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卷 逻辑学。第2部、主观逻辑或概念论

第5卷 逻辑学。第2部、主观逻辑或概念论

  概念总论
  在写前两部分时,我没有前人的著作可借鉴,但在这里,相反地,倒有“僵化的材料”,应当使这些材料“成为流动的”……(第3页)[注:指《黑格尔全集》1834年柏林版第5卷的的页码。——编者注]
  “存在和本质因而是它的<=概念的>变易的环节。”(第5页)倒过来说:概念是人脑(物质的最高产物)的最高产物。
  “因此,考察存在和本质的客观逻辑,其实就是关于概念的发生的陈述。”(第6页)
  第9—10页:斯宾诺莎哲学这种实体哲学的重要意义(这种观点是很高的,然而是不完全的,不是最高的:总之,驳斥哲学体系并不是意味着抛弃它,而是继续发展它,不是用另一个、片面的对立物去代替它,而是把它包含在某种更高的东西之中)。在斯宾诺莎的体系中,没有自由的、独立的、有意识的主体(缺乏“自觉主体的自由和独立”),然而斯宾诺莎也认为思维是实体的一个属性(第10页末尾)。
  第13页末尾:顺便提到——据说有一个时期,在哲学中流行的是“一再说”想象力和记忆的“坏话”;而现在流行的则是贬低“概念”(=“思维中最高的东西”)的意义和吹捧“不可理解的东西”影射康德?。
  黑格尔进而对康德主义进行批评时,认为它的伟大功绩(第15页)就是提出了关于“统觉的先验统一”(意识的统一,概念是在这个统一中形成的)的思想,但是他斥责康德的片面性和主观主义:
  “……它<对象>……在思维中是怎样的,它起先在自在和自为中也就是那样的;它在直观或表象中是怎样的,那它就是现象……”(第16页)(黑格尔把康德的唯心主义从主观的提高到客观的和绝对的)……
  {从对客观实在的直观到认识……}
  康德承认概念的客观性(概念的对象是真理),可是他仍然把概念当作主观的东西。他把感觉和直观当作知性(Verstand)的前提。黑格尔关于这点说道:
  “现在,第一,至于以上所指的知性或概念同在它以前的各阶段的关系,则一切取决于是什么样的科学来对这些阶段的形式作出规定。在我们的科学中,即在纯逻辑中,这些阶段是存在和本质。在心理学中,知性的前提是感觉和直观,然后是一般表象。精神现象学,即关于意识的学说,是经过感性意识阶段,然后经过知觉阶段而上升到知性的。”(第17页)康德关于这—点说得很“不完全”。
  其次,——主要的是——
  “……在这里……应当把概念看作不是自觉的知性的活动,不是主观的知性,而是自在自为的概念,它构成既是自然的又是精神的阶段。生命或有机界是自然的这样一个阶段,概念就出现在这个阶段上。”(第18页)
  {客观唯心主义转变为唯物主义的“前夜”}
  往下是极有趣的一段(第19—27页),在这里,黑格尔正是从认识论上驳斥康德(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中指的大概就是这一段,他写道:对驳斥康德具有重要性的东西,凡是从唯心主义观点所能说的,黑格尔都已经说了[注:见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318页)。——编者注])——他揭露了康德的二重性、不彻底性,揭露了康德的那种可说是在经验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动摇,并且黑格尔完全是而且纯粹是从更彻底的唯心主义观点进行这种论证的。
  概念还不是最高的概念:更高的还有观念=概念和实在的统一。
  “‘这不过是概念而已’——人们通常这样说,他们不但把观念,并且也把空间和时间上可感触到的感性存在当作更优越的东西来和概念对立。这样,抽象的东西就被认为比具体的东西卑微,因为据说抽象的东西丢掉了如此多的这类材料。根据这种见解,抽象就获得了下述的意义:只是为了我们主观的用处,才从具体的东西中抽出这种或那种特性,并且对象有如此多的其他特质和特性被丢掉,其价值和尊严不会有任何损失,它们仍然是实在的东西,只不过是被放置在一边,但仍然保存其全部意义。按照这种观点,知性只是由于无能,才不能汲取这全部的丰富性而不得不满足于贫乏的抽象。但是,如果认为直观的现存材料和表象的多样性是同思维的东西以及概念相对立的实在东西,那么这是这样一种观点,屏弃这种观点不仅是探讨哲理的条件,甚至还是宗教的前提;因为如果把感性东西和个别东西的倏忽无常的表面现象还当作真理,那么如何能有宗教的需要和宗教的意义呢?……因此,抽象思维,不应当被看或是简单地把感性材料放置在一边,而这又无损于感性材料的实在性,抽象思维倒不如说是对于作为简单现象的实在性的扬弃,并把它归结为只在概念中显现的本质的东西。”(第19—21页)
  {康德贬低理性的力量更彻底的唯心主义者抓住了上帝!}
  实质上,黑格尔对康德的驳斥是完全正确的。思维从具体的东西上升到抽象的东西时,不是离开——如果它是正确的(注意)(而康德,象所有的哲学家一样,谈论正确的思维)——真理,而是接近真理。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等等,一句话,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自然。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途径。康德贬低知识,是为了给信仰开辟地盘;黑格尔推崇知识,硬说知识是关于上帝的知识。唯物主义者推崇关于物质、自然界的知识,把上帝和拥护上帝的哲学混蛋打发到阴沟里去。
