20万镑的19%大于10万镑的20%,30万镑的18%又大于20万镑的19%;但是当资本积累到了很大的数额,而利润率又下降的时候,进一步的积累就会使利润额减少。例如,假定积累达到100万镑,利润为7%,利润总额就是7万镑。如果现在100万镑再加上10万镑资本,而利润降到6%,[Ⅶ—19]那么,虽然资本总额从100万镑增加到110万镑,资本所有者得到的将只是66000镑,或者说,少了4000镑。”(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1821年伦敦版第124、125页)
  这当然并不妨碍巴师夏先生去从事小学生式的演算,让一个不断增大的被乘数增大到这样的程度,以致乘数减少也能得出更大的乘积来,这就和生产规律并没有妨碍普莱斯博士提出他的复利计算法一样。既然利润率下降,它对工资来说也就下降,因此工资不论相对地说还是绝对地说都必定增长。这就是巴师夏的结论。(李嘉图看到了利润率随资本增加而下降的趋势;因为他把利润同剩余价值混淆起来了,他就必然要用工资的增长来说明利润的下降。但是,因为他同时又看到,实际上工资与其说增长,不如说减少,他就说增长的是工资的价值,即必要劳动量,而不是它的使用价值。因此,在他那里实际上增长的只是地租。而和谐的巴师夏却发现,随着资本的积累,工资不论相对地说还是绝对地说都会增长。)
  巴师夏把他本来应当证明的东西当作前提,即假定利润率的下降同工资率的增长是一回事,然后又用他看来十分喜欢的一道算术题来“说明”他的前提。如果说利润率的下降无非表示再生产总资本所需要的活劳动的比率下降,那么这就是另一回事了。巴师夏先生忽略了一个小小的情况,就是在他的前提中,尽管资本的利润率下降,资本本身,在生产开始前就已存在的资本却增加了。资本不占有剩余劳动,它的价值就不可能增长,这是巴师夏先生本人甚至也能想象得到的。产品的单纯增加并不使价值增加,法国历史上经常出现的对过度丰收的哀叹就可以向他证明这一点。于是,问题的关键就是要研究:利润率的下降,是否就意味着必要劳动对剩余劳动的比率增长了,或者不如说,利润率的下降,是否并不意味着所使用的活劳动对再生产出来的资本的总比率下降了。
  因此,巴师夏先生也就简单地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分配产品,而不是把产品分为原料、生产工具和劳动,并且没有问一问自己,用来交换这些不同部分的究竟是产品价值中的哪些相应部分。同原料和生产工具相交换的那部分产品,显然和工人无关。工人和资本以工资和利润的形式来分配的,无非是新加的活劳动本身。但是,特别叫巴师夏操心的是,究竟谁应该吃掉增加的产品。因为资本家吃掉的是相对小的一部分,那么工人不是必然吃掉相对大的一部分吗?特别是在法国,那里的总产量所提供的食物至多在巴师夏的想象中才是众多的,而正是在这个国家里,巴师夏先生可以确信,有大批寄生物体紧叮在资本身上,以这种或那种名义大量侵吞总产量,致使工人所得寥寥无几。况且,很明显,随着生产的大规模进行,尽管所使用的劳动对资本的比率降低,所使用的劳动总量却可能增加,因此,随着资本的增加,不断增加的工人人口所需要的产品量也会增加,这是不可阻止的。此外,在巴师夏的和谐的头脑中,所有母牛都是灰色的(见前面关于工资的段落[注:见本卷上册第202—203和284—285页。——编者注]),他把利息的减少和工资的增加混淆起来了,而利息的减少倒是意味着产业利润的增加,它同工人毫无关系,只涉及不同种类的资本家瓜分总利润的比例。
  [(2)]资本和收入。生产费用。[剩余价值和利润]
  再回到我们的本题上来。可见,资本的产物就是利润。资本同作为利润的自身发生关系时,也就同作为生产价值的源泉的自身发生关系,而利润率表示资本增殖自身价值的比例。但是,资本家并不单纯是资本。他要生活,并且因为他不是靠自己的劳动生活,所以他要靠利润,即靠他据为己有的他人劳动生活。资本就是这样表现为财富的源泉。资本把利润当作收入来对待,因为它把生产性当作自己的内在属性而包括在自身之中。它可以消费这个收入的一部分(表面看来,是消费全部收入,但这将被证明是错误的),而并不失为资本。资本吃掉这个果实以后,可以重新结出果实。它可以代表享用的财富,而并不失为财富一般形式的代表,这是从前简单流通中的货币不可能做到的。从前,货币必须实行禁欲,才能继续成为财富的一般形式;或者说,货币如果被用去购买现实的财富,被用于享受,它就不再成为财富的一般形式。
  可见,利润象工资一样,表现为分配的形式。但是,因为资本只有通过利润再转化为资本,再转化为追加资本,才能增长,所以利润也是资本的生产的形式;这和下面这种情况完全一样:从资本的观点看来,工资是单纯的生产关系,而从工人的观点看来,却是分配关系。
  这里表明,分配关系本身是由生产关系产生的,并且是从另一个角度代表生产关系本身的。其次还表明,生产同消费的关系是由生产本身造成的。所有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都有一种荒谬的观点,例如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也是这样,他认为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永恒的,而这种生产关系的分配形式则是历史的,这种荒谬观点表明,穆勒既不懂前者,也不懂后者。
  西斯蒙第谈到简单交换时正确地指出:
  “交换总是以两个价值为前提;每个价值可能有不同的命运;但是资本和收入的质并不跟着被交换的客体走,这种质附属于身为它(资本或收入)的所有者的人。”(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1827年巴黎第2版第1卷第90页)
