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2)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2)

[爱党爱国爱集体]:请谈谈党内民主和党外民主建设的联系?

【徐鸿武】:现在网友提出来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党内民主建设或党外民主建设的关系。我们十六大文件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提法,就是说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它对于党外民主建设起着示范和带动的作用,这个意思已经很明确了。我现在侧重于党内民主建设究竟哪些内容会带动党外民主的建设,我想给大家做一些说明。

我们这次四中全会的决定,它对党内民主建设做了很多具体的规定。我做一些简单介绍,这个决定提出了若干项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具体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从内容上看我把这些内容概括成十项。第一项是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现在已经正式出台,开始施行。就是说党内民主建设从保证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做起。民主权利按照党章规定,大体上是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保证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罢免权,这是一个基本的民主权利;第二方面是党员对党内重大决策的参与权,党员参与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第三项权利是对于党内特别是涉及到个人的申诉权,答辩权等等,就是维护党员的法律规定的权利。这三方面的内容在我们现在已经出台的《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有很详细的说明,这个保障条例的制定我是参与了的,中纪委讨论的时候我作为专家参加过讨论。

第二条是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第三条是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心话、讲心里话;

第四条是建立与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制度;

第五条是建立党的代表大会提案制度;

第六条是建立代表提案的处理与回复制度;

第七条加强党代表与选举单位党员联系;

第八条是党代表可以列席全委会;

第九条是扩大市、县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第十条是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直接选举范围。

这十条我们从政治学理论上讲,这里解决了党内权力的来源问题,党内的权力是从哪儿来呢?党内的权力不是由外边的人赐予的,而是由广大党员所授予的。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那就是我们党内的权力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了。第二个问题涉及到党内权力结构的正位问题。我们权力的授权方向应该是最大权力是全体党员,其次是党代会,再次是委员会,再其次是常委会,再其次是书记处,这几个层次权力最大的是广大党员和党代会,再其次就是常委会,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往往相反,出现了党内权力倒置的现象,也就是书记处比常委会的权力大,常委会比全委会的权力大,全委会比代表大会的权力大。这个现象应该说是一种封建专制主义权力高度集中的表现。

责任编辑:潘攀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