  “这里所发生的主要误解是下述这个意见:在自然发展中或正在形成的个人的历史中,作为起点的自然原则或开端,似乎是真理的东西,也是概念中第一位的东西。”(第21页)(——人们从这点开始,这是正确的,可是真理不是在开端,而是在终点,更确切些说,是在继续中。真理不是最初的印象)……“但是哲学应当不去叙述什么东西在发生,而去认识在发生着的东西中什么是合乎真理的。”(第21页)
  康德的“心理学的唯心主义”:在康德看来,范畴“不过是从自我意识中产生出来的规定”(第22页)。康德从知性(Verstand)提高到理性(Vernunft),但他贬低思维的意义,否定它有“达到完全真理”的能力。
  “<在康德看来>如果把只应当作为判断准则的逻辑,当作形成客观见解的工具,那么这就是滥用逻辑。理性概念——本应指望理性概念中有更高的力量<唯心主义的词句!>和更深刻的<对!!>内容——不再包含范畴还具有的构成性的东西应该说:客观的东西;理性概念仅仅是观念;使用它们当然是完全可以的,但是这些理智的东西——全部真理本来应当在理智的东西中展现出来——不过只意味着假说,而把自在自为的真理附加于假说,那就是极端的任性和疯狂的大胆,因为在任何经验中也不可能遇到理智的东西。难道可以设想哲学只是因为理智的东西没有空间和时间的感性材料,就会去否定理智的东西的真理吗?”(第23页)
  在这里黑格尔实质上也是正确的:价值是没有感性材料的范畴,可是它比供求规律更具有真理性。
  不过黑格尔是个唯心主义者:由此而有“构成性的东西”之类的胡说。
  一方面,康德十分明显地承认思维的(“desDenkens”)“客观性”(“概念和事物的同一性”),——而另一方面
  “另一方面还是这样断言:我们终究不能认识自在和自为之物是什么样的,真理是认识的理性所达不到的;那个作为客体和概念的统一的真理仍然不过是现象,其理由又是:内容仅仅是直观的多样性。关于这点已经讲过:相反地,这种多样性,正是在概念中被扬弃,因为它属于同概念对立的直观,对象通过概念才回到自己的非偶然的本质性:本质性表现在现象中,因此,现象并非只是没有本质的东西,而是本质的表现。”(第24—25页)
  {黑格尔主张自在之物的可知性现象是本质的表现}
  “有一点……是值得惊讶的:康德哲学承认它未曾超出的思维对感性存在的关系只是简单现象的相对关系,虽然它承认并宣称二者的最高统一是在一般观念中,例如是在直观的知性观念中,可是它未曾超出这种相对关系,未曾超出关于概念和实在完全分离并始终分离的主张;因此,康德哲学承认它所宣称为有限认识的东西是真理,但又宣称,它认作真理并提出其明确概念的东西是某种过分的、不可容许的东西和想象的事物。”
  在逻辑学中,观念“成为自然的创造者”(第26页)。
  逻辑学是和具体科学(关于自然和精神的科学)相反的“形式科学”,可是它的对象是“纯粹真理……”(第27页)
  康德自己问什么是真理(《纯粹理性批判》第83页),自己又作了陈旧的答复(“认识与其对象的一致”),这样,他就自己打自己,因为“先验唯心主义的根本主张”是:
  ——“理性认识不能把握自在之物”(第27页)——
  ——显然,这都是些“不真的表象”(第28页)。
  黑格尔反对纯粹形式的逻辑观(说康德也有这种观点)——他说,根据普通的观点(真理是认识和客体的一致“übereinstim-mung”),对一致来说“两方面都是重要的”(第29页),黑格尔说:逻辑中形式的东西是“纯粹真理”,而且
  “……这种形式的东西因此必须在自身中具有比通常所认为的要丰富得多的规定和内容,并且对于具体的东西具有大得无比的力量……”(第29页)
  “……即使在逻辑形式中除了思维的形式职能以外,什么都看不到,在这种情况下也值得研究:它们自身在多大程度上符合于真理。不从事这种研究的逻辑,至多可以指望它有下述的价值:按照思维现象现有的样子对它们作自然历史的描述。”(第30—31页)(亚里士多德的不朽的功绩据说就在这里),但是“必须前进……”(第31页)
  总之,不仅是对思维形式的描述,不仅是对思维现象的自然历史的描述(这跟对形式的描述有什么区别呢
  ),而且是和真理的符合,也就是
  思想史的精华,或者说得简单些,思想史的结果和总结
  这里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不明确和不透彻。神秘主义。
  不是心理学,不是精神现象学,而是逻辑学=关于真理的问题。
  {按照这种理解,逻辑学是和认识论一致的。这就是极重要的问题。}
  参看《哲学全书》,第6卷第319页[注:指《黑格尔全集》1840年柏林版第6卷的页码。——编者注]:“但是事实上,它们<逻辑形式>反而作为概念的形式构成现实的活生生的精神……”
  {世界和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
  当概念发展为“合适的概念”,它就成为观念(第33页)[注:指《黑格尔全集》1834年柏林版第5卷的页码。——编者注]。“概念在其客观性中,是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物本身。”(第33页)