  因此,不能用简单的交换关系来说明收入。在交换中得到的价值所具有的代表资本或收入的质,是由处于简单交换之外的关系决定的。因此,象和谐的自由贸易派所做的那样,把这些比较复杂的形式化为简单的交换关系,是荒谬的。如果从简单交换的观点出发,并且把积累看作单纯货币(交换价值)的积累,那么,资本的利润和收入是不可能存在的。
  “如果富人用积累的财富去购买奢侈品,——而他们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获得这种产品,——他们的基金很快就会花光……但是在这种社会制度下,财富获得了一种通过别人劳动而再生产出来的属性,财富,和劳动一样,并且通过劳动,每年提供果实,这种果实每年可以被消费掉,但不会使富人变穷。这种果实就是来源于资本的收入。”(同上,第81—82页)
  如果说这样一来利润表现为资本的结果,那么另一方面它又表现为形成资本的前提。这样,循环运动又重新确立起来,在这一运动中结果表现为前提。
  “这样,一部分收入转化为资本,转化为永久的、自行增殖的、不会再消失的价值;这种价值与创造这种价值的商品无关;它永远是一种形而上学的、非物质的东西,永远掌握在同一个农场主〈资本家〉手里,只不过是外表形式不同罢了。”(同上,第89页)
  [Ⅶ—20]既然资本表现为创造利润的东西,表现为不依赖于劳动的财富源泉,可以设想,资本的每一部分都会具有同样程度的生产性。如果说剩余价值在利润形式上是用资本的总价值来计量的,那么剩余价值也就表现为是由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按同样的程度创造出来的。因此,资本的流动部分(由原料和生活资料基金组成的部分)提供的利润,并不比构成固定资本的那个组成部分提供的多,并且利润是依照这些组成部分的量而与它们按同样的程度形成比例。
  因为资本的利润只有在为资本而支付的价格中,在为资本所创造的使用价值而支付的价格中才得到实现,所以利润取决于所得到的价格超过用来补偿支出的那一价格之上的余额。其次,因为这一实现过程只是发生在交换中,所以对于单个资本来说,利润不是必然要受资本的剩余价值的限制,即受资本所包含的剩余劳动的限制,而是同资本在交换中所得到的价格的余额有关系。资本在交换中得到的可能超过其等价物,那时利润就大于资本的剩余价值。但是这只有在另一个交换者得不到等价物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总剩余价值,以及总利润这一不过是以另一种方法来计算的剩余价值本身,通过这种活动决不会增加,也决不会减少;由此发生变化的并不是剩余价值本身,而只是剩余价值在各个不同资本之间的分配。但是这只有在考察许多资本时才能研究,还不属于这里研究的范围。
  对于利润来说,在生产开始前就已存在的资本价值表现为预付——生产费用,它们必须在产品中得到补偿。在扣除用来补偿生产费用的那部分价格以后,余额就构成利润。因为剩余劳动——利润和利息,两者都不过是剩余劳动的一部分——并不花费资本分文,因而不列入资本预付的价值之内,不列入资本在生产过程和产品价值增殖以前占有的价值之内。所以,包括在产品的生产费用之内的、构成剩余价值的源泉的、因而也构成利润的源泉的这种剩余劳动,不列入资本的生产费用之内。资本的生产费用只等于资本实际预付的价值,而不等于资本在生产中占有并在流通中实现的剩余价值。因此,从资本的观点看来,生产费用不是实际的生产费用,这正是由于剩余劳动不花费资本分文。产品价格超过生产费用价格而形成的余额,为资本提供利润。
  因此,对于资本来说,即使它的实际生产费用——就是说,它所推动的全部剩余劳动——没有实现,利润也可能存在。利润——超过资本所作的预付而形成的余额——可能小于剩余价值,即小于资本所换得的活劳动超过资本用来换取劳动能力的那一物化劳动而形成的余额。但是,由于利息从利润中分离出来,——这一点我们马上就要考察,——对于生产资本来说,一部分剩余价值甚至也表现为生产费用。
  由于把从资本的观点来考察的生产费用同物化在资本的产品中的、包括剩余劳动在内的劳动量混淆起来,就得出一种说法,认为
  “利润不包括在自然价格之内”,“把余额或者说利润,叫作支出的一部分,是荒谬的”。(托伦斯《论财富的生产》1821年伦敦版第51—52页)后来,这引起很大的混乱:人们要么说利润不是在交换中得到实现,而是从交换中产生(这种情况始终只是在相对的意义上,在交换者之一得不到自己的等价物的场合,才能发生),要么说资本具有一种能从无中生有的魔力。当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通过交换实现自己的价格的时候,产品价格看起来实际上取决于这样一个货币额,这个货币额代表着原料、机器、工资和无酬的剩余劳动中所包含的劳动总量的等价物。因此,在这里价格还只是表现为价值的形式变化,表现为用货币来表现的价值;而这一价格的量在资本的生产过程中是预先存在的。这样一来,资本就表现为价格的决定者,价格也就决定于资本所作的预付加上资本在产品中实现的剩余劳动。以下我们将会看到,价格怎样反过来表现为利润的决定者。如果说在这里总的实际生产费用表现为价格的决定者,那么在后面,价格将表现为生产费用的决定者。竞争在表面上把资本的内在规律全部颠倒过来,而把它们作为外在必然性强加给资本。它把这些规律歪曲了。
