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致格·叶·季诺维也夫(3月20日或21日)

213 致格·叶·季诺维也夫(3月20日或21日)

    致格·叶·季诺维也夫

  (3月20日或21日)  
  
  我这里曾有荷兰的“废除国债”[309]的译文。用“国”字代替“战争”一词是可以的,我认为两者的区别无关紧要。  
  
  怎么竟处罚“女守门人”?在债款总额中,她们占的份额微不足道,可以规定一下从国库中拨给她们养老金(如果她们当守门人时间长的话)。  
  
  倘若您仍然“怀疑”,那就别加,或者将这一号推迟两天再出。我认为,当作一种例外,荷兰的这一条是适于作为“和平纲领”来提出的(还可以说是)唯一有积极意义的要求,根据革命或群众斗争的需要来提出的要求(我不记得这点是否加进去了?)……想必是加了……  
  
  如果以后加,而在中央机关报有关这个主题的文章中反倒不去提它,那就尴尬了。还是推迟两天,通信商定为好。  
  
  维也纳《工人报》的事我来安排;关于梯什卡(《社会政治协会学报》上有没有他的文章?),我来查。  
  
  关于同亚历山大协商一致的问题(他已去挪威亚·柯·那里,因而目前要格外抓紧他)。  
  
  我绝不同意关于《共产党人》杂志的1+11。  
  
  您的理由是根本不合逻辑的。  
  
  “……仅仅是随机应变吗?……”如果这样,那有什么必要拿事业去冒险。  
  
  “我们错了,不该和婆娘沾边……”这还用说!但是错了的人首先要改。我错了,所以我就不改,——这是什么逻辑!!!  
  
  我不认为自己“错了”:在那个时候同盟曾经是有益的,我就订立了同盟。现在它成了有害的了,如果我还不抛开它,那我就错了。  
  
  我的实事求是的理由,您连提都不提。撰稿人之间(在三个问题上)无谓的争吵,向中央委员会告状,给编辑部写信,给《我们的言论报》写信(勃朗斯基,或许还有拉狄克等人),这一切=无谓的争吵,而不是工作。  
  
  为了什么?为了一个“名称”吗??实在可笑。  
  
  尼·伊·对提纲的答复已经收到。愚蠢至极,一句有头脑的话也没有。  
  
  应当通过亚历山大从原则上提出问题:第1—2期合刊出版后,他们提出了“分歧意见”。在有这样一些分歧意见的情况下,给他们平等权利(或地位)参加编辑部是不应该的。这样做是不许可的。要收集尼·伊·原先在同一个问题(关于民主)上的摇摆观点,并要求他们对全部分歧意见的论据作慎重考虑,反复斟酌,写给中央委员会(写成一本薄薄的小册子)。不供报刊发表,只给中央委员会看。我们将仔细审议并批驳这些论据。而现在还是出《〈社会民·主党人报〉文集》。  
  
  敬礼!  
  
  请回信。  
  
  从苏黎世发往伯尔尼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9卷第204—2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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