  =客观主义+神秘主义和对发展的背叛。
  第1篇  主观性
  “概念”的辩证运动——开始从纯粹“形式的”概念——到判断(Urteil),然后——到推理(schluβ),——最后达到从概念的主观性向概念的客观性的转化(第34—35页)[注:指《黑格尔全集》1834年柏林版第5卷的页码。——编者注]。
  概念的第一特性是普遍性(Allgemeinheit)。注意:概念来自本质,而本质来自存在。
  关于普遍、特殊(Besonderes)和个别(Einzelnes)的继续发挥,是极其抽象的和“费解的”。
  {在阅读时……这部著作的这些部分应当叫作:引起头痛的最好办法!}
  库诺·费舍把这些“费解的”议论阐述得极糟,他从《哲学全书》中抓住一些比较容易的东西——实例,并加上庸俗的见解(反对法国大革命。库诺·费舍[注:指库诺·费舍的《近代哲学史》。——编者注],1901年版第8卷第530页)等等,但是没有向读者指出如何找出理解黑格尔的抽象概念中那些难懂的过渡、微差、转化、变幻的钥匙。
  看起来,对黑格尔来说,这里主要的也是把过渡指出来。从一定观点看来,在一定条件下,普遍是个别,个别是普遍。不仅是(1)一切概念和判断的联系、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且是(2)一个东西向另一个东西的过渡,并且不仅是过渡,而且是(3)对立面的同一——这就是黑格尔的主要东西。然而这是穿过迷雾般的极端“费解的”叙述才“透露出来的”。从逻辑的一般概念和范畴的发展和运用的观点出发的思想史——这才是需要的东西!
  {难道这毕竟是对旧形式逻辑的让步?是的!并且还有一种让步——对神秘主义=唯心主义的让步这就是《逻辑学》的这一部分中的大量的“规定”和概念规定!
  在第125页上引证了一个“著名的”推理一“一切人都是要死的,该隐是人,所以他是要死的”——黑格尔机智地补充说:“只要听到这样的推理,立刻就会使你觉得无聊”——他说这是由“无用的形式”产生的,同时还作了深刻评语:
  “一切事物都是推理,即通过特殊性而与单一性相联系的某个一般的东西;可是,当然,事物并不是由三个命题构成的整体。”(第126页)
  {“一切事物都是推理……”注意}
  很好!最普通的逻辑的“式”(所有这些都在关于“推理的第一式”这一节中),是粗浅地描绘的——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事物最普通的关系。
  黑格尔对推理的分析(E.—B.—A.,即单一、特殊、普遍,B.—E.—A.,等等),令人想起马克思曾在第1章中模仿黑格尔[90]。
  
  关于康德
  顺便提起:
  “康德的理性的二律背反无非是:在一种情况下以概念的一个规定为根据,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却同样必然地以另一个规定为根据……”(第128—129页)
  {必须回过来研究黑格尔,以便逐步地剖析康德主义者之流的任何流行的逻辑和认识论。}
  {注意:要颠倒过来:马克思把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形式运用于政治经济学}

  {(抽象的)概念的形成及其运用,已经包含着关于世界客观联系的规律性的看法、见解、意识。把因果性从这个联系中分出来,是荒谬的。否定概念的客观性、否定个别和特殊之中的一般的客观性,是不可能的。黑格尔探讨客观世界的运动在概念的运动中的反映,所以他比康德及其他人深刻得多。这一个商品和另一个商品交换的个别行为,作为一种简单的价值形式来说,其中已经以尚未展开的形式包含着资本主义的一切主要矛盾,——即使是最简单的概括,即使是概念(判断、推理等等)的最初的和最简单的形成,已经意味着人在认识世界的日益深刻的客观联系。在这里必须探求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的含义,意义和作用。要注意这点。
  {注意关于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意义的问题}

    {关于批判现代康德主义、马赫主义等等的问题:
  要义二则
  1.普列汉诺夫对康德主义(以及一般不可知论)进行批判,从庸俗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多于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因为他只是肤浅地驳斥它们的议论,而不是纠正(象黑格尔纠正康德那样)这些议论,不是加深、概括、扩大它们,指出一切概念和任何概念的联系和过渡。  
  2.马克思主义者们(在20世纪初)对康德主义者和休谟主义者进行批判,按照费尔巴哈的方式(和按照毕希纳的方式)多于按照黑格尔的方式。}
  {注意:“……以归纳为基础的经验被认为是有效的,尽管公认知觉尚不完备;然而,只有在自在和自为的经验是真实的情况下,才可以假定:不会有任何与这种经验相反的例证。”(第154页)}