  再重说一遍:资本的利润不取决于资本的量;在资本量相等的情况下,它取决于资本的各个组成部分(不变部分和可变部分)的比例;其次,取决于劳动生产率(但是劳动生产率通过前一比例表现出来,因为同样一笔资本在生产率下降的情况下,不可能在同样的时间内用同样的活劳动量加工同样多的材料);取决于由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不同比例、由固定资本的不同的耐久程度等等所决定的周转时间(见前面[注:见本册第231—235页。——编者注])。在各个不同的产业部门中,数量相等的各个资本的利润不相等,即利润率不相等,这是竞争的平均化作用的条件和前提。
  资本通过交换获得即买进原料、工具、劳动,从这个角度来说,资本的各要素本身已经以价格的形式存在了;已经表现为价格了;已经在资本之前就存在了。因此,把资本产品的市场价格同资本各要素的价格加以比较,对资本来说就成为具有决定意义的事情。但是,这只有在论竞争那一章才能加以研究。
  可见,资本在一定周转时间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如果用在生产开始前就已存在的资本的总价值来计量,便获得利润的形式,而剩余价值刚直接用资本在同活劳动交换中赢得的剩余劳动时间来计量。利润无非是剩余价值的另一种形式,从资本的观点来说是更加发展的形式。剩余价值在这里已经被看作是在生产过程中用资本本身而不是用劳动换来的东西了。因此,资本就表现为资本,表现为预先存在的价值,这一价值通过自身过程的媒介作用而同作为被设定的,被生产出来的价值的自身发生关系,而由这个资本设定的价值就叫作利润。
  从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形式这一过程中直接得出的两个规律如下:
  (1)剩余价值表现为利润时所表示的比例,总是小于剩余价值在其直接的现实中实际占有的比例。因为这个比例不是用资本的一部分,即同活劳动相交换的那一部分来计量的(那是表现为剩余劳动同必要劳动之比的比例),而是用整个资本来计量的。不管资本a生产的剩余价值是多少,不管资本a中c和v即资本的不变部分和可变部分的比例是怎样的,剩余价值m用c+v来计量,必定小于它用自己的现实尺度v来计量。利润,或者说利润率——如果不把利润看作绝对额,而象大多数情况下那样看作比例(利润率是表现为比例的利润,资本是按照这个比例获得剩余价值的)——[Ⅶ—21],永远不会表示资本剥削劳动的实际比率,而总是表示小得多的比例,资本越大,利润率所表示的比例就越虚假。只有全部资本都仅仅转化为工资,全部资本都同活劳动相交换,就是说,它只有作为生活资料基金而存在,不仅不采取已经生产出来的原料的形式(在采掘工业中有这种情况),因而不仅原料等于零,而且生产资料,不管是工具形式上的还是已经发展了的固定资本形式上的生产资料,也等于零,只有这时,利润率才能表示实际的剩余价值率。这种情况在与资本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是不可能出现的。如果a=c+v,那么不管m的数目是m多少,都是m/(c+v)<m/v。
  (2)第二个重要规律是,随着资本已经越来越在物化劳动形式上占有活劳动,从而,随着劳动已经越来越资本化,并因而在生产过程中越来越多地以固定资本的形式发挥作用,或者说,随着劳动生产力越来越增长,利润率也就越来越下降。劳动生产力的增长意味着:(a)相对剩余价值或工人向资本提供的相对剩余劳动时间增长了;(b)再生产劳动能力的必要劳动时间缩短了;(c)同作为物化劳动和预先存在的价值参加生产过程的那部分资本相比,整个用来交换活劳动的那部分资本减少了。因此,利润率同相对剩余价值或相对剩余劳动的增长成反比,同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同在生产中作为[不变]资本来使用的资本的量成反比。换句话说,第二个规律就是,利润率具有随着资本的发展而下降的趋势,既随着资本的生产力的发展而下降,也随着资本已经表现为物化价值的规模的发展,随着劳动以及生产力的资本化的规模的发展而下降。
  除此以外还可能影响利润率,可能在较长或较短的时期内使利润率下降的其他原因,还不属于这里要考察的范围。如果从整体来考察生产过程,那么作为材料和固定资本发挥作用的资本不仅是物化劳动,而且必须由劳动重新再生产出来,并且是不断地再生产出来,这样看是完全正确的。因此,资本的存在,资本的存在所达到的规模,是以劳动人口的规模,以本身就是一切生产力的条件的大量人口为前提的。但是,不变资本的]这种再生产到处都以固定资本、原料和科学力量的作用为前提,而后者既包括科学力量本身,也包括为生产所占有的,并且已经在生产中实现的科学力量。这一点要到考察积累的时候才能更详细地加以发挥。
  其次,很明显,即使用来交换活劳动的那部分资本同整个资本相比减少了,所使用的活劳动的总量仍可能增加或者保持不变,只要资本按相同的比例或更大的比例增长。因此,随着必要劳动的减少,人口可能不断增加。如果资本a把1/2花费在c上,1/2花费在v上,而资本a′把3/4花费在c上,1/4花费在v上,那么资本a′在使用6/4c时就可以使用2/4v。但是,如果说资本原来等于3/4c+1/4v,那么现在就等于6/4c+2/4v,或者说,增长了4/4,即增加一倍。不过,这种情况要在考察积累理论和人口理论时才能更详细地研究。总之,我们首先不要让从这些规律中所得出的结果以及有关这些结果的各种考虑把自己弄糊涂了。
  可见,利润率不仅取决于剩余劳动同必要劳动的比例,或者说,物化劳动同活劳动相交换的比例,而且取决于所使用的活劳动同物化劳动的总的比例,取决于完全用来交换活劳动的那部分资本同作为物化劳动参加生产过程的那部分资本的比例。但是,剩余劳动同必要劳动相比越是增长,用来交换活劳动的那部分资本就按相同的比例越是减少。
