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提高干部素质的一系列的规定就是保证了干部由人民群众所决定,受人民群众所监督,也保证了在一定的时期内的任职、辞职或更换。这些制度的建立或完善对于我们党的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都是有重大作用的。
[东风51]:为人民服务的着眼点是“为民”,加强执政能力的着眼点是“执政”,有区别吗?
【徐鸿武】:我认为从理论上回答就是执政是手段,为民是目的,这是测定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首要的标志。我们党从历史传统来看就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这次全会的决定又提出“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家都知道“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和宣传已经好几年了,胡锦涛总书记曾经将其思想核心概括为八个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次胡锦涛在报告中和这次决定当中又把这一思想加以发挥。决定当中指出:“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两个务必’,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然,在实际执行当中情况是很复杂的,应该说相当多的领导干部是体现了这一根本思想的。但是,也有不少的领导干部违背了这一指导思想。比如最近几年的“政绩工程”。有的领导干部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搞花架子、形式主义;有的盲目攀比,追求高指标,铺摊子、上项目,留一大堆胡子工程,有的“新官上任三把火,一个艄公一条河”,热心标新立异,贪大求奢,好高骛远;有的独揽人事大权和财政大权,买官卖官,收受贿赂,聚敛个人财富。这些问题在一定地区、一定部门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所以中央提出要树立求真务实的政绩观,要和这些浮夸的、讨好上级领导的、劳民伤财的社会“政绩工程”进行坚决的斗争,严重者要给予严厉的惩处。在这些方面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给我们作出了榜样。比如,近一、二年以来,我们经历的抗击非典、严厉纠正“圈地运动”、制止强行征订报刊、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制止野蛮拆迁、由孙志刚被打死的事件改变了一项制度、下决心解决三农问题、取消夏季中央北戴河办公,改革中央领导出访迎送制度等。这一系列的措施或行动给我们树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表率,是我们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立了信心。
【徐鸿武】:今天很高兴和网友交流,谈了我自己对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的体会,我这些体会还是初步的,其中很可能有些不够准确、不够全面的地方,我愿意今后和大家进一步交流,共同提高,竭尽努力为我们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贡献一点微薄的力量。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