  {这一段是在《归纳推理》那一节中。以最简单的归纳方法获得的最简单的真理,总是不完全的,因为经验总是未完成的。由此可见:归纳和类比的联系——和推测(科学预见)的联系,一切知识的相对性以及认识每前进一步所包含的绝对内容。}
  {要义: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1章。因此,半个世纪以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理解马克思的!!}
  
  {要义。类比推理(关于类比的推理)向必然推理的过渡,——归纳推理向类比推理的过渡,——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向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的过渡,——关于联系和过渡联系也就是过渡的阐述,这就是黑格尔的任务。黑格尔的确证明了: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不是空洞的外壳,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确切些说,不是证明了,而是天才地猜测到了。}
  
  在《哲学全书》中,黑格尔指出:知性和理性的区分、这类和那类概念的区分,应当这样理解:
  “我们的活动正是或者只停留在概念的否定的和抽象的形式上,或者根据概念的真实本性把概念理解为既是肯定的又是具体的。例如:如果我们把自由看作必然性的抽象对立面,那么这只是知性的自由概念而已;而真实的和理性的自由概念,则在自身中包含着被扬弃了的必然性。”(第6卷第347—348页)[注:指《黑格尔全集》1840年柏林版第6卷的页码。——编者注]
  {抽象的概念和具体的概念自由和必然性}
  同上,第349页:亚里士多德如此完满地描述了逻辑形式,以致“本质上”是没有什么可以补充的。
  通常都把“推理的式”看作空洞的形式主义。“但是事实上它们<这些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种意义建立在下述的必然性之上,即:作为概念的规定的每一环节,本身都成为整体和起中介作用的根据。”(第6卷第352页)
  《哲学全书》(第6卷第353—354页):
  “推理的式的客观意义一般就在于:所有理性的东西都表现为三层推理,并且,推理中每一项的位置既可以在两端,也可以在起中介作用的中间。这正如哲学的三项即逻辑观念、自然界和精神一样。在这里自然界先是起联结作用的中项。自然界这个直接的总体,展开为两个极项——逻辑观念和精神。”+
  “自然界这个直接的总体,展开为逻辑观念和精神。”逻辑学是关于认识的学说。它是认识论。认识是人对自然界的反映。但是,这并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完整的反映,而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等的构成、形成过程,这些概念和规律等等(思维、科学=“逻辑观念”)有条件地近
  {注意:黑格尔“只是”把这个“逻辑观念”、规律性、普遍性神化了}似地把握永恒运动着和发展着的自然界的普遍规律性。在这里的确客观上是三项:(1)自然界;(2)人的认识=人脑(就是同一个自然界的最高产物);(3)自然界在人的认识中的反映形式,这种形式就是概念、规律、范畴等等。人不能完全地把握=反映=描绘整个自然界、它的“直接的总体”,人只能通过创立抽象、概念、规律、科学的世界图景等等永远地接近于这一点。
  +“但是,精神之所以是精神,只因为它以自然界为中介……”“正是精神在自然界中认识到逻辑观念,从而把自然界提高到它的本质……”“逻辑观念既是‘精神的,也是自然界的绝对实体,是普遍的东西、贯穿一切的东西’。”(第353—354页)
  关于类比的确切的评语:
  “理性的本能使人预感到,经验得出的这个或那个规定,是以一个对象的内在本性或类为自己的根据的,并且理性的本能进一步依据着这个规定。”(第357页)(第6卷第359页)
  以及第358页:空洞类比的无聊游戏引起了对自然哲学的理所当然的蔑视。
  {反对自己!}
  在普通逻辑[注:手稿上“逻辑”这个词是用一个箭头和下面引证黑格尔的话中的“在这里”联在一起的。——俄文版编者注]中,形式主义地把思维和客观性分隔开来:
  “在这里思维被认为是纯主观的和形式的活动,而客观的东西则和思维相反,被认为是固定的和自己存在的东西。但是这种二元论不是真理,并且,不问主观性和客观性的来源,就这样简单地接受这两个规定,这种做法是毫无意义的……”(第359—360页)其实,主观性仅仅是从存在和本质而来的一个发展阶段,——然后这个主观性“辩证地‘突破自己的界限’”并且“通过推理展开为客观性”(第360页)。
  极其深刻和聪明!逻辑规律是客观事物在人的主观意识中的反映。
  第6卷第360页:
  “实现了的概念”是客体。
  从主体、从概念到客体的这种过渡,似乎是“奇怪”的,但是应当把客体了解为不是单纯的存在,而是完备的、“具体的、自身完整的、独立的东西……”(第361页)
  “世界是观念的异在。”
  主观性(或概念)和客体——是同一的又是不同一的……(第362页)
  关于本体论论证法、关于上帝的胡说!