  (因为工人必须把用来交换他的劳动能力的那部分资本再生产出来,正象他必须把资本的其他部分再生产出来一样,所以资本家在同劳动能力相交换时取得赢利的比例,就表现为是由剩余劳动对必要劳动的比例决定的。起初看来,必要劳动只是补偿了资本家的开支。但是,因为资本家除了劳动本身以外,没有预付任何东西,——这一点正如在考察再生产时所表明的,——所以,这个比例可以简单地表述为这样:剩余价值的比例就是剩余劳动对必要劳动的比例。)
  [(3)机器,机器的价值和机器对增加剩余劳动的意义。关于剩余价值的一般原理的概述]
  {关于固定资本——和作为固定资本非外来条件的耐久性——还必须指出:就生产工具本身是价值,是物化劳动而言,它作为生产力并没有带来什么好处。如果用100个工作日生产出来的一台机器,只能代替100个工作日,那它就丝毫也不能提高劳动生产力,丝毫也不能降低产品成本。机器越耐久,用这台机器来生产同量产品的次数就可以越多,或者说,流动资本更新的次数、它的再生产反复进行的次数就可以越多,而补偿机器磨损所需要的价值部分就可以越小;这就是说,产品的价格和它原来的生产费用就会降得越低。然而,在这里我们还不能来说明价格关系:把降低价格当作争夺市场的条件,这属于竞争问题。
  因此,必须作另一种说明:如果资本不费分文(即费用等于0)便能获得生产工具,那么结果会怎样呢?结果就会象流通费用等于0时一样。那就是说,维持劳动能力所必需的劳动会减少,因而,剩余劳动,即剩余价值会增加,而资本却不费分文。生产过程内部的劳动的分工和结合就是这样的提高生产力的办法,就是不费资本分文的机器。但是,这要以大规模的劳动,即以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发展为前提。
  另一种不费资本分文的生产力,是科学力量。(不言而喻,资本总要为僧侣、教师、学者纳一定的税,不管他们发挥出来的科学力量是大还是小。)但是,资本只有通过使用机器(部分也通过化学过程)才能占有这种科学力量。人口增长也是一种不费资本分文的生产力。
  总之,随着人口增长和社会的历史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切社会力量,都是不费资本分文的。但是,这些力量本身要具有一种由劳动创造的,即以物化劳动的形式存在的基质,从而本身是价值,它们才能在直接生产过程中被使用,就这点来说,资本只有通过等价物才能占有它们。
  好吧。如果使用固定资本比使用活劳动所花的费用还要多,[Ⅶ—22]也就是说,为生产或维持固定资本所需要的活劳动比固定资本所代替的活劳动还要多,那么,这样的固定资本就会是一个累赘。资本家不费分文而只须占有的这种力量,对资本来说具有最大的价值。如果机器价值=0,它对资本来说就最有价值,从这个简单命题中可以得出结论:降低机器的成本对资本来说就是赢利。资本的趋势一方面是增加固定资本的总价值,另一方面则是降低固定资本的每一部分的价值。
  当固定资本作为价值进入流通,它就不再作为使用价值在生产过程中起作用。固定资本的使用价值恰恰在于提高劳动生产力,减少必要劳动,增加相对剩余劳动,从而增加剩余价值。当固定资本进入流通,它的价值便只是得到补偿,而不是增加。相反,产品或流动资本,是剩余价值的承担者,而剩余价值只有在产品离开生产过程进入流通时才得以实现。
  如果机器永远存在,它本身不是由必须加以再生产的容易损坏的材料构成(且不谈发明更加完善的机器,这种机器使上述机器失去成为机器的性质),如果它是一架永动机,那么,它就最符合机器的概念。它的价值不需要补偿,因为它的价值会在不朽的物质中长久存在下去。由于固定资本只有在它自己的价值小于它所创造的价值的时候才会被使用,所以,即使它本身决不会作为价值加入流通,在流动资本上实现的剩余价值似乎仍然会很快地使预付得到补偿,因而,在资本家的固定资本的费用(就象他们所占有的剩余劳动的费用一样)等于零之后,固定资本似乎会起价值创造者的作用。固定资本似乎会继续作为劳动生产力发挥作用,同时会是第三种意义上的货币,即不变的,自为存在的价值。
  假定有资本1000镑。它的1/5是机器,剩余价值额等于50镑。就是说机器价值等于200镑。经过四次周转以后,机器便得到了支付。除了该资本会继续以机器的形式拥有200镑物化劳动以外,从第五次周转开始,这个资本就好象只花费一笔800镑的资本便赚到50镑,即不是赚到5%,而是赚到6+(1/4)%。
  一旦固定资本作为价值加入流通,它对于资本价值增殖过程的使用价值就消失了,或者说,固定资本只有在它的这种使用价值消失的时候才加入流通。因此,固定资本越耐久,它越不需要修理,即全部地或部分地加以再生产,它的流通时间越长,那么,它作为劳动生产力,作为资本,即作为创造活的剩余劳动的物化劳动所起的作用就越大。固定资本的耐久程度,等于它的价值的流通时间的长度或它的再生产所需要的时间的长度,这种耐久程度作为固定资本的价值要素是从固定资本的概念本身中产生的。(这种耐久程度本身,单从物质方面来考察,包含在生产资料概念中,这是无须说明的。)}
  剩余价值率简单地决定于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之比。利润率则不仅决定于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之比,而且决定于交换活劳动的那部分资本与加入生产的总资本之比。
  利润,我们这里还在考察的这样的利润,即资本的利润,但不是某一单个资本靠牺牲另一个资本所获得的利润,具体地说,是资本家阶级的利润,——这样的利润,决不能大于剩余价值总额。利润作为总额,就是剩余价值总额,但是这一价值总额是与资本总价值相比,而不是与价值会实际增长的那部分资本,即同活劳动相交换的那部分资本相比。直接形式上的利润无非是以对资本总价值的比例的形式出现的剩余价值总额。
  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形式,这种用资本来计算剩余价值的方法,尽管是以对剩余价值本性的错觉为依据的,或者不如说,尽管掩盖了剩余价值的本性,但从资本的观点来看,却是必要的。
  {很容易设想,机器本身似乎能创造价值,因为它起着劳动生产力的作用。不过,如果机器不需要任何[活]劳动,那它倒是能增加使用价值,然而,它所创造的交换价值决不能大于它本身的生产费用,大于它本身的价值,即物化在机器中的劳动。机器创造价值,不是因为它代替[活]劳动,而只是因为它是增加剩余劳动的手段,并且只有剩余劳动本身(一般地说,就是劳动)才是借助于机器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的尺度和实体。}
  如果我们考察单个工人的工作日,那么与剩余劳动相比,必要劳动的减少表现为:资本占有的工作日部分增大了。所使用的活劳动在这里保持不变。假定,由于生产力提高,比如由于使用机器,每周劳动6天的6个工人中有3个人成了多余的。如果这6个工人自己占有机器,他们每人就只要劳动半天。现在是3个工人每周每天继续劳动一整天。如果资本继续使用这6个工人,那么,他们每人就只须劳动半天,但不会有任何剩余劳动。假定必要劳动原先等于10小时,剩余劳动每天等于2小时,那么,6个工人的全部剩余劳动每天为2×6小时,即等于1个工作日,而每周就等于6天,或72小时,每人每周白白劳动一天。或者也可以说第6个工人白白劳动整整一周,这也是一样。5个工人代表必要劳动,如果他们可以减少到4人,而有1个工人象过去那样白白劳动,那么,相对剩余价值就会增加。它原先的比率是1:6,而现在是1:5。可见,原先增加剩余劳动小时数量的规律,现在采取了减少必要工人数量的形式。如果同一资本能够按照这个新的比率使用6个工人,那么剩余价值不仅会相对地增加,而且也会绝对地增加。剩余劳动时间会达到14+(2/5)小时。6个工人每人提供2+(2/5)小时,自然比5个工人每人提供2+(2/5)小时要多。
  如果考察绝对剩余价值,那么它决定于把工作日绝对延长到超过必要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是为单纯的使用价值、为生活资料而劳动的时间。剩余工作日是为交换价值、为财富而劳动的时间。剩余工作日是产业劳动的第一个要素。假定具备了劳动条件,即原料和劳动工具,或者其中之一,这要看劳动仅仅是采掘劳动还是造形劳动,是把使用价值单纯同土地分开,还是使它具有某种形式,——在这一前提下,自然界限就由同时并存的工作日或活劳动能力的数量即劳动人口来确定。在这个阶段上,资本的生产和以往的生产阶段之间的区别还只是形式上的区别。人身掠夺,奴隶制,奴隶买卖和奴隶的强迫劳动;[Ⅶ—23]这种劳动机器,生产剩余产品的机器的增加,在这里是直接通过暴力来实现的,而在资本那里则是以交换为媒介的。
  使用价值在这里和交换价值一样,是按照同一简单比例增长的,因此,这种剩余劳动形式既出现在主要地和优先地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奴隶制和农奴制等生产方式里,也出现在直接以交换价值为目的,只是间接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资本的生产方式里。这种使用价值可能纯系幻想,例如,埃及金字塔的建筑就是这样。总之,埃及、印度等国的人民群众被迫建造的豪华的宗教建筑都是这样。或者也可以用于直接有益的事情上,如象古代伊特刺斯坎人所做的那样。
  剩余价值的第二种形式是相对剩余价值,它表现为工人生产力的发展,就工作日来说,表现为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就人口来说,表现为必要劳动人口的减少(这是对立的形式),——在这种形式上,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产业性质和特殊的历史性质直接表现出来了。
  与第一种形式相适应的是,用暴力将大部分人口变成雇佣工人,通过纪律将他们的生活变成纯粹工人的生活。例如,从亨利七世以来的一百五十年间,在英国立法编年史上用血腥的文字记载着,为了把大批已变得无产的和自由的居民变成自由的雇佣工人,曾采用种种强制措施。解散家臣,没收教会地产,废除行会并没收其财产,通过变耕地为牧场的办法用暴力把居民从土地上赶走,圈围公有地,等等,这一切使劳动者变成单纯的劳动能力。但是,他们当然宁肯流浪,行乞等等,也不愿从事雇佣劳动,只有采取暴力才使他们不得不习惯于这种劳动。在建立大工业,开办用机器进行生产的工厂时,类似现象又重演了。参看欧文的著作[注:见本册第226—228页。——编者注]。
  只是在资本发展的一定阶段上,资本和劳动之间的交换实际上才成为形式上自由的交换。可以说,在英国只是在十八世纪末,随着学徒法[59]的废除,雇佣劳动才在形式上得到充分的实现。
  当然,资本的趋势是把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结合起,来;就是说,要使工作日延长到最大限度,并使同时并存的工作日达到最大数量,同时一方面又要使必要劳动时间,另一方面也要使必要工人人数减少到最小限度。这一矛盾的要求(它的展开表现在生产过剩和人口过剩等等不同的形式上),以某种过程的形式表现出来,在这个过程中各种矛盾的规定在时间上交替出现。这一要求的一个必然结果是,尽可能成倍地增加劳动的使用价值或生产部门,以致资本的生产会不断地和必然地一方面造成劳动生产力强度的提高,另一方面造成劳动部门的无限多样化,也就是说,会使生产具有包罗万象的形式和丰富多采的内容,使自然的所有各个方面都受生产的支配。