  “……把主观性和客观性当作一种固定的和抽象的对立,是错误的。二者完全是辩证的……”(第367页)

  第2篇  客观性
  (《逻辑学》)第5卷第178页[注:指《黑格尔全集》1834年柏林版第5卷的页码。——编者注]:
  客观性的双重意义:“……客观性也出现双重意义——既有与独立概念相对立的东西的意义,又有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东西的意义……”(第178页)
  {客观性}
  “……对真理的认识就在于:把客体作为不附加主观反思的客体来认识……”(第178页)
  {对客体的认识}
  往下——关于“机械性”的论述非常费解,并且几乎完全是胡说八道。
  再往下,关于化学性,关于“判断”的阶段等等也是如此。
  以《规律》为标题的那一节(第198—199页),并没有提供在这样一个有意思的问题上我们可以指望从黑格尔那里得到的东西。奇怪,为什么把“规律”列入“机械性”?
  在这里,规律这个概念接近于下列的一些概念:“秩序”(Ordnung),同类性(Gleich-f?rmigkeit),必然性,客观总体性的“灵魂”,“自己运动的原则”。
  {这个接近是非常重要的}
  所有这些都是从下面这个观点出发的:机械性是精神、概念等等的异在,是灵魂、个体性……的异在。看来,这是空洞类比的游戏!
  记下来,在第210页上见到“自然必然性”这个概念——“机械性和化学性,二者因而都为自然必然性所包括……”因为在这里我们看到“它<概念>沉没于外在性”,(同上)。
  {“自然界=概念沉没于外在性”}
  “已经讲过:目的性和机械性的对立,首先是自由和必然性的更普遍的对立。康德在理性的二律背反之下列举了这种形式的对立,并且是作为先验观念的第三种冲突列举的。”(第213页)黑格尔在简短地重述康德关于正题和反题的论据时,指出这些论据的空洞,并且注意到从康德的议论中得出的是什么:
  {自由和必然性}
  “康德对这个二律背反的解决,和他对其他二律背反的一般解决是一样的,这就是:理性既不能证明这个命题,又不能证明那个命题,因为遵循纯粹经验的自然规律,我们就不能有关于事物的可能性的任何先验的规定的原则;因此,进一步,两个命题应当被认为不是客观的命题,而是主观的准则;从一方面来说,我应当经常只按照单纯的自然机械性的原则来思索自然界的一切事件,但是,这并不妨碍在适当时机按照另一准则即终极原因的原则来探究某些自然形式;——似乎这两个只应供人类理性需要的准则,并不象上述命题那样相互对立。——正如上面所说,持整个这样的观点,就不会去探究哲学兴趣所唯一要求的东西,即两个原则中哪一个本身具有真理;从这种观点来看,究竟应当把这些原则当作客观的即这里所指的外部存在着的自然规定,还是当作主观认识的简单准则,这是没有任何区别的;——这个认识倒不如说是主观的,即偶然的,在适当的时机,它时而采取这个准则,时而采取那个准则,按照它认为哪一个准则适合于现有的客体而定,根本不问这些规定本身的真理何在,它们是客体的规定或是认识的规定。”(第215—216页)
  {黑格尔驳斥康德(关于自由和必然性的看法)}
  黑格尔:
  “对机械性和化学性来说,目的是第三者;它是它们的真理。当目的自身还处在客观性或总体概念的直接性范围内时,它还受到外在性本身的影响,并且同那和它相关的客观世界对立着。从这方面来看,在目的关系这种外在关系中,仍然表现着机械的因果性,后者一般也应包括化学性,但机械的因果性是作为从属于这个关系的因果性,作为本身被扬弃了的因果性而表现出来的。”(第216—217页)
  “……由此就显现出客观过程的上述两个形式的从属性质;在这两个形式中表现为无限进展的他物,起初是被设定为外在于它们的概念,这概念就是目的;不仅概念是它们的实体,而且外在性对于它们也是本质的、构成它们的规定性的环节。因此,机械的或化学的技术,按其性质,是外在地被规定的,所以把自身奉献于目的关系,而现在就应当更详细地考察这种关系。”(第217页)
  唯物主义辩证法:
  区分为机械规律和化学规律的外部世界、自然界的规律(这是非常重要的),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的基础。
  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面向客观世界,以它为转移,以它来规定自己的活动。
  从这方面来看,从人的实践的(有目的的)活动方面来看,世界(自然界)的机械的(和化学的)因果性,似乎是外在的什么东西,似乎是次要的,似乎是隐蔽的。
  客观过程的两个形式:自然界(机械的和化学的)和人的有目的的活动。这两个形式的相互关系。人的目的对于自然界最初似乎是不相干的(“另外的”)。人的意识、科学(“概念”)反映自然界的本质、实体,但同时这个意识对于自然界是外在的(不是一下子,不是简单地和自然界符合)。