  [(4)]资本各组成部分的比例的变化
  在大规模的生产中,由于劳动的分工和结合,由于一定费用的节约即劳动过程的条件的节约(在共同劳动中,这些费用,例如取暖设备等等,厂房等等的费用会保持不变,或者减少),生产力自然会提高,这种提高不费资本分文;资本无偿地获得这种提高的劳动生产力。
  如果在各种不同的生产条件即原料、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生产中,以及在依赖[这些条件的生产部门]中,生产力都同时提高,那么,生产力的提高不会引起资本不同组成部分间的比例的任何变化。例如,如果在亚麻和织机的生产中以及在织的本身方面(由于分工)劳动生产力同时增长了,那么,一天中织出的数量就会增多,而原料等等的数量相应地也会增多。在采掘工业部门,例如,在采矿工业中,即使劳动生产率提高,也不需要增加原料数量,因为这里不需要加工原料。为了提高收获量,甚至不需要增加工具的数量,只须把工具集中起来,使过去由成百人单个地完成的劳动,现在由他们共同去完成就行了。但是,一切剩余劳动形式都需要人口的增长:第一种形式[绝对剩余劳动形式]需要劳动人口的增长,第二种形式[相对剩余劳动形式]需要一般人口的增长,因为这种形式要求发展科学等等。人口在这里是财富的基本源泉。
  但是,当我们最初考察资本的时候,原料和工具好象是从流通中来的,不是由资本本身生产的;的确,在现实中单个资本是从流通中获得自己的生产条件的,尽管这些条件又是由资本生产的,不过是由别的资本生产的。由此而来的,一方面是资本要全面占有生产的必然趋势;这种趋势就是,劳动材料和原料,以及工具,一律都由资本来生产,尽管是由别的资本来生产。这是资本的传布趋势。
  其次,很明显,如果资本从流通中获得的客观生产条件的价值保持不变,就是说,在同量使用价值中物化着同量劳动,那么,[在重新并入的活劳动的生产力提高时],耗费在活劳动上的资本部分可能减少,或者说,资本各组成部分的比例会发生变化。例如,假定资本为100,原料占2/5,工具占1/5,劳动占2/5,如果(由于分工)生产力提高一倍,同样的劳动用同样的工具可以加工多一倍的原料,那么,资本应当增加40;也就是说,执行职能的资本是140,其中原料为80,工具为20,劳动为40。
  现在劳动所占的比例是40:140(以前是40:100)。劳动所占的比例以前是4:10;现在只是4:14。
  或者,同一资本100中,现在[在生产力提高一倍之后]原料占3/5,工具占1/5,劳动占1/5。利润和过去一样等于20。但剩余劳动现在是100%,而过去是50%。现在60的原料和20的工具只需要20的劳动。80、20、100。
  资本80就给资本提供利润20。[注:在这里马克思假定,在生产力量提高一倍之后,原料只占40个价值单位,而不是象上面所假定的占60个价值单位。——编者注]如果资本在这个生产阶段上使用全部劳动,那么,资本就应当增加到160,即原料80,工具40和劳动40。这会提供剩余价值40。如果在原来的阶段上,资本100提供的剩余价值只有20,那么资本160提供的剩余价值只有32,也就是少了8,所以,要生产同样多的剩余价值40,资本就应当增长到200。
  必须区分下列情况:
  (1)增加劳动(劳动强度、劳动速度)并不需要增加对劳动材料或劳动工具的预付。例如,同样100个工人用同样价值的工具,捕获更多的鱼,或者把地种得更好,或者从矿山中开采更多的矿石,或者从煤矿中挖出更多的煤,或者由于更高的技巧,劳动的更好的结合和分工等等,用同量的金制造出更多的金箔,或者耗费的原料减少了,也就是说,用同量价值的原料取得更多的成果。因而,在这种场合,我们假定,他们的产品本身加入他们的消费,于是他们的必要劳动时间就会缩短;他们会在生活费用不变[Ⅶ—24]的情况下完成更多的劳动。换句话说,再生产劳动能力所需要的劳动部分减少了。与剩余劳动时间相比较,劳动时间中的必要部分减少了,而且尽管产品价值保持不变——100个工作日,但归资本所有的部分,即剩余价值增加了。如果全部剩余劳动原来等于全部劳动时间的1/10,即等于10个工作日,而现在已经是1/5,那么,剩余劳动时间就增加了10天。工人现在为自己劳动80天,为资本家劳动20天,而在前一场合,他们为自己劳动90天,只为资本家劳动10天。(这种按照工作日来计算的办法以及把劳动时间当作唯一的价值实体的现象,在依附农制关系存在的地方,是公开表现出来的,但在资本那里却被货币掩盖起来了。)现在,在新创造的价值中归资本所有的部分增大了。但是,按照我们的假定,不变资本的各个不同组成部分之间的比例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尽管资本家使用的剩余劳动增加了,因为他支付的工资减少了,但是他在原料和工具上使用的资本并没有增加。他用更小部分的物化劳动换来了同量的活劳动,或者说用同量的物化劳动换来了更多的活劳动。这种情况只有在采掘工业中才能发生;而在加工工业中,这只有当原料的使用更加节约时才可能发生;其次,这也可能发生在靠化学过程增加物质的地方,即发生在农业中;也可能发生在运输业中。
  (2)不仅一定的生产部门的生产率提高了,而且该部门的各种条件的生产率也同时提高了,这就是说,随着劳动强度的增加,即随着同一时间内劳动产品的增加,原料或工具必须增加,或者二者都必须增加(原料可以不费分文,例如,草编织业;不花钱的木材等等)。在这种场合,资本[各组成部分]的比例保持不变,就是说,尽管劳动生产率提高了,资本在原料和工具上支付的价值无须增加。