  机械的和化学的技术之所以服务于人的目的,是因为它的性质(实质)就在于:它为外部的条件(自然规律)所规定。
  ((技术和客观世界。技术和目的))
  “……它<目的>面前有一个客观的机械的和化学的世界,它的活动和这个世界有关,即和现存的东西有关……”(第219—220页)“它之所以还具有某个真正外在于世界的存在,就是因为上述的客观性和它对立着……”(第220页)
  事实上,人的目的是客观世界所产生的,是以它为前提的,——认定它是现存的、实有的。但是人以为他的目的是在世界之外得来的,是不以世界为转移的(“自由”)。
  ((注意:这一切都在《主观目的》这一节中,注意。))(第217—221页)
  “目的通过手段和客观性相结合,并且在客观性中和自身相结合。”(第221页:《手段》这一节)
  “目的既然是有限的,它就还具有一个有限的内容;这样一来它就不是一个绝对的东西或一个完全自在自为的合理的东西。可是手段是推理的外在的中项,而推理是目的的实现;因此合理性在手段中显现出自身之为合理性,它在这个外在的他物中,并且正是通过这个外在性而保存自己。因此,手段是比外在合目的性的有限目的更高的东西;——犁比由犁所造成的、作为目的的、直接的享受更尊贵些。工具保存下来,而直接的享受却是暂时的、并且会被遗忘的。人因自己的工具而具有支配外部自然界的力量,然而就自己的目的来说,他却服从自然界。”(第226页)
  {黑格尔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胚芽黑格尔和历史唯物主义}
  Vorbericht,即书的序言,所注日期:1816年7月21日于纽伦堡。
  这是在《实现了的目的》这一节中
  历史唯物主义,是在黑格尔那里处于萌芽状态的天才思想——种子——的一种应用和发展。
  “目的性的过程是明显地作为概念而存在着的概念<原文如此!>向客观性的转移……”(第227页)
  黑格尔力求——有时甚至极力和竭尽全力——把人的有目的的活动纳入逻辑的范畴,说这种活动是“推理”(schlu?),说主体(人)在“推理”的逻辑的“式”中起着某一“项”的作用等等,——
  这不只是牵强附会,不只是游戏。这里有非常深刻的、纯粹唯物主义的内容。要倒过来说:人的实践活动必须亿万次地使人的意识去重复不同的逻辑的式,以便这些式能够获得公理的意义。这点应注意。
  {逻辑的范畴和人的实践}
  “目的的运动现在达到了这样一点:外在性的环节不仅被设定在概念中,概念不仅是应有和追求,而且作为具体的总体性是和直接的客观性同一的。”(第235页)在《实现了的目的》这一节末尾,在第2篇《客观性》末尾(第3章:《目的性》),向第3篇《观念》过渡。
  精彩:黑格尔通过人的实践的、合目的性的活动,接近于作为概念和客体相一致的“观念”,接近于作为真理的观念。紧紧接近于下述这点:人以自己的实践证明自己的观念、概念、知识、科学的客观正确性。
  {从主观概念和主观目的到客观真理}
  第3篇  观念
  第3篇《观念》的开端。
  “观念是适合的概念、客观真理的东西或真理的东西本身。”(第236页)
  总之,《逻辑学》第2部(《主观逻辑》)第3篇(《观念》)的导言(第5卷第236—243页)以及《哲学全书》中相应的各节(第213—215节)几乎就是关于辩证法的最好的阐述。也就在这里,可以说是极其天才地指明了逻辑和认识论的一致。
  “观念”这一用语在单纯表象的意义上被使用着。康德。
  “康德要求使观念这一用语恢复其理性概念的意义。——在康德看来,理性概念是无条件的东西的概念,而对于现象来说它是超验的,就是说,它不可能作出与它相适合的经验应用。理性概念是用来理解的,知性概念是用来知晓知觉的。——然而实际上,如果知性概念真正是概念,那么它们就是概念,——理解是通过它们来实现的……”(第236页)
  {黑格尔反对康德反对那意味着真理(客观的)和经验分离的超验的东西}
  再看下面关于康德的论述
  把观念当作某种“非现实的东西”;譬如说:“这不过是观念而已”,那也是错误的。
  “如果思想仅仅是主观的和偶然的东西,那么它们当然没有任何更多的价值,但是,它们并不由此而逊于暂时的和偶然的现实,这些现实除了偶然性的和现象的价值以外,也没有其他更多的价值。反过来说,如果认为观念之所以没有真理的价值,是因为对于现象它是超验的,是因为在感性世界中不能提供任何和它一致的对象,那么这是奇怪的误解,在这里之所以否定观念的客观意义,是由于观念正好缺乏那种构成现象即构成客观世界的非真实存在的东西。”(第237—238页)
  对于实践观念,康德自己也承认引用经验来反对观念是庸俗的;他把观念推崇为必须努力使现实与之相接近的至高无上的东西。黑格尔继续写道:
  “但是,由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果,即观念是概念和客观性的统一,是真理,所以不应当把观念只看作目标,即应当与之接近、然而其自身永远是一种彼岸性的目标;而应当这样看:一切现实的东西之所以存在,仅仅是因为它们自身包含着并且表现着观念。对象、客观的和主观的世界,不仅应当完全和观念一致,并且它们本身就是概念和实在的一致;和概念不符合的实在,是单纯的现象,是主观的、偶然的、随意的东西,而不是真理。”(第238页)
  {黑格尔反对康德的“彼岸性”概念和事物的一致不是主观的}
  “它<观念>第一,是简单的真理,是概念和作为一般的东西的客观性的同一……(第242页)
  “……第二,它是简单概念的自为地存在着的主观性跟与之有区别的客观性的关系;实质上主观性是扬弃这个区分的冲动……
  “……作为这个关系的观念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它把自己分化为个体性及其无机界,又使无机界重新受主体支配,并回到最初的简单的普遍性。观念与它自身的同一跟过程是同一回事;思想既然使现实摆脱无目的的变化的外观并使之澄清为观念,就不应当设想这个现实的真理是僵死的静止,是灰暗的、没有冲动和运动的简单形象,是一个精灵、一个数目或一个抽象的思想;由于概念在观念中所获得的自由,观念在自身中也就具有最尖锐的矛盾;观念的静止就在于稳固和确定,它因此永远产生着这种矛盾,永远克服着这种矛盾,并且在矛盾中达到和自身的一致……”
  观念(应读作:人的认识)是概念和客观性(“一般的东西”)的符合(一致)。这是第一。
  第二,观念是自为地存在着的(=似乎是独立的)主观性(=人)对有区别(与观念有区别)的客观性的关系……
  主观性是消灭这种区分(观念和客体的区分)的冲动。
  认识是(理智)为了使无机界受主体支配以及为了概括(在无机界的现象中认识一般)而沉入无机界中的过程……
  思想和客体的一致是一个过程:思想(=人)不应当设想真理是僵死的静止,是暗淡的(灰暗的)、没有冲动、没有运动的简单的图画(形象),就象精灵、数目或抽象的思想那样。
  观念也包含着极强烈的矛盾,静止(对于人的思维来说)就在于稳固和确定,人因此永远产生着(思想和客体的这种矛盾)和永远克服着这种矛盾……
  认识是思维对客体的永远的、无止境的接近。自然界在人的思想中的反映,要理解为不是“僵死的”,不是“抽象的”,不是没有运动的,不是没有矛盾的,而是处在运动的永恒过程中,处在矛盾的发生和解决的永恒过程中。
  “观念是……作为认识和意志的真和善的观念……这个有限认识和(注意)行动(注意)的过程使最初是抽象的普遍性成为总体性,因而它就成为完备的客观性。”(第243页)
  观念是人的认识和追求(欲望)……(暂时的、有限的、局限的)认识和行动的过程使抽象的概念成为完备的客观性。
  《哲学全书》(第6卷)[注:指《黑格尔全集》1840年柏林版第6卷。——编者注]中有同样的话。
  《哲学全书》第213节(第385页):
  “……观念是真理,因为真理就是客观性跟概念相符合……但是,一切现实的东西,只要它们是真的,就是观念……单个的存在只不过是观念的某一方面,因此,观念还需要其他的现实,这些现实同样地表现为独立自在的;只是在它们的总和中以及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概念才会实现。单独存在的东西,是不符合自己的概念的;它的定在的这种局限性构成它的有限性并且导向它的毁灭……”
  单个的存在(对象、现象等等)(仅仅)是观念(真理)的一个方面。真理还需要现实的其他方面,这些方面也只是表现为独立的和单个的(独立自在的)。真理只是在它们的总和(zusammen)中以及在它们的关系(Beziehung)中才会实现。
  真理就是由现象、现实的一切方面的总和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构成的。概念的关系(=过渡=矛盾)=逻辑的主要内容,并且这些概念(及其关系、过渡、矛盾)是作为客观世界的反映而被表现出来的。事物的辩证法创造观念的辩证法,而不是相反。
  {黑格尔在概念的辩证法中天才地猜测到了事物(现象、世界、自然界)的辩证法#}
  #应当更通俗地表达这一要义,不用辩证法这个字眼,大致可以这样说:黑格尔在一切概念的更换、相互依赖中,在它们的对立面的同一中,在一个概念向另一个概念的过渡中,在概念的永恒的更换、运动中,天才地猜测到的正是事物、自然界的这样的关系。
  {正是猜测到了,仅此而已。}
  概念的相互依赖一切概念的毫无例外的相互依赖一个概念向另一个概念的过渡一切概念的毫无例外的过渡。概念之间对立的相对性……概念之间对立面的同一。
  {辩证法是什么?}
  {=注意每一个概念都处在和其余一切概念的一定关系中、一定联系中}
  “人们最初把真理理解为:我知道某物如何存在着。然而这只是对意识而言的真理,或者是形式的真理,——只是正确而已(第213节,第386页)。按照更深的意义来说,真理就在于客观性和概念的同一……”