  (3)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要求增加投在原料和工具上的资本部分。如果同一数量的工人仅仅由于分工等等而提高了生产效率,那么工具会保持不变,只有原料必须增加,因为同一数量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内加工的原料增多了,并且按照我们的假定,生产率的提高只是由于工人的技巧提高了,只是由于劳动的分工和结合等等。在这种场合,与活劳动相交换的资本部分同保持不变的资本其他组成部分相比减少了(如果增加的只是绝对劳动时间,与活劳动相交换的资本部分会保持不变,如果增加的是相对劳动时间,这部分资本会减少),减少的数量不仅等于它自身下降的数量,而且等于相对劳动时间增加的数量。
  举例如下:
  原料
  工具
  劳动
  剩余价值
  工作日
  180
  411+(3/7)
  90
  90
  80
  70
  10
  20
  在第一种场合,90个工作日中有10个剩余工作日,剩余劳动为12+(1/2)%。在第二种场合,和第一种场合相比较,原料的比例是和剩余劳动的比例按同一比例增长的[180:411+(3/7)=1/8:2/7]。
  如果在一切场合剩余价值的增长都以人口的增长为前提,那么在这一场合它同样以积累为前提,或者说,以加入生产的资本的增大为前提。(归根到底,这也归结为从事原料生产的劳动人口的增加。)在第一种场合,整个用于[活]劳动的资本部分占总资本的1/4,它和资本的不变部分之比是1:3;在第二种场合,整个用于[活]劳动的资本部分占总资本的1/6弱,它和资本的不变部分之比还不到1:5。因此,尽管以劳动的分工和结合为基础的生产力的提高,是以所使用的劳动力的绝对增加为基础的,但这种提高是和劳动力与推动它的资本相比的相对减少必然结合在一起的。如果在第一种形式即绝对剩余劳动形式中,所使用的劳动量必然同所使用的资本按同一比例增加,那么在第二种场合,所使用的劳动量增加的比例要小一些,而且同生产力的增加成反比。
  如果在使用农业劳动上通过后一种方法使土地生产率提高一倍,同量劳动提供一夸特小麦,而不是半夸特小麦,那么必要劳动就会减少一半,资本就能用同量工资使用多一倍的工人。(在这里工资只用谷物来表示。)但是,资本家不需要更多的工人来耕种他的土地。因此他用原来工资的一半来使用同一劳动;他从前以货币形式花费的资本中就有一部分游离出来;所使用的劳动时间和所使用的资本相比仍然不变,但这个时间的剩余部分和必要部分相比却增加了。如果从前必要劳动和整个工作日之比为3/4工作日,或者9小时,现在则等于3/8工作日,或4+(1/2)小时。在第一种场合剩余价值是3小时,在第二种场合是7+(1/2)小时。
  过程的进展是这样的:已知劳动人口和工作日长度,即已知同时并存的工作日数并乘以工作日长度,那么,剩余劳动只有通过提高劳动生产力才能相对地增加,而劳动生产力提高的可能性已经包含在人口及其劳动技能的预先的增长中(这样也就为不劳动的、不直接劳动的人口创造出一定的自由时间,也就能够发展智力等等;精神上掌握自然)。已知生产力发展的一定水平,那就只有把更大部分居民变成工人和增加同时并存的工作日,剩余劳动才能绝对地增加。第一个过程是减少相对劳动人口,尽管劳动人口的绝对数保持不变;第二个过程是增加劳动人口。两种趋势都是资本的必然趋势。这两种矛盾的趋势的统一,从而活生生的矛盾,是随着机器的出现才出现的,而关于机器我们马上就要谈到。显然,第二种形式只允许非劳动人口与劳动人口相比占有很小的比例。第一种形式由于所需要的活劳动量比所使用的资本量增加得慢,所以允许非劳动人口与劳动人口相比占有较大的比例。
  在资本生成过程中,资本从流通中获得原料和工具即产品的条件,把它们当作已有前提来对待,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资本的各个不同组成部分,在进一步考察时它们的相互关系便消失了,因为一切要素看来同样都是由资本生产出来的,因为如果不是这样资本就会支配不了它的全部生产条件;但是,对单个资本来说,它的各个组成部分始终保持着同样的关系。因此,单个资本的一部分始终可以看成是不变价值,只有花费在劳动上的那一部分资本才是可变的。这些组成部分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但是,资本的趋势,正象在竞争中将会看到的那样,是要均衡地分配生产力。
  [Ⅶ—25]因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会使资本遇到原料和机器的数量没有增加的限制,所以工业发展的进程是这样的:生产越是成为工业原料(不管是劳动材料的原料,还是劳动工具的原料)的生产,劳动材料越是接近于单纯的原料,那就越是在这些部门中开始采用大规模的[雇佣]劳动和使用机器。例如,纺纱业先于织布业,织布业又先于印花业等等。而在作为劳动工具的主要原料的金属的生产中开始得最早。如果充当最低阶段的工业原料的真正原产品本身的数量不能迅速增加,那就要设法寻求数量可以更迅速增加的代用品(如用棉花代替亚麻、羊毛和丝)。在食物方面也有同样的情形,如用马铃薯代替谷物。在后一场合,生产率的提高是由于生产的是一种较差的,包含的造血物质较少的,因而其再生产的有机条件较便宜的食品。这后一个问题属于工资的考察范围。在讨论工资的最低限额时不要忘记朗福德[60]。
  现在谈谈相对剩余劳动的第三种情况,即使用机器时出现的剩余劳动。
  {在我们的叙述过程中已经说明:价值表现为一种抽象,这只有在货币已经确立的时候才是可能的;另一方面,这种货币流通导致资本,因此,只有在资本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充分发展,正如一般说来只有在资本的基础上流通才能掌握一切生产要素。因此,在分析过程中不仅会显示出象资本这样的属于一定历史时代的形式所具有的历史性质,而且还会显示出象价值这样的表现为纯粹的抽象的规定,显示出这些规定被抽象出来的那些历史基础,也就是它们只有在其中才能表现为这种抽象的那些历史基础;并且显示出例如象货币这样的或多或少属于一切时代的规定,这些规定所经历的历史变化。价值这个经济学概念在古代人那里没有出现过。价值只是在揭露欺诈行为等等时才在法律上区别于价格。价值概念完全属于现代经济学,因为它是资本本身的和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的最抽象的表现。价值概念泄露了资本的秘密。}
  以机器为基础的剩余劳动的特点是,减少所使用的必要劳动时间,其表现形式是使用较少的同时并存的工作,使用较少的工人。第二个要素是,生产力的提高本身应当由资本付出代价,而不是无偿取得的。使生产力的这种提高得以实现的手段本身就是物化的直接劳动时间,是价值,因此,为了占有它,资本必须用自己的一部分价值来同它交换。从竞争以及由竞争引伸出来的缩减生产费用的规律来说明机器的采用是很容易的。这里必须用资本对活劳动的关系来说明机器,而不考虑其他的资本。
  如果有一个资本家在棉纺业中使用100个工人,他每年为此花费2400镑。现在他用一部价值1200镑的机器来代替50个工人,如果这部机器也是在一年内就用坏了,第二年开头又必须换新的,那么,显然他没有得到什么利益,他也不能把自己的产品卖得便宜些。剩下的50个工人要完成从前100个工人所完成的工作。每一个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按照工人人数减少的比例而增加,因而[全部剩余时间]仍然不变。如果剩余劳动时间从前每天等于200劳动小时,即100个工作日中的每个工作日都包含2小时,那么现在剩余劳动时间还是等于200劳动小时,即50个工作日中的每一个工作日都包含4小时。对工人说来,剩余劳动时间增加了,但对资本说来,依然未变。因为它现在必须用50个工作日(必要时间和剩余时间加在一起)来交换机器。它用来交换机器的50个物化的工作日只给它提供一个等价物,而没有提供剩余时间,就好象它用50个物化工作日替换了50个活的工作日一样。但是,这种情况会由于剩下的50个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而得到补偿。如果撇开交换的形式来看,整个情形就好象是资本家让50个工人劳动,他们的全部工作日都是必要劳动,不过他又另雇50个工人,他们的工作日将弥补这一“损失”。
  但是,现在假定,机器只值960镑,即只值40个工作日,剩下的工人仍象过去那样每人生产4小时剩余劳动时间,即共计200小时,或者说16天零8小时(16+(2/3天);这样,资本家将节省240镑开支。但是,如果说他过去花费2400镑只赚到16天零8小时,那么,现在他花费960镑同样赚到200个劳动小时。200比2400=1:12;而200:2160=20:216=1:10+(4/5)。如果用工作日来表示,那么在第一种场合他从100个工作日中获得16天零8小时,而在第二种场合他从90个工作日中获得同样多的天数;在第一种场合从每日1200个劳动小时中获得200个劳动小时;在第二种场合从1080个劳动小时中获得同样多的劳动小时。200:1200=1:6;200:1080=1:5+(2/5)。在第一种场合,一个工人的剩余时间=1/6工作日=2小时。在第二种场合,一个工人的剩余时间等于2+(6/27)小时[即2+(2/9)小时]。此外还要加上一个情况:在使用机器时,必须从机器所引起的追加费用中扣除从前使用在工具上的那部分资本。
  注释:
  [56]指斯宾诺莎的话:“从永恒性的角度。”这句话不止一次地出现在他的《伦理学》中(第二部分,定理44,结论2;第五部分,定理22—36)。——第264页。
  [57]爱·吉·威克菲尔德《略论殖民艺术》1849年伦敦版第76页。——第273页。
  [58]马克思指的是自己的未完成的手稿《巴师夏和凯里》,该手稿写于1857年7月,载于本卷上册卷首。——第274页。
  [59]关于学徒法,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406页。——第292页。
  [60]马克思指的是本杰明·汤普逊(即朗福德伯爵)的著作《政治、经济、哲学论文集》第1卷(1796年伦敦版),其中提到了“制作各种各样的代用品的方法,用以代替工人日常的昂贵食品”(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659页)。——第299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
  
本文关键词: 马恩第三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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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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