  “坏人是不真实的人,即行为不符合于自己概念或自己使命的人。然而,完全缺乏概念和实在的同一性,就不可能存在任何东西。甚至坏的和不真实的东西之所以存在,也只是因为它的实在性还多少以某种方式符合于它的概念……”
  “……凡是配称为哲学的学说,总是以关于什么东西的绝对统一的意识为其基础,而知性对这个东西则只是在其分离的状况下才予以承认……”
  “前面所考察的存在和本质的各阶段,以及概念和客观性的各阶段,就它们的这种差别而言,不是固定的和以自身为基础的东西,而是证明其自身为辩证的,并且它们的真理只在于:它们是观念的各个环节。”(第387—388页)
  {存在和本质的差别,概念和客观性的差别,是相对的}
  第6卷第388页
  人对自然界的认识(=“观念”)的各环节,就是逻辑的范畴。
  第6卷第388页(第214节):
  “观念可以被理解为理性(这是理性的真正的哲学意义),还可以被理解为主体-客体,观念和实在的统一、有限和无限的统一、灵魂和肉体的统一,自身具有自己的现实性的可能性,或其本性只能当作存在着的本性去理解的东西等等,因为知性的一切关系都包含在观念中,然而是通过它们的无限复归和自身同一而包含在观念中的。
  {(观念)真理是全面的}
  知性能够不费力地指出:一切关于观念所说的话都是自相矛盾的。但是,对于知性的一切论点也可以予以同样的回击,或确切些说,在观念中知性已经遭到了这样的回击;——这项工作是理性的工作,当然它不象知性的工作那样容易。——如果知性指出:观念本身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例如主观的东西只是主观的,而客观的东西则是和它对立的;存在是和概念完全不同的东西,因而不能从概念中推出存在;有限的东西也只是有限的,并且正是无限的东西的对立面,因而它和无限的东西是不能同一的;关于其他一切规定也是这样,——那么,逻辑倒是指出相反的情况,这就是:仅仅是主观的主观东西,仅仅是有限的有限东西,仅仅应当是无限的无限东西等等,都是不具有真理性的,都是自相矛盾的,并且向自己的对立面过渡;因此,这个过渡和统一——两个极端作为被扬弃的东西,作为某种外观或环节包含在这个统一中——便显示出自己是这些极端的真理。”(第388页)
  “知性面对观念时,就陷入双重误会:第一,对观念的两极(无论怎样表达都行,只要它们是在统一之中),知性仍按照它们不是处于具体的统一之中而是观念之外的抽象这样的意思和规定来理解。即使它们的关系已经被明确设定,它<知性>仍然误解这种关系;例如知性甚至忽视判断中的系词的性质,系词对单一的东西即主词加以说明:单一的东西又同样地不是单一的东西,而是普遍的东西。第二,知性认为它的反思——按照这种反思,自身同一的观念包含着对它自身的否定,即包含着矛盾——是外在的反思,而不在观念之中。但事实上,这并不是知性特有的智慧,而观念本身就是辩证法,这个辩证法永远在分离和区别同一和差别、主观和客观、有限和无限、灵魂和肉体,只是因为如此,辩证法才是永恒的创造、永恒的生命和永恒的精神……”(第389页)
  {注意个别=普遍注意抽象和对立面的“具体统一”。绝妙的例子:最简单而又最清楚的例子,概念辩证法以及它的唯物主义根源辩证法不在人的知性中,而在“观念”中,即在客观的现实中“永恒的生命”=辩证法}
  第6卷第215节,第390页:
  “观念实质上是一个过程,因为观念的同一之所以是概念的绝对的和自由的同一,只是由于它的同一是绝对的否定性,并因而是辩证的。”
  {观念是……一个过程}
  因此,思维和存在,有限和无限等等的“统一”这个说法是谬误的,因为它表达的是“静止不变的同一”。说有限简单地中和着(“neutrali-siert”)无限并且反之亦然,这是不对的。事实上我们所看到的是一个过程。
  {注意这点}
  倘若计算一下……地球上每秒钟死亡十人以上和出生更多的人。“运动”和“瞬间”:抓住它。在每一既定的瞬间……抓住这一瞬间。在简单的机械运动中也是如此(反对切尔诺夫[91])。
  “观念作为过程,在自己的发展中经历三个阶段。观念的第一个形式是生命……第二个形式……是作为认识的观念,这个认识又以理论观念和实践观念的双重形态出现。认识过程的结果是恢复因差别而丰富起来的统一,这便提供了第三个形式,即绝对观念……”(第391页)
  观念是“真理”(第385页,第213节)。观念,即真理,作为过程——因为真理是过程——在自己的发展(Entwicklung)中经历三个阶段:(1)生命;(2)认识过程,其中包括人的实践和技术(见上面[92]),——(3)绝对观念(即完全真理)的阶段。
  生命产生脑。自然界反映在人脑中。人在自己的实践中、在技术中检验这些反映的正确性并运用它们,从而也就达到客观真理。
  {真理是过程。人从主观的观念,经过“实践”(和技术),走向